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体局、岷东新区统筹城乡工作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眉山市教育体育局 眉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师生书画大赛的通知》(眉教体函〔2017〕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师生书画现场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7年7月5日上午9:00
二、比赛地点
眉山中学
三、参赛对象
各区县按眉教体函〔2017〕33号文件分配的推荐数量,推荐经过区县级比赛选拔出的优秀教师和学生参加市级现场比赛。(幼儿组只提供县级比赛作品参展参赛,不组织市级现场比赛)。
四、参赛项目类别
参赛项目分书法和绘画两大类。
1.书法类。包括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两类,参赛者自选类别,字体不限。自备墨水、毛笔、钢笔、纸张。作品标签粘贴于作品背面的左下角,具体比赛规则见附件。
2.绘画类。包括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自备绘画纸张和绘画工具(工具不限)。作品标签粘贴于作品背面的左下角。
所送作品应尽量体现东坡文化元素。参赛者现场完成所上交成品作的局部,小学组时间控制在100分钟之内、教师组和中学组时间控制在120分钟之内。
五、相关要求
1.7月4日上午9:30,各区县将作品送到眉山中学,并安排2-3人按现场比赛场地划分和工作要求布展。
2.7月5日上午9:00,在眉山中学举行现场比赛,所有参赛人员凭参赛证入场。各区县按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规格组队参赛,须安排专人领队,制定工作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环节,确保比赛安全和工作规范。领队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6月20日前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同时领取参赛证,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38195429。
3.7月6日上午9:30,各区县安排2-3人到眉山中学比赛现场领取作品,并将获得市级一等奖、二等奖的作品送到“眉山市文艺活动中心”(苏辙公园内)按组委会要求布展。
4.7月8日至7月14日,在“眉山市文艺活动中心”举办眉山市第二届师生书画大赛优秀作品展,各区县负责通知辖区内学校和师生自行参观。
5.7月15日,各区县安排专人到“眉山市文艺活动中心”撤展并领回作品。
眉山市教育体育局 眉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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