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内江日报全媒体集群影响力,增强公众辨识度,彰显媒体特色,树立品牌形象,现面向全社会征集集群各媒体标志(Logo)设计方案。
一、设计内容
对内江日报、内江晚报、内江新闻网,“i内江”客户端、“微内江”微博、“最内江”微信公众号等六个媒体,分别设计标志(LOGO)。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征集,单位、机构与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31日18:00止(电子稿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纸质稿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四、设计要求
1.标识形式为平面设计,生动传神,色彩明快,简洁大气,寓意深刻,具有个性鲜明、视觉冲击和直观的整体美感,醒目易记,便于识别,并易于宣传推广。
2.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符合道德价值取向,体现内江地域文化特色,体现内江日报社融合发展理念,具备唯一性、创造性、有独特的创意,易懂、易识别、易制作,且区别于其他媒体标识。
3.标识应当具备较强的应用性,适用于平面媒体、移动端宣传,能广泛应用于环境布置、广告印刷等。
五、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需为原创,此前未经任何形式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它权利,否则设计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应征作品提交形式为电子版或手绘版。图形标志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效果图及场景应用图;设计稿上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设计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所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3.应征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格式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的,需以高质量电子文件作为附件。
4.所有应征作品须附上作者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电子邮箱以及联系方式等。
5.应征作品在评选揭晓前,不得进行其它任何形式使用;如因作者一稿多投,引起经济和法律纠纷,由作者承担责任。作品雷同者,以投稿时间先后为准。
6.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作品注册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并有对其设计进行修改的权利。获奖作品的作者不再享有作品著作权及相关使用权、收益权等。
7.获奖作品版权归内江日报社所有,获奖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进行任何形式的开发使用。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8.应征作品如被选中,投稿者必须提供设计作品的完整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方便进行完善和印刷。
六、评审办法
作品征集结束后,由内江日报社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选,并评出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将在上述新媒体进行集中展示并开展网络投票,最终由内江日报社参考各作品得票数确定获奖作品。所有获奖作品版权归内江日报社所有,内江日报社有权适当修改中选作品。所有应片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七、奖项设置
1.征集活动将分别评出内江日报、内江晚报、内江新闻网,“i内江”客户端、“微内江”微博、“最内江”微信公众号、“内江日报户外多媒体阅报系统”各一件标志作品,每件奖金为人民币4000元。
2.根据网络投票结果,分别评出最具创意作品6件(内江日报、内江晚报、内江新闻网,“i内江”客户端、“微内江”微博、“最内江”微信公众号各一件),每件奖励人民币500元及2017年度内江晚报一份。
八、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1773469934@qq.com;
邮寄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松山南路94号内江日报社4楼新媒体中心;
邮政编码:641000
联系人:林女士(1858269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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