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是天津市属重点院校,始建于1958年。学校践行“勤奋严谨,自树树人”的校训,培育“学思并重、知行合一”的学风和“诚实守信、勇于担当”的校风。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个中心,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和改革创新”发展战略,争创“教学质量、科研能力、人才水平、学科实力和管理效能”国内一流,为建成国内一流的教师教育特色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长期的探索实践中,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发展性和预防性心理健康教育,形成了“以课程改革为推动力,提升课堂教育质量;以科研为助力,建设专家化教师队伍;以学生社团为载体,扩大教育工作受益范围;以咨询辅导为重点,做好心理问题学生引导帮扶;以发挥辐射引领为己任,服务地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色工作格局,满足学生多元化的需求。
学校于1996年便成立了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在“十一五”期间率先建成占地500平方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市教委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的支持下,于2014年在校内建成了天津市普通高校首个心理健康教育户外拓展基地。中心充分依托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心理与行为研究院的学科优势,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学科建设紧密结合,实现优势互补、师资共享、科研成果共享、师生实践平台共享、交流机会共享。2013年底天津市教委成立了天津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挂靠在天津师范大学,学校也连续多次被评为“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是学校面向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的服务机构,同时也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机构。中心面向全体学生,以培养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重在教育,积极预防。根据大学生心理发展的规律和成长中面临的问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维护和增进学生心理健康,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对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疾病和危机事件做到早期发现和干预。着眼于学生心理成长与发展,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评价自己,并提供有效的心理帮助,促进人格的自我成长与完善。
为庆祝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成立20周年,特举办标志设计及主题海报征集活动,欢迎全校专业师生和天津兄弟院校乃至全国范围内设计机构、大专院校或个人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主办单位: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设计与竞赛》编辑部
媒体协办:中国青年美术网、秀设计
截稿时间: 2016年5月20日
一、设计要求
1、标志: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成立20周年LOGO (标志、标准字、标准色)尺寸:210mm x 297mm。
2、海报: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成立20周年的海报,设计方向和风格应以“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成立20周年”LOGO为主,尺寸:600mm x 900mm。
3、符合并体现“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成立20周年”的主题和精神。
4、形式新颖,美观醒目,富有独创性。
5、表现形式不限,手绘、电脑等手段均可,主办方对最终采用作品具有修改的权利。
6、请在合作网站下载师大标志、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标志(可以使用,也可以不使用)等素材;也可以至信jingsai360@126.com索取素材,素材格式为EPS。(素材仅供参考)
二、投稿内容
1、投稿人应提供书面稿件,包括彩色图案一份,按A4纸规
格,注明标准色(如果是手绘可以拍照邮寄、原稿邮寄恕不退回,敬请注意!)。
2、设计图稿须有设计理念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
3、投稿人身份说明(指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不得在设计图稿中出现,必须独立填写报名表(后附下载报名表)。
三、提交方式
1、 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
2、 网上投稿:jingsai360@126.com(特别注意:接到通知后在进行网络投寄!)
3、作品格式要求:作品一律采用JPG/TIF(300dpi,A4幅面),或者AI格式。作品大小不超过4M。多个文件请使用压缩软件打包后提交。
4、邮寄地址:天津市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马明魁收 邮编:300382(信封注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20周年标志与海报征集)
电子邮箱:jingsai360@126.com
咨询电话:022-23853061
5、 征集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之前送达,邮寄以邮戳为准。
6、 应征作品请自留底稿,稿件恕不退还。
四、评选方法
将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评选,最终结果将在各合作媒体上发布。
五、奖项奖励
1、两类入选作者奖获得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和奖金
2、两类各入围10名,可得到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颁发的入围证书
3、邀请作者参加相关纪念活动
六、版权声明
1、所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奖项将全部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2、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
3、获奖作品在公布并领取获奖证书后,其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
4、主办方有权优化和更改获奖作品方案,获奖作者保留署名权。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文由 欧米网 整理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