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加强对外传播能力建设,展示“浙江美丽南大门”建设成果,着力讲述苍南好故事、传播苍南好声音、展示苍南好形象,面向全社会开展“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县网信办、县新闻宣传中心
协办单位:县网络文化协会
二、活动主题
浙里是苍南,这里是浙江美丽南大门。
三、活动形式
紧紧围绕主题,进行微信、H5页面、微视频、音乐MV等四个方面的创作,多方位展示我县自然生态、人文历史、经济发展、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魅力风采。
四、时间安排
大赛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作品创作、报送(2017年5月5日前)。
第二阶段:审核初选(2017年5月8日-5月18日)。大赛组委会对符合条件的参赛作品进行审核和统计,完成作品初选。
第三阶段:微信投票(2017年5月22日-5月28日)。将入围作品在“苍南发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展示并投票(投票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8日23时59分)。
第四阶段:专家评审(2017年6月上旬)。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综合网民投票和专家评审的结果评出获奖作品。
第五阶段:表彰展示(2017年6月中旬起)。大赛组委会将在“苍南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评选结果,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示,适时予以表彰奖励。
五、作品要求
创作选题要反映苍南自然风光、入文景观、风土人情、经济发展、城乡面貌、工作成效等内容,要求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坚持原创,表达流畅,富有创意,具有时代气息,符合大众审美。
1、微信:版式新颖、页面简洁、不宜过长。
2、H5场景应用:总页数不超过13页,图文并茂,配上音乐。
3、微视频:视频类作品,视频格式为mp4,时长不超过10分钟。
4、音乐MV:MV作品,格式不限,要求高清晰度,时长不超过10分钟,并配有简短的文字说明。
六、奖励表彰
大赛设最佳创作奖4名,优秀奖16名,组织奖若干名。其中:最佳微信创作奖1名,奖励3000元;最佳H5创作奖1名,奖励3000元;最佳微视频创作奖1名,奖励8000元;最佳MV创作奖1名,奖励8000元。优秀奖16名,各奖励1000元。
具体根据参赛作品情况进行调剂,所有获奖者,皆颁发证书和奖杯,予以表彰。
七、作品报送
1、各乡镇要从四类作品(微信、H5、微视频、MV)中选择两类参赛作品提交大赛组委会;各部门要从四类作品中选择一类参赛作品提交大赛组委会;同时,鼓励新媒体、影视工作者、社会公众积极参赛。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最新的原创作品。
2、凡参赛作品,均需填报《“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参评作品申报表》(见附件),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099193230@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联系人:陈孝涛,联系电话:0577-68898987。
八、其它事项
1、凡出现抄袭、剽窃行为的,取消参赛资格,作品中涉及的图片和知识版权及肖像名誉权等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2、严禁采用刷票软件等不正当方式进行投票,如有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3、主办方可以将参赛作品用于展览、出版及其他公益性宣传,不再另付稿酬,凡报送的作品均视为同意此规则。
4、参赛者须加入官方QQ群(“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QQ群号:182367378),群内设置赛事客服,全程解答参赛选手提问。
附件:“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参评作品申报表(点击下载)
中共苍南县委宣传部
2017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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