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36号文件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13号),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展示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成果,引导、支持、鼓励大学生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我厅拟于2016年7月至11月组织开展第三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大赛秉承“崇尚科学、锐意进取、开拓创新、面向未来”理念,旨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探索意识和实践能力,发现、培育、扶持一批有创新潜质和研究能力的优秀人才,引导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蓬勃开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山东省教育厅主办。设立第三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大赛组委会构成如下:
主 任:左 敏 山东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徐曙光 山东省教育厅巡视员
委 员:高 磊 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梁斌言 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
刘永波 山东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处长
司金贵 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
祝令华 山东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
吴建华 山东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李 霞 山东省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咨询中心主任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我省高校2016年7月1日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不含研究生和成人教育学生),鼓励跨专业、跨院系、跨学校组建团队。
四、作品说明
(一)作品类型
申报作品不限科类,所有专业的学生均可申报。作品类型分为四类:实物产品创新、创意产品创新、实验过程创新、生产过程创新。参赛团队可根据作品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赛类型。
实物产品创新:是指大学生以独特的思维模式提出有别于常规或常人思路,利用现有的知识和条件,对已有产品进行改造升级或创造性地设计并制造出新的产品。实物产品创新需以实物或模型形式呈现。
创意产品创新:是指大学生基于独特的思维、新颖的构思和创造性的想法,以现有的知识和能力为基础,设计出满足公众需求愿望的、具有较高附加值的物品。创意产品创新需以多张二维或三维设计图形式呈现。
实验过程创新:是指大学生在参与教学实验过程中,通过对实验内容、实验方法和实验过程的理解,产生有价值的创意和创新想法,提出自己的创新思路和方法,改变或优化传统实验过程,达到降低成本、节约能耗、缩短时间、提高效率等目的。实验过程创新必须基于真实课程教学中的仪器教学实验,且通过实际验证已经取得成功。
生产过程创新:是指大学生在参与生产实习的过程中,通过对生产任务、生产方式、生产过程的理解,产生有价值的创意和创新想法,提出自己的创新思路和方法,改变或优化传统生产方式,达到降低成本、节约能耗、缩短时间、提高效率等目的。生产过程创新必须基于真实的企业生产过程,且通过实际验证已经取得成功。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研究创新成果,有一定的科学价值、创新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
2.参赛作品可以是个人作品,也可以是团队作品。团队作品的主要作者不超过5人,且所有作者均须对作品有实际贡献。
3.参赛作品可以有指导教师(也可以没有),每件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4.参赛作品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作品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赛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作品申报者承担。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所有参赛作品均需通过大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参赛作品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221.214.56.13:8385进行注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
(二)校级初赛(2016年9月28日前)。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入围参加省赛的作品数量,根据各高校9月28日24时在大赛官网正式报名参赛的作品总数以及前两届大赛的参赛、获奖情况,由省教育厅统筹确定。
(三)省级大赛(2016年11月30日前)。分为网上初评和现场决赛两轮进行。
第一轮:网上初评。专家通过评审系统网上评阅作品申报书、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依据评审标准,择优评选出400项左右作品入围现场决赛。
第二轮:现场决赛。专家组审阅作品申报书、一分钟展示视频、实物及其他佐证材料,并对参赛作品团队成员现场答辩10分钟。专家组依据评审标准对参赛作品逐一评审,并拟定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名单。
优秀组织奖名单由省教育厅确定。
(四)结果公布。获奖名单经我厅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省教育厅文件正式公布。
六、奖励设置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奖励办法的通知》(鲁教科发〔2015〕2号)规定,大赛设优秀作品奖、优秀指导教师团队奖和优秀组织奖。其中优秀作品奖获奖数量为:一等奖30项、二等奖70项、三等奖100项;一等奖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团队为优秀指导教师团队;大赛设优秀组织奖20个。
对获奖作品和优秀指导教师团队颁发证书。同时,对获得一等奖作品的学生团队奖励1万元、指导教师团队奖励5000元;对获得二等奖作品的学生团队奖励8000元、指导教师团队奖励4000元;对获得三等奖作品的学生团队奖励5000元、指导教师团队奖励3000元。
对获得优秀组织奖的高校颁发奖杯并奖励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研发科技创新作品等。
奖励资金于2017年5月底前拨付到各有关高校。奖励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七、材料填报
(一)有关高校负责组织申报作品的作者于2016年8月15日以后登陆大赛官网http://221.214.56.13:8385,填写《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作品申报书》(附件1),并上传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材料填报工作务必于9月28日前完成。
(二)有关高校审核确认所有申报作品材料网上填报无误后,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第三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推荐作品汇总表》(附件2)。高校根据作品质量优劣确定推荐顺序,并将推荐序号人工填写到汇总表第一列“序号”栏目。序号填写无误后,通过系统导出汇总表并打印,加盖学校公章,于10月1日前邮寄至山东省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咨询中心。我厅将根据统筹确定的分学校入围参加省赛的作品数量和高校作品推荐顺序,遴选具有省赛参赛资格的作品。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厅高度重视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工作,把大赛的举办作为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重要举措,把大赛成绩作为衡量高校创新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志。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大赛的重要意义,把组织参加大赛作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创新精神、探索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抓手与实践平台,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育人环境。要成立由校领导牵头,团委、学生、教务、科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做好申报作品的遴选推荐工作。
(二)做好宣传指导。各高校要广泛宣传、全员动员、强化指导,形成参赛学生梯队,努力培养科技创新人才。通过开展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学术讲座、学术论坛、学术沙龙等活动,推动学生跨专业组队、跨界学习。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推进科技创新训练和实践。引导学生关注社会需求,提升参赛项目的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我厅将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联系省内主流媒体,充分发挥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山东教育电视台等作用,为大赛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完善服务保障。各高校要组建指导教师团队,认真做好参赛作品的前期培育,帮助大学生组建科技创新团队。为参赛团队提供政策法规、赛事动态等信息,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力争多方支持,为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政策扶持和经费保障。对参赛团队的学生根据参赛情况给予奖励,认定创新创业学分,并在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成绩优异参赛团队的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并在工作量认定、个人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有效激发广大教师和学生投身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的热情和激情。
九、其他事项
(一)申报“实物产品创新”的参赛作品实物或模型,只在进行第二轮现场决赛时进行展示,由作者按规定时间自行带到决赛现场。
(二)请各高校确定1-2名大赛工作联系人,填写《第三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于6月30日前发送到大赛专用邮箱dxskjcxds@163.com。
(三)大赛工作联系方式。
1.为方便大赛沟通交流和信息发布,专门建立了“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QQ群,群号169086963,各高校报送联系人信息后,我们将通过邀请入群的方式添加学校联系人信息。
2.大赛动态还将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djycy_dasai)进行发布,各高校和参赛师生可通过扫描下列二维码关注。
“山东省教育厅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
3.大赛由山东省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咨询中心具体承办。
联 系 人:陈璟 冯天晓
联系电话:0531-81676815 81916506
通讯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山东文教大厦南楼1038房间,邮编:250011
专用邮箱:dxskjcxds@163.com
附件:
山东省教育厅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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