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鼓励广大电影爱好者进行微电影创作,汇集具备文化创新的精神作品,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唱响网上思想文化的主旋律,展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风貌。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宣传部等单位决定联合举办“客都明珠·美丽梅县”第二届梅县区微电影大赛。
一、征稿时间
2016年4月21日—11月30日。
二、参赛对象
各级各单位干部职工、广大视频爱好者、院校师生、影视制作公司、专业视频创作者、网络工作者、草根原创作者及相关团体或个人。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2016年1月1日以来摄制,时间长度为5--20分钟。要求画面清晰,参赛作品规格需适于网站和电视等媒介播放,并单独以无损格式储存于光盘中,以备选用;所有作品均需配以中文字幕,包括片头片尾字幕。
2、题材不限,与梅县的经济、社会、文化、人物、事物、事件、生活相关。
3、作品内容必须是积极向上的,宣传正能量的,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参赛者报送的作品数量不限,但不得一稿多投。
5、参赛者须填写参赛登记表,参赛者无须支付报名及后期评选费用,邮寄作品费用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6、所有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并经原创作者或团队同意参赛,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曾经获奖的作品不得参与本次大赛,如涉及到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摄制选送单位(团体)或者个人负责。
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主办方可以将参赛获奖作品用于展览、出版及其他公益性宣传,不再另附稿酬,凡报送作品均视作同意上述规定。
四、参与方式
参赛者须提供DVD数据光盘,盘内同时刻录视频作品、剧本文稿,并注明参赛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作品时长等。同时将报名表格一并邮寄或送至: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区委区府大院宣传部宣传股;邮编:514700。联系人:房喻文。联系电话:0753—2589513。
五、评审方式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工作。将初选的作品通过梅县区宣传网专题登录进行公开投票,各项大奖的最终定夺以评委意见的70%与观众投票意见的30%进行最终的定夺。最终根据分值评选出最佳影片奖、最佳剪辑奖、最佳配乐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创意奖、最佳男主角奖和最佳女主角奖等7项获奖作品。
六、奖项设置
获奖者分别发给奖金和证书。设最佳影片奖、最佳剪辑奖、最佳配乐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创意奖、最佳男主角奖、最佳女主角奖各1名及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分别为:30000元、10000元、10000元、10000元、10000元、5000元、5000元和各2000元。
七、其他说明
1、凡参赛者必须遵循大赛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合大赛相应的活动安排。
2、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参赛者请自留原作。
3、大赛其它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
4、有关活动详情可咨询大赛组委会,联系电话:2589513,邮箱:24171655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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