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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江西艺术节·第二届农民工才艺大赛

第六届江西艺术节·第二届农民工才艺大赛

各设区市、省管县(市)文广新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第六届江西艺术节的总体安排,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文化厅决定,自9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才艺大赛”展演展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关爱服务广大农民工,倡导文明和谐新生活

二、参赛形式

本届才艺大赛采取市县层层擂台选拔和省级集中汇演(展)的形式举办,11月底前由各设区市自行举办市级选拔,12月初组委会将选拔部分优秀节目作品举办全省集中展演暨颁奖晚会。

三、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至11月

2、地点:各设区市自行安排当地选拔地点,全省集中展演地点在南昌市,地址另行通知。

四、参赛对象

所有在赣务工人员(含组合)以及由农民工组成的企业或工业园区代表队均可参赛,矿冶、建筑、制造加工和各类服务业等行业不限。参赛作品必须是由农民工个人或集体完成的美术(含书法)、摄影、音乐(含声乐、器乐)、舞蹈及小戏小品作品,题材不限,主题和内容要求健康向上、百花齐放。

参赛者条件:1、需具有农村户口(含省外农村户口);2、年龄16岁至65岁;3、实名参赛,参赛时需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五、大赛责任主体

本届省艺术节组委会统筹本届农民工才艺大赛,省群众艺术馆具体负责全省性的组织与指导。市、县(区、市)文化主管部门和群艺馆(文化馆)分别负责当地比赛活动的领导管理和具体组织。各级群艺馆、文化馆要精心组织发动、辅导和运作。各地层层选拔评奖后,统一由各设区市文化局报送参加省级汇演(展)。

六、大赛奖项设置

综合考虑农民工文化工作的重要性、农民工行业的广泛性和农民工工作特点,本次大赛力求内容广泛,大赛共设置美术、摄影、音乐、舞蹈和小戏小品等五大类内容,省级各类设一、二、三等奖,并以设区市和省直机构为单位设置大赛组织工作优秀奖。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加大媒体宣传。举办农民工才艺大赛是对全省农民工文化发展成果的一次大展示、大检阅、大评比。各地、各有关单位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取得对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好本地区的选拔。同时更要加大动员和宣传力度,充分宣传大赛的意义、主题、内容和比赛成果,动员各行各业的广大农民工及其所在企业主体积极关注、参与和参赛,联合当地和省市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录制播放竞赛节目,使农民工才艺大赛真正成为影响广泛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2、积极指导,强化保障,争创佳绩荣誉。各级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本级参与单位和下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做到一级抓一级、级级有指导,确保整个活动上下通畅、无缝对接。同时,要为组织部门和参与单位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时间保障,确保筹备工作及时高效、全面到位。在活跃农民工文化的基础上,各地应努力赛出成效,争创佳绩荣誉,推出品牌,提升农民工精神文化。

八、报送时间

1、所有参评作品(含省直管县、市作品)须在11月15日前由各市区市文广新局统一报送至江西省群众艺术馆,逾期不候。

2、省厅将于11月下旬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选拔部分优秀节目参加在南昌的集中展演暨颁奖晚会。

3、联系方式

文艺演出门类联系人

江西省群众艺术馆大型活动指导部

葛平波   0791-86221942、13803504620

魏  戎   13970913837

美术、书法、摄影门类联系人

省群众艺术馆视觉艺术中心

郑小福   0791-86298521、13607086789

田  鹏   18970864261

特此通知。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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