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重庆市实施以行政村通畅工程为重点的交通扶贫成效,用镜头反映村村通畅给当地群众思想观念、产业发展、生活方式等方面带来的深刻变化和积极影响,根据市委宣传部、市交委、市文联组织开展“寻找最美乡村公路”主题活动有关要求,重庆市公路局、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市摄影家协会拟举办“寻找最美乡村公路”摄影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面向市内外广大专业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征稿。
一、征稿时间
2016年7月18日至11月18日。
二、征稿主题
围绕“最美乡村公路”主题,以路为载体,用镜头记录一批工程建设难度大、发挥经济效益好、带动贫困户多、便于村民出行的乡村公路,反映乡村公路建设者、基层干部群众的风采、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决心、各方支持农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奉献精神以及农民、农村、农业因交通改善带来的巨大变化,彰显重庆市美丽乡村建设的崭新面貌和独特魅力。
三、征稿细则及作品要求
1. 本次大赛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不设职业、年龄、地域等限制,相机、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加比赛。每位参赛者最多限投5幅作品,单幅、组照(4—8幅)均可,彩色、黑白不限。
2. 参赛作品必须是2016年7月大赛启动以来拍摄的重庆市辖区内的乡村公路。乡村公路是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3. 参赛作品可静态反映乡村公路建设成果和沿线风光,同时也要以人为中心,反映人与路的关系,充分展示农村干部群众的精神风貌、幸福生活。
4. 参赛作品仅限于纪实类作品,应为JPEG格式。每件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文字说明、创作时间、创作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参赛作品请放入文件夹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夹”的名称格式为:“相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或“手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5. 相机拍摄的参赛作品,文件大小不得低于5MB,且使用RAW格式拍摄。主办方不接受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可作简单的明暗、对比度、饱和度、反差等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或接片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6. 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不退稿。主办方有权在媒体、画册、展览、发行以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商业广告除外),并不再支付稿酬,作者有署名权。在媒体上展示的作品并非当然的获奖作品。
7. 投稿者应保证拥有该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投稿者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主办方不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若参赛作品涉嫌抄袭、拍摄地点不在重庆辖区内、拍摄内容非重庆乡村公路、拍摄时间不是2016年7月之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8. 大赛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参赛者一旦投送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由主办方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10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20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500元。
等级奖获奖作者不得重复。获奖作者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五、投稿方式
本次大赛只接受网络投稿。
投稿邮箱:846373732@qq.com(注明“寻找最美乡村公路摄影大赛”字样)。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电话:023—67725531。
六、评选方式
本次大赛采取专家评选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评出优秀作品。参赛作品经主办方审查后,在重庆市主要媒体展示,华龙网开设专题网页集纳并开通网络投票端口,接受市民投票(网络投票占总分40%)。评选结果将于2016年12月底在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网、重庆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经人举报属实,或主办方复查发现不符合参赛规则的作品,取消获奖资格,并在有关媒体发布公告。所空缺奖项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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