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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澳旅游形象LOGO和吉祥物征集大赛

南澳是广东唯一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海岛县,是一个独具风格和魅力的旅游海岛,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生态环境优美,自然纯净的沙滩、葱郁茂盛的绿林,美丽的岸线,是北回归线上的一颗翡翠;本地文化博大精深,海商文化、总兵文化、百年古庙,蕴含着无限的底蕴;品类繁多的特色美食,鲜美生鲜、南澳紫菜、番薯等,给游客带来舌尖的感动。值得一提的是,南澳海域水质优良、湛蓝广阔的海面经常有海中精灵——海豚出没。去年4月足足有数百头海豚齐聚南澳,它们迎风破浪、跳跃翻腾,成群游玩戏水,场面十分壮观。

为进一步挖掘打造南澳旅游品牌形象,宣传南澳旅游特色,提升旅游知名度,丰富南澳县旅游文化内涵,现向全国公开征集“南澳旅游形象LOGO及吉祥物设计”。

一、征集内容

1、南澳县旅游形象LOGO

2、吉祥物

二、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18年3月23日

截止投稿时间:2018年3月23日

评选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9日

评选公布时间:2018年4月中旬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南澳县旅游工作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南澳县旅游局

四、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五、设计要求

旅游形象LOGO、吉祥物的设计作品可组合投稿,也可单项投稿。作品需体现南澳旅游特色,内涵丰富、主题鲜明、创意独特、构思新颖、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

形象LOGO围绕“心灵之岛、健康之岛、智慧之岛”设计主题,作品具有强烈的可辩识度和视觉感染力,大众认同度高,图案结构便于广泛推广、应用和印刷,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设计作品能够在涵盖形象墙、T恤衫、礼品袋、宣传册等方面应用。

吉祥物以“海豚”为设计主题,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以南澳本土文化元素作为基础进行创作。易于进行后期制作,方便制成模型、公仔、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并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运用。

六、征集要求

形象LOGO和吉祥物应征作品须存为RGB模式、JPG格式,使用A4尺寸,清晰度不低于300dpi。

应征者需保留300dpi以上分辨率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psd格式)以及矢量文件(ai格式、cdr格式),所有中奖者在活动结束后,向南澳县旅游局提供源文件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形象LOGO需包括文字设计和形象设计,并提供设计理念文字说明。

吉祥物应征作品需包括吉祥物全彩设计图稿、吉祥物名称及设计理念文字说明。同时提交吉祥物的三视图(含:正面、正侧、背面)作为附件提交。

如果吉祥物应征作品是由一组卡通形象组成(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原型组成,但不包括同一原型的不同动态,下同),仍应将该组卡通形象集中,作为同一设计。

每位应征者可提交多份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3份。

不得在作品稿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出应征者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识、标记。

应征作品必须是未曾在其它任何媒体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应征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投稿,须确认拥有所提交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及版权,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

投稿期间,应征者不得将参与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投稿作品参加与本活动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七、奖项设置

所有应征作品将发布到南澳县旅游局微信公众号、海岸网接受大众点评和投票,同时结合专家评审,最终选出优秀设计奖和中标作品。

旅游形象LOGO和吉祥物分开设奖项。

旅游形象LOGO和吉祥物初评各入围20名(共40名),从中评选出优秀设计奖和最终中标者。

中标作品各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名;

优秀设计奖各2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名;

入围者均可获得南澳县旅游景区套票2张及南澳县旅游工作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八、法律申请

1、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2、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本人承担。

3、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南澳县旅游工作管理委员会所有(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南澳县旅游工作管理委员会有权永久使用被采用的应征作品,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南澳县旅游工作管理委员会拥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拥有决定应征作品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的权利。相关应征人除根据本征集方案获相应奖励和荣誉外,不再获得其他费用。对本征集方案及其附件产生的任何疑义,南澳县旅游工作管理委员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南澳县旅游工作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并进行解释。

4、作品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如应征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应征者优先(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6、获奖者领取奖金前必须与南澳县旅游工作管理委员会签订法律声明的书面协议;自投稿日起,即视应征者同意以上法律声明,接受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同意放弃任何异议的权利。

九、投稿方式

1、设计平面作品及报名表格请直接发送至:stnalyj@163.com,作品及邮件标题请以 “吉祥物+姓名+邮箱+联系电话”命名

(例如“吉祥物+张三+xx@qq.com+135xxxxxxxx”)或“LOGO+姓名+邮箱+联系电话”命名(例如“LOGO+张三+xx@qq.com+135xxxxxxxx”)。

2、请应征者认真阅读本次活动公告,注意:

旅游形象LOGO设计投稿内容需包括:设计图稿,报名表格;

吉祥物投稿内容需包括:设计图稿(包含三视图)、报名表格;

作品缺乏以上必要部分的,概不受理。

3、联系咨询电话:

南澳县旅游局:杨佳俐 0754-86806090

海岸网:杨拯樵 1341193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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