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营造和谐、文明、喜庆节日氛围,激发干部群众的文化创造力和精神追求,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吴忠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2016年“红红火火过大年”元旦春节文体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吴党办综[2016]87号)要求,决定举办吴忠市2017年 “公共文化 我参与 我快乐”迎新春美术、书法、摄影原创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 吴忠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承办单位: 吴忠市文化馆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
吴忠市民族书画院
二、活动主题
公共文化 我参与 我快乐
二、参赛对象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书画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三、作品内容
(一)坚持以“文化惠民、文化乐民、文化享民”为根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公共文化 我参与 我快乐”为主题,反映近年来我市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取得的新成绩、新亮点,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新成果。
(二)作品内容要健康、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赞美家乡等主旋律。同时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等活动鼓劲加油、增添动力。
四、征稿要求
(一)参赛作品须为原创,每位参与者提交作品限报3幅(件),不装裱(油画除外)。抄袭、剽窃他人作品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及获奖资格。
(二)绘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水彩画、版画、剪纸、刺绣等。国画、水彩等作品规格:四尺整张(69cm×138cm),四尺斗方(69cm×68cm),三尺斗方(55cm×50cm),三尺整张(50cm×100cm)。油画自行装框。
(三)书法限于毛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篆书另附释文。规格要求:四尺整张(69cm×138cm),四尺斗方(69cm×68cm),四尺条幅(138cm×34cm),三尺斗方(55cm×50cm),三尺整张(50cm×100cm)。
(四)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作品须组合在一幅画面内。摄影作品报送格式为JPEG格式,文件不小于3MB。照片须统一命名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电话、单位等。
(五)每件作品在背面右下角用正楷注明作者姓名(不得用笔名)、画种、作品名称、作品尺寸、联系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具体到县(市、区)、乡、村。
(六)展览结束后,由协办单位通知报送单位统一领取作品,并将出版《吴忠市2017年 “公共文化 我参与 我快乐”迎新春美术、书法、摄影原创作品大赛作品集》。
(七)大赛组织方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五、赛事程序
(一)初评阶段:以各市、县(区)为单位,由各地文化馆负责征集初评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于2017年2月25日前,将选送的参赛作品图片统一报送吴忠市文化馆美影书部或吴忠民族书画院(吴忠市文化馆三楼)。
(二)评审阶段:入围作品于2月25日至3月8日由评委会评出奖项,初评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
(三)展览阶段:获奖作品经统一装裱于3月10日至20日在市文化艺术馆展厅展出。期间将举办吴忠市2017年 “公共文化 我参与 我快乐”迎新春美术、书法、摄影原创作品大赛开幕及颁奖仪式。
(四)巡展阶段:挑选优秀作品于4月3日至4月15日赴各县(市、区)及慈善产业园区、厂矿、学校、军营进行巡展。
六、奖项设置
(一)书法类
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二)绘画类
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三)摄影类:
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根据各市、县(区)组织参赛情况,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七、其他事项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艺术创作工作是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文化局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县(市、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作品的收交和初评工作,加强指导,保证作品质量,报送书法、绘画、摄影等作品各类不得少于15幅,并将选送作品列出报送清单(见附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2月25日前报送至市文化馆,同时,请将清单电子稿发至邮箱nxwzswhg@163.com。市民族书画院要配合市文化馆做好评审、装裱、展览及巡展工作。
联系人:马惠琴 联系电话: 13995132288
杨 子 联系电话: 13239531700 13895556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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