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校、厅属中职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建省首届校园“微拍”大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看新福建 ·喜迎十九大”
二、举办单位
主 办: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
承 办: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厦门市教育局、厦门理工学院,皮亚杰(厦门)文化集团。
大赛设主委会及秘书处(见附件1)
二、作品内容
围绕“我看新福建·喜迎十九大”主题,注重用身边小故事呼应时代大主题,用真挚的情感、生动的事实、独特的视角讴歌描绘党的十八大以来,伟大祖国和新福建建设发生的喜人变化,展现学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的积极成效。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细节生动,积极向上,真实感人,体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传播中国好声音,讲好福建好故事。
三、参加对象及项目奖项
参加对象为全省全日制在校大中小学生。
大赛设“微电影”“微视频”和“拍图写话”三个项目。“微电影”为主面向大学生,“微视频”为主面向中学生,“拍图写话” 为主面向中小学生。作品要求及报送数量见附件2。
“微电影”“微视频”和“拍图写话”各设白鹭奖1名(组委会大奖)以及金、银、铜奖和各类单项奖若干名,由省教育厅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获奖的“微电影”“微视频”在福建教育电视台、福建易班网、福建教育APP客户端展示,拍图写话获奖作品结集出版。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2017年4月-8月)
由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下发大赛通知,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发动,营造氛围,精心组织学生,广泛参与。
(二)作品遴选报送(2017年9月)
各地各校分别在域内校内进行征集遴选,于9月30日前向大赛组委会报送参加省赛作品。大赛指定邮箱:wp_fujian@163.com。
(三)作品审核评选(2017年10月上中旬)
组委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选送作品进行网络评审,遴选优秀作品1200件。
(四)现场答辩(2017年10月中下旬)
对入围省赛的优秀作品进行现场答辩,检验作品的原创性和真实性。依据就近原则,现场答辩在全省各设区市分别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确定奖项(2017年11月上旬)
组委会秘书处按照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的权重比例,研究确定各类奖项。
(六)颁奖典礼(2017年11月上中旬)
大赛组委会对获奖作品和获奖团队(个人)进行颁奖,并在各设区市举办优秀作品巡展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本地本校大赛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组织,做好赛事保障工作。
(二)参赛作品应坚持原创、鼓励创新,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校园“微拍”大赛为公益性质比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组委会将对任何不当商业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四)各设区市教育工委、教育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以及高校和厅直中小学校要指定一位工作人员加入QQ群(290883887),并关注大赛微信公众号(wp_fujian,福建省校园微拍大赛),适时掌握赛事进展及相关通知。组委会秘书处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厦门理工学院 文化产业与旅游学院。联系人:张帆;王飞骅;颜彦;林小勇。
附件:1.福建省首届校园“微拍”大赛组委会及秘书处成员名单
2.福建省首届校园“微拍”大赛作品要求及报送数量
3.福建省首届校园“微拍”大赛组织、评选细则
4.福建省首届校园“微拍”大赛报名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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