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赛事

妈祖文化征文摄影大赛方案

妈祖文化征文摄影大赛方案

首届“全球妈祖文化征文暨摄影大赛”自2009年成功举办后,分别于2011、2013年持续举办了第二届和第三届大赛。以三届摄影大赛作品为基础举办的“大爱妈祖——妈祖信俗暨妈祖文化摄影图片展”,连续在世界各地巡展。从莆田湄洲岛妈祖祖庙到台湾大甲镇澜宫,从台澎金马到香港、澳门,从加拿大多伦多到美国纽约,巡回展所到之处都能体会到世界各地华人对妈祖的无限崇敬,感受到“五洲仰妈祖,四海成一家”的妈祖文化魅力。

为了让世人更加深入了解妈祖文化,感受妈祖仁慈博爱、护国庇民、扶弱济贫、勇敢无畏、宽容和平的精神,体现妈祖精神的时代生命力,让妈祖文化融入年轻一代的生活;同时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关于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用新的视角诠释海上丝绸之路的精神内涵。中华妈祖文化交流协会、福建省对外文化交流协会、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将联合主办第四届“全球妈祖文化征文暨摄影大赛”,拟于2016年5月正式启动。

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传播妈祖文化,展现妈祖文化以及相关民俗文化的深厚底蕴,大力弘扬妈祖的和平大爱精神。

二、活动主题

心怀妈祖情 共筑海丝梦

三、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中华妈祖文化交流协会、福建省对外文化交流协会、海峡出版发行集团

承办:湄洲妈祖祖庙董事会、台湾鹿港天后宫管委会、福建省作家协会、天下妈祖网

支持单位:福建文化产业网、福建省海峡摄影艺术学校、三坊七巷郎官巷·福州天后宫

四、大赛组委会

主  任:刘志坚(省委外宣办、网络办主持工作副主任)

副主任:林国良(中华妈祖文化交流协会常务副会长)

林  彬(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副总经理)

秘书长:张电军(福建省委外宣办副主任)

委  员:陈钦灿(福建省委外宣办对外宣传联络处处长)

卢莉莉(福建省委外宣办对外宣传联络处副处长)

蔡平焜(台湾鹿港天后宫管委会副主任委员)

林秀美(福建省作家协会秘书长)

周金琰(中华妈祖文化交流协会副秘书长)

许书平(福建省海峡摄影艺术学校副校长)

郭  武(福建省青年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黄  翔(福建电子音像出版社副社长)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郭  武

副主任:黄  翔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天下妈祖网。

五、投稿日期

2016年5月~11月

六、评选时间

2016年12月

七、参赛规则

网络投稿:登录天下妈祖网(www.mazuworld.com),注册后在“全球妈祖文化征文摄影大赛投稿专区”发布作品。摄影作品需将原件发送至组委会工作人员邮箱(766311152@qq.com)。

线下投稿:将打印文本、摄影作品图片至组委会,同时把作品的电子原件发送至组委会工作人员邮箱 式(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自留底稿。

通讯地址:中国福州市晋安区后屿路6号,全球妈祖文化征文/摄影大赛组委会收,邮编:350001,电话:86-591-87532714,联系人:王艾宁。

八、奖项设置

各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优秀奖30名,另设网络人气奖各1名(该奖项的评选仅根据网络投票的票数,与专家评选奖项无关)。颁发奖金、获奖证书。

九、评选办法

本次大赛评选采用网络展示、投票和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赛作品均在天下妈祖网大赛专版发布。网络评议作为评比网络人气奖的参考因素。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各主办单位与组委会、海内外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参考网络评议,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十、参赛细则

1.征文大赛

(1)必须是原创作品。参赛者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文章,如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体裁及要求:散文(5000字以内)、诗词(100行以内)。

(3)大赛启动前已出版或在媒体(含网络)发表的作品,不参与本次征文活动。

2.摄影大赛

(1)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电脑合成,允许使用制图软件对照片作尺寸、对比、明暗、色彩的调整。请保留作品的原始数据。

(2)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作者。凡涉及艺术、影视、文字、图案或肖像等著作权,参赛者必须在提交作品前,保证已获得合法使用权或许可。

(3)如发现作品并非参赛者本人拍摄(包括抄袭、剪贴、盗版等),或有直接间接商业推广目的者,取消其参赛资格。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本身所致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产生的法律责任。

(4)如发现不同参赛者的作品有明显雷同者,主办方有权决定采纳与否,不再另行通知。

(5)照片规格要求:①图片大小:5M(兆数)以上;②提交原图并投寄8~10英寸的照片,投稿时附件说明:作品标题、简要背景(*.txt格式);③每位参赛者的参赛摄影作品不得超过10幅(含组照)。

3.特别说明

(1)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如遇此类投稿,主办方有权决定不予发表或删除,情节严重者将诉诸法律。

(2)主办方享有全部参赛作品的传播权、发布权、数字出版权。参赛作品的署名权、著作权属于创作者。主办方不对参赛作品进行修改。每位参赛者在被公布入围评奖的同时,即被视为同意主办方编辑出版、复制、演示、展览、印刷、发行该作品,以及采用获奖者姓名(笔名)和形象等,用于大赛的推广和宣传活动。

(3)已参加过往届比赛的作品不得再次参赛。

(4)参赛者如违反参赛规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民事责任。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撤销已获得的奖项,要求返还奖金、证书,同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5)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通过网络或直接投稿提交的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6)本届全球妈祖文化征文暨摄影大赛的评选结果将在《中华妈祖》杂志、天下妈祖网、东南新闻网及相关媒体发布。部分摄影大赛的获奖作品将充实到“全球妈祖文化摄影图片展”中,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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