影视戏曲

关于举办展示赤峰形象网络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为动员和鼓励广大网民、各个网站及社会各界宣传赤峰、展示赤峰,赤峰市外宣办决定举办展示赤峰形象网络短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作品范围

凡是通过网络宣传赤峰、推介赤峰、展示赤峰美好形象的短视频,均可参加大赛。视频艺术表现形式不限。

二、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要反映赤峰人文地理、自然景观、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经济社会发展等内容。

2、作品要积极向上,主题鲜明,能从某个角度展示赤峰美好形象。

3、参赛视频作品必须在参赛前已在抖音、西瓜视频、腾讯视频、优酷、哔哩哔哩等视频网站或其它有影响的网站发布,并提供能够查找到的网址链接。

4、视频时长原则上不低于15秒,不超过5分钟,可以是专业影视设备拍摄,也可以是手机随手拍。

5、视频画面要清晰美观,色彩自然,有艺术表现力。可配背景音乐和解说,背景音乐、解说字幕和画面要同步。画面或字幕要有明显的赤峰标识。

三、作品参评方式

任何个人和团体均可自荐或推荐他人作品。参赛者将视频作品链接发送到大赛指定邮箱:gycf2019@126.com。邮件正文附100—200字的作品介绍(拍摄地点、拍摄日期、内容简介等)和个人信息(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

四、作品推荐报送截止时间

参赛作品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收到日期为准。

五、评奖办法

采取专家评审与大数据统计视频的关注度、转发量、影响力等相结合的办法,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每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10名,每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20名,每名奖金500元。

七、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2、凡获奖作品应允许主办方无偿使用。

3、参赛者不能以低俗创意吸引点击关注,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本次大赛活动不收取推荐和报送作品费用,参赛者参加大赛活动产生的其它费用自理。

八、特别提示

1、本次大赛是主办方组织开展的第一次大赛,以后还将不定期举办同类的短视频大赛,已在大赛中获奖的作品不能再参加下次评比。每届大赛举办时间请随时关注“赤峰发布”公众号的通知。

2、大赛最终解释权归赤峰市外宣办,参赛即视为同意并遵守大赛各项规则。

联系人:陈云鹏

联系电话:0476—8347291

(来源:赤峰市外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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