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体现创文强管工作机关党员先行的模范作用,用艺术的感染力、文化的引领力,带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提升城市素养,凝聚爱我城、共创美好家园的正能量,由市直机关工委、汕头特区晚报编辑部主办、市机关书画院协办的“德传城礼赞盛景”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即日起启动。
一、活动主旨
德传 城礼赞盛景
二、举办单位
主办:中共汕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汕头特区晚报编辑部
协办:汕头市机关书画院
三、参加对象
中直和省直驻汕单位、市直各单位机关干部职工;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加。活动分成年组和青少年组(18岁以下)。
四、作品要求
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展示党员干部和群众眼中的汕头美丽风光和文明新风,生动反映阶段来各单位各行业创文强管工作的丰硕成果,深刻反映汕头优良家风家训和广大市民热爱家乡、建设美丽汕头的生动生活和亲身体验。
(一)书法作品:以书法创作表现家风家训、名人名言、诗词歌赋、古今经典名篇及反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原创诗词,也可写对联、标语和宣传口号。作品规格为4尺宣纸(以竖或斗方为宜),不用装裱。
(二)绘画作品:以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速写、漫画等形式反映创文工作的生动场景,油画、版画规格不小于60×60厘米,国画为4尺宣纸(以竖为宜),不用装裱。
(三)摄影作品(仅设成年组):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可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但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添加、删除、合成等失真调整。作品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格式为jpg文件,规格不小于4m,像素分辨率在3000dpi以上。先发送电子版作品,入选后再交原稿(作品规格边长10寸,不用装裱)。
五、奖项设置
主办单位将邀请专家担任评委,对征集作品分成年组和青少年组进行评选。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各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并对优秀作品获奖者给予适当奖励并颁发证书。获奖作品将在市机关书画院进行展示,同时在《汕头特区晚报》上专版选登。
六、投稿说明
1、作品征集时间:即时起至10月下旬
2、投稿作品每种类别每位作者仅限2幅(组)。书法绘画作品请提交作品原件(无须装裱,入选后由协办单位进行托底处理),必须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参加组别(成年组或青少年组)。
3、投稿作品均须由作者原创,如出现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投稿作品于活动结束后可予退还。
4、入选来稿的版权归主办单位和作者共同所有。主办单位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出版、印刷、展览,不再另付稿酬。主办单位对本次作品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投稿作者视同认可上述有关规定。
5、中直和省直驻汕单位、市直各单位党员、干部和职工投稿可统一送至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海滨路8号市委大院内2号楼,邮箱stszdj@126.com);市民可通过邮递或送达方式进行投稿。投寄地址为汕头市机关书画院(公园路红亭花园19幢29号),邮编:515000;电子邮箱:stjgshxh@126.com联系人:小姜。
中共汕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汕头特区晚报编辑部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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