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赛事

第二届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

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是经省政府同意、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举办的全省性赛事,旨在搭建平台对接资源,树立典型营造氛围,激发全社会各群体创业创新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首届“众创杯”在2016年成功举办,累计吸引参赛项目约2万个,获得社会各界良好反响。今年我省将继续举办第二届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为统筹资源、完善服务、多方联动、互利共赢,将“众创杯”打造成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双创品牌,现公开征集大赛合作单位和创业导师,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合作单位

主要面向创业投资、创业孵化园区(含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和创业服务等机构。申请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2.具有相应的服务资质和丰富的服务资源。

3.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4.愿意在己方业务和能力范围内为大赛提供相关支持。

二.创业导师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心参与创新创业辅导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具备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对经济、科技、市场发展有较强的预判能力。

3.有创业创新辅导经验或自主创业成功经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或具有投融资、管理咨询等行业的丰富从业经历。

4.愿意积极配合“众创杯”大赛组委会开展相关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合作单位

合作单位应根据大赛组委会安排,提供相关资源服务。其中,属创业投资机构的,应组织或参加一场次以上风险投资主题分享活动;属创业孵化园区的,应配合组织一场次以上路演比赛或现场考察活动;属创业服务机构的,应组织或参加一场次以上展示交流活动,按大赛组委会需求适时提供相关人力资源协助。同时,应结合自身优势为大赛提供资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1.推荐项目参加大赛。

2.推荐2名以上符合条件人员担任创业导师。

3.安排人员出席启动仪式、颁奖仪式等重要活动。

4.为优秀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减免费场地、孵化辅导等。

5.配合参与宣传片拍摄、节目录制等工作。

(二)创业导师

1.担任赛事评委,参与相关路演比赛活动。

2.配合参与宣传片拍摄、节目录制、新闻采访等工作。

3.按大赛组委会要求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导师寄语、项目点评、形势分析等。

三、支持措施

(一)合作单位

1.获颁“广东‘众创杯’战略合作单位”牌匾或证书。

2.优先参与广东“众创杯”各主办单位组织的展示对接活动。

3.属创业投资机构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广东省创业引导基金参股及跟进投资支持;属创业孵化园区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在参评省级以下(含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时作为重要加分项,同等条件且符合条件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属创业服务机构的,在“众创杯”官方网站予以集中推介和展示,向全省初创企业重点推荐。

(二)创业导师

1.获颁“广东‘众创杯’创业导师”证书。

2.符合条件的直接入选“广东省创业导师库”。

四、征集程序

有意向的合作单位和创业导师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提出申请并将以下材料送达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一.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证明文件:其中,合作单位申请者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创业导师申请者提交相关资质或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材料:合作单位申请者提交1000字以内单位简介及3-5张产品或企业形象照,有企业LOGO的请一并提供;创业导师申请者请提交1000字以内个人简介及3-5个人形象照。

上述材料均请以电子版压缩文件方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一、二项材料需同时寄送纸质版。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合作单位和创业导师,并予以公布。

附件:

1.合作单位申请表

2.创业导师申请表

联 系 人:黄维力,李文静

联系电话:020-83332790,83194738

传    真:020-83377615

电子邮箱:jycjc505@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88号505室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2月

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合作单位申请表

单位名称  
所属类型 □创业投资机构  □创业孵化园区  □创业服务机构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具体事务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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