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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局“对焦楷模、争当先锋”书法、摄影和绘画征稿

卫计局“对焦楷模、争当先锋”书法、摄影和绘画征稿

各县(区)卫计局,临港区社事局,委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人口健康文化,展示卫生计生工作亮点,讴歌卫生计生工作中典型人物,我委将于2016年9月举办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对焦楷模、争当先锋”书法、摄影和绘画展,现将有关征稿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

二、征稿类别

(一)书法类:毛笔书法、篆刻作品。

(二)摄影类:彩色、黑白摄影作品。

(三)绘画类:中国画、水彩画、油画等。

三、作品要求

(一)书法作品。对开竖式,尺寸为四尺——六尺,书体不限(草书、篆书、篆刻请附释文),无需装裱。

(二)绘画作品。尺寸自定,须装裱,禁用玻璃镜框。

(三)摄影类作品报送数字照片。图片的文件名为作品标题,格式为jpg,尺寸不小于2.5MB,可以进行剪裁和简单调整,但不得进行组合、拼接、特效等加工,否则将取消资格。

(四)报送方式:各县(区)可推荐书法作品、绘画作品、摄影作品各5件以上;委直属单位可推荐书法作品、绘画作品、摄影作品各2 件以上。请严格按要求进行筛选,择优选送参评作品,确保质量上乘。每位作者的书法、美术和摄影类作品最多可各推荐2幅。凡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期间创作的作品均可推荐。

(五)作品标识。书法作品、绘画作品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写出作品名称及作者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摄影作品在作品名后面小括号内标注。

四、征稿时间

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8月5日。

五、投稿联络

投稿地址:市卫生计生委宣传科

联系人:黄中继

联系电话:13002887261

六、作品展览

(一)评审。组委会将邀请资深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审,分美术类、书法类和摄影类评出一、二、三等奖。对征稿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和集体,由组委会颁发组织奖。

(二)版权。所有作品不退稿,所有权、出版权等属大赛组委会。凡投稿者均视为承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约定。

(三)展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按时推荐报送。

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 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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