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27号)精神,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和激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广大院校学生、教职员工和企业职工刻苦钻研技术技能,做好参赛选手选拔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技师学院承办。为加强对竞赛的领导,决定成立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组委会(见附件1),下设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龙岩技师学院。
二、竞赛职业(工种)、竞赛标准和参赛对象
(一)竞赛职业(工种)
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
(二)竞赛标准
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各100分)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采用笔试办法,试题在省人社厅机关党办的监督下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技能操作采取现场操作、裁判人员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技能试题根据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相关要求由竞赛组委会统一命制,竞赛技术文件等资料将在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www.fjosta.org.cn上公布。选手竞赛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个人总成绩=理论成绩×20%+技能成绩×80%。
(三)参赛对象
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均为单人赛项,分设职工教师组和学生组2个竞赛组别。
凡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的我省企业从业人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在编(或长聘)教师和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相应工种和组别的竞赛。
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职工和教师不能报名参加大赛,往届全国大赛获前5名的学生不能报名参加学生组比赛。
(四)竞赛其他有关事项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14〕11号)执行。
三、竞赛安排
竞赛分选拔赛、决赛两个阶段。
(一)时间安排
2016年8月30日前,以各设区市为单位进行选拔赛(省属院校、企事业单位按所在地向各设区市报名),选派优秀选手参加决赛。2016年9月22日,组织全省决赛。
1.决赛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9月10日。
2.决赛地点:龙岩技师学院。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中城凤凰北路8号。
3.食宿由龙岩技师学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组队要求
1.以各设区市为单位组队参加决赛。各设区市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每个项目每个组别限报5名选手参赛。
2.各设区市应于报名截止前填好代表队花名册(见附件2)、选手报名表(见附件3)并将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报组委会办公室。
3.竞赛选手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免冠正面2寸照片4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并在另外3张照片背面写上单位及选手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现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人:彭晓欢,联系方式:0591-87611120,邮箱:fjjs113@foxmail.com。
龙岩技师学院联系人:黄必兴,联系方式:13959024544,邮箱:jwc2005@163.com,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中城凤凰北路8号;
(三)裁判人员
1.根据《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按职业(工种)及竞赛人数的要求不同,提出每项竞赛职业(工种)所需的裁判人数及候选裁判人员名单,候选人数应超过竞赛需要的裁判人员数一倍以上。
2.候选裁判人员名单由竞赛组委会向行业主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库征集具有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具有高级技师或本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专家。
3.根据竞赛需要在省人社厅机关党办的监督下从候选裁判人员名单中抽取由组委会提出的所需裁判人员和候补裁判人员(对具有竞赛职业(工种)考评员资格的人员,可优先选用)。
4.裁判长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已抽中裁判人员中指定。
5.裁判人员、工作人员应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如与参赛对象有直系亲属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其他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或提出被告知回避。
四、竞赛奖励
(一)个人奖项
1、本次竞赛每个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2、对获得本次竞赛职工教师组第1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并认定高级技师;获得职工教师组2—5名的选手,按程序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称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为技师,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以上选手的理论与技能成绩均需60分(含60分)以上。
3、对参加本次竞赛所有参赛项目的全体选手,理论和技能操作成绩均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二)指导教师奖
对获得本次学生组竞赛一等奖的选手的指导老师(每个项目只能指定1名指导教师),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五、竞赛监督
竞赛具体监督工作按照《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及《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广泛发动组织各类院校、企业参加竞赛,将竞赛与强化技能实习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企业转方式调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竞赛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带动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
附件:
1.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代表队花名册
3.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选手报名表
4.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裁判员推荐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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