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依法治理办公室、司法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市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动漫微电影等艺术形式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司法局决定组织开展法治漫画、动漫、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建设法治柳州。
二、征集对像
全市各单位、个人均可提交作品参评。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作品题材及内容
1.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2.结合2016年新法新规的颁布、修改和实施,特别是国家安全法、反恐法、反家暴法、慈善法等的宣传,提高新法新规的知晓度,为新法新规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3.倡导网络空间法治化理念,传播中国好网民理念,普及网络法律法规与文明上网常识,提升全社会的网络素养、兴网络文明之风,积极推进网络空间进一步清朗起来。
4.突出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青少年法治教育为题材的作品。以点带面,在全社会广泛传播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办事用法、遇事找法等法治观念。
5.其他有助于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培育公民法治理念的内容。
(二)作品形式
漫画类、动画类、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六类。
(三)作品时长
公益广告单片时长不超过60秒。动画、微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宣传片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10分钟。请严格按照时长要求报送作品。
(四)权利义务及版权要求
1.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公序良俗,于此相违背者,主办方有权取消相关作品参评资格。
2.参赛者需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在先权利。一旦发现有侵权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资格和收到奖励与荣誉,并要求侵权者赔偿实际损失。
3.凡提交作品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许可主办方无偿将该作品用于柳江水上舞台法治主题区、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展播及公益普法活动。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4.所提交的作品需未曾参加过往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
四、征稿时间及报送要求
2016年9月25日前通过光盘寄送或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将作品(电子版格式)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同时附上填写好的《作品登记表》(附件)。
五、奖项设置及评选方式
设一、二、三等奖等奖项若干名。一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各奖励1500元;三等奖各奖励800元;优秀奖各奖励500元;入围奖各奖励100元。主办单位将采取评审组评审和网上投票的方式决出各奖次,给予奖励和颁发荣誉证书。
获奖作品将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统一推荐参加第十三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动,所获奖励及荣誉归作品创作者所有。法治微电影类获评全国三等奖以上的,我市还将给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辖区院校、动漫影视公司、基地和广大创作者的积极性,多创作提交优秀作品。要动员和发动机关、单位、企业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创作高质量、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
联系人:胡晓林 刘秋玲
联系电话: 0772-2824133
投稿信箱:lzpf2829970@163.com
寄送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8号市依法治市办公室206室
邮编:545001
附件:作品登记表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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