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书画

“福明杯”烟台高新区2017年摄影书画大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展现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绩,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和干劲,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福明杯”烟台高新区摄影书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反映高新区城市发展、创新创业故事、风土人情、文化娱乐、自然风光等主题,表现形式、题材风格不限。

二、参赛范围

摄影作品征集面向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书画美术作品征集以烟台高新区辖区范围内书画爱好者为主,区外作品择优颁发优秀奖。

三、奖项设置

1.摄影奖项:

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精美礼品一份。一、二、三等奖不重复得奖,以较高奖为准。

2.书法、美术奖项:

书法、美术作品各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各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各3名,奖金2000元;针对高新区外参赛者和辖区农村群众,设优秀奖若干名。一、二、三等奖不重复得奖,以较高奖为准。

四、作品要求

1.作品规格

(1)摄影作品:单幅、组照不限,黑白、彩色均可,组照不超过5幅;须为JPG格式,尺寸不小于2048*1024像素,分辨率不低于200DPI。报送时,邮箱主题栏和作品名称统一为:作者姓名-作品名、单幅或组照-电话(示例:张某-魅力高新区、组照5张-138****4192),作品统一以上传附件的形式报送。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接收评审。

(2)绘画作品:国画、油画、水彩画、水墨粉等均可;绘画作品尺幅最大不超过6尺整张;作品要标明题目。

(3)书法作品: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均可;书法作品尺幅不超过6尺整张。

2.书画参赛作品不要求装裱,由组织单位统一装裱。

3.所有获奖作品不退稿,由区书法家、美术家协会收藏。

五、注意事项

1、须在10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作品报送,10月底组织专家评选,组织颁奖和作品展览。

2、申报作品必须为作者的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或者存在肖像权等争议,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并取消参赛资格。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参赛作品不退稿。主办单位有权在非营利性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4、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大赛各项规则。

六、联系方式:

(1)摄影作品报送信箱:jujiaogaoxinqu@126.com,

联系人:孙俊杰,电话:6922535。

(2)书画作品报送到高新区管委办公室,地址: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东塔2924室。

联系人:赵中华,电话:15105456975。

烟台高新区办公室

烟台高新区书法家协会

烟台高新区美术家协会

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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