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国家京剧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现近年来我国京剧艺术继承与创新的优秀成果,展示剧目生产和人才培养的最新成就,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文化部定于2017年5月在南京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第八届中国京剧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南京市人民政府
承办:
文化部艺术司 江苏省文化厅
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时间、地点
2017年5月中下旬,南京。
三、主要内容
1.举办京剧优秀剧目展演。展演以2014年11月第七届中国京剧艺术节以后创作的现代戏、新编历史剧和经过重大整理改编、具有鲜明时代精神的优秀传统戏为主,参演剧目须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坚持真、善、美的艺术追求。
2.举办武戏折子戏专场演出。为体现对武戏传承的重视,充分展示当下武戏艺术的独特魅力,将从全国遴选一批优秀武戏折子戏,组成3-5台折子戏专场演出。
3.召开“一剧一评”及京剧创作研讨会。第八届中国京剧艺术节不设奖项,不进行评奖。展演期间,将邀请专家组成2个观演评论小组,对参演剧目进行“一剧一评”,并召开京剧创作研讨会,发挥艺术评论对京剧创作的引导作用,以权威专业、严肃认真的文艺评论提升剧目创作演出水平和观众鉴赏能力。
4.开展京剧下基层等惠民演出活动,并组织京剧专题讲座。
四、参演剧目申报事项
1.申报范围
全国各种体制的京剧艺术表演团体均可申报。
2.申报程序及数量
(1)京剧优秀剧目展演申报:
申报剧目应为2014年11月第七届中国京剧艺术节以后创作演出的现代戏、新编历史剧和经过重大整理改编、具有鲜明时代精神的优秀传统戏,剧目应为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已经上演,演出时间在90分钟以上的完整大戏。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交剧目材料,由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遴选后在推荐表上盖章,统一报送文化部汇总。每省(区、市)可申报数量为1至3台(须注明推荐顺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国家京剧院及中国戏曲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可直接向文化部申报,申报数量为1至2台。
(2)武戏折子戏申报:
应为能够体现当前武戏发展水平的优秀武戏折子戏。由各申报单位通过所在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申报,每省(区、市)申报不超过2出,时长不超过30分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国家京剧院及中国戏曲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可直接向文化部申报,申报数量为1至2出。
3.申报材料
申报剧目需报送剧本、光盘、节目单各2份,视频U盘1份,《第八届中国京剧艺术节优秀剧目展演申报表》(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1份。申报武戏需报送光盘2份,视频U盘1份,《第八届中国京剧艺术节武戏折子戏专场演出申报表》(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1份。
参演剧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请使用邮政快递EMS)。
五、工作安排
1.文化部艺术司组织专家对申报剧目进行审看和遴选,入选剧目名单报批并公示后于3月下旬通知各地。
2.参加第八届中国京剧艺术节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参演单位自理,主办单位将给予适当补助。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编:100020
联系人:文化部艺术司戏剧曲艺处 陈珺、赵媚媚
联系电话:010-59881766、59881773
传真:010-59881332
电子邮箱:xjqyc2012@163.com
本通知及其附件可在文化部政府网站(www.mcprc.gov.cn)艺术司子站查询、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
文化部办公厅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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