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戒毒管理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会(学会、研究会)、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部领导有关指示精神,把协会建设成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警察之家”,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司法行政戒毒干警的文化生活,展示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经司法部领导批准,部戒毒局、中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会和法制日报社决定联合开展 “首届全国戒毒干警书法美术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称
“首届全国戒毒干警书法美术摄影大赛”
二、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立足进一步提高广大司法行政戒毒干警的政治思想、道德和文化素养,动员广大司法行政戒毒干警积极参与,创作内容积极、形式优美的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充分展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成就、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和文化修养,努力满足广大司法行政戒毒干警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强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促进干警队伍建设。
三、征集范围、内容和形式要求
本次活动作品的征集对象为: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广大干警职工;关心、支持戒毒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作品内容:反映新时代主旋律,弘扬正气;反映戒毒工作取得的成就和戒毒人民警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风貌;反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戒毒工作的良好环境;体现作者在书法、美术或摄影方面良好的修养和较高水平。
作品形式和要求:分为书法、美术、摄影三种形式。其中,书法作品:书体不限,需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248 cm,宽度不超过129 cm),原则上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 69cm),原则上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 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参赛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 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刻字部分:尺寸不小于0.16㎡,长、宽不超过60cm。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一律为8寸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整纸以内,书体不限)。
美术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240厘米(高)* 200厘米(宽)。
摄影作品:作品彩色、黑白不限,照片电子文件请提供JPEG格式,并用简单的文字讲述作品背后的故事(不超过50字)。每幅照片尺寸长边不得低于2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 (合成及拼接照片,以及其他增加或删减影像内容等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参选)。参赛者需将拍摄的原始文件和调整后的大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交,逾期者或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
四、作品的征集时间、奖项的设置、评选和运用
活动自2018年6月1日开始,至10月10日截止报送作品,11月底评选结束。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组织奖若干名。一、二、三等奖分别发放奖金;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组织奖分别发证书。同时,邀请若干书法家、画家、摄影家提供相关作品。
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和书法、美术、摄影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获奖作品的运用:1.评选结束后,在法制日报开设“首届全国戒毒干警书法美术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选登专栏,对获奖作品进行选登。2. 运用法制网、新媒体开展全方位宣传。法制网设置大赛专题,及时发布大赛信息和参赛作品。3.拟汇编获奖作品集。4.在协会2018年度理论研究成果交流会上展示。
五、有关要求
4.凡需退稿的参赛者,在投稿时需汇寄退稿费,每件作品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 3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参赛作品不要求退稿的,由主办方收藏。因评审工作环节造成的参赛作品损伤,参赛者不得提出复原或赔偿要求。
5.请各省(区、市)戒毒局、戒毒协会负责本地作品的初评和作品报送工作,并分别选报作品10-15件;社会各界参赛的作品可直接寄作品征集办公室。
6.作品征集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婕(法制日报社),贺峥(中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会)。
联系电话:010-84772858(法制日报社),010-62056737(中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会)。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1号 法制日报社首届全国戒毒干警书法美术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收。
邮编:100102。
收稿邮箱:jdgjsms@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首届全国戒毒干警书法美术摄影大赛作品投稿登记表.doc
附件2 参赛作者声明.doc
中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会
2018年5月29日
本文来源于 司法部政府网,由 欧米网 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