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团委、 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局) 、 农业 ( 农牧、 农村经济) 厅 (委、 局) 、 商务主管部门、 扶贫办、 学联,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 全国铁道团委, 全国民航团委, 中直机关团工委, 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 中央金融团工委, 中央企业团工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网信办、 工信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农业局、 商务局、 扶贫办、 学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 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深化 “创青春·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冶 , 在全社会营造理解、 重视、 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为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有利条件, 搭建广阔舞台, 发现、 培育一批走在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冶 前列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助力国家打赢脱贫攻坚战, 共青团中央、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部、 商务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全国学联决定, 共同举办第四届 “ 创青春冶 中国青年创新
创业大赛 (以下简称 “大赛冶 ) 。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大赛目的
搭建青年创新创业日常展示交流、 资源对接、 项目孵化等平台, 整合创业服务机构、 创业园区、 创投基金、 创业导师等资源, 营造关心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 帮助广大青年增强创业能力、 提高创业成功率, 并重点扶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 在科技含量、 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具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和团队。
二、 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未来·创业成就梦想
三、 组织单位
1.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部、 商务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全国学联、 陕西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
2. 承办单位: 西安市人民政府、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共青团陕西省委、 共青团浙江省委、 共青团江西省委。
3. 冠名赞助单位:上海盐商集团有限公司。
四、 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领导小组, 由主办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大赛成立全国组织委员会, 领导大赛的整体规划和统筹组织, 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在团中央青年发展部。大赛成立评审委员会, 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
会由创投行业著名人士、 青年创业导师 和 有 关 行 业 专 家 学 者组成。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及地 ( 市、 州、 盟) 举办地区赛时, 应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五、 赛制规则
1. 规范赛事名称:各级组委会在赛事宣传推广中, 规范使
用名称: 第四届 “创青春冶 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2. 全国赛采用 “主体赛+分组赛冶 的赛制。 具体分为主体赛事 (商工组、 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 和互联网组赛事。另设 APP 专项赛。
商工组重点关注节能环保、 新一代信息技术、 生物、 高端装备制造、 新能源、 新材料、 新能源汽车等相关产业。
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重点关注种养殖、 农产品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农村电子商务等相关产业。 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项目给予重点倾斜。互联网组重点关注互联网科技创新、 互联网基础服务、 应用服务及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等相关产业。APP 专项赛重点关注移动互联网技术及应用开发项目。
3. 地区赛采用整体赛制。 各地可将商工组、 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 互联网组及 APP 专项赛整合举办。 鼓励将海外学人回国创业周活动与大赛结合开展。
六、 赛程安排
1. 报名及审核: 参赛项目须登录 “创青春冶 中国青年创新创业云平台 (附件 5) 注册报名。 未登录系统报名的不得参加全国赛。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 2017 年 6 月 10 日至 8 月 15 日
2. 地区赛: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应举办省级赛事; 原则上, 各副省级城市、 省会城市应举办市级赛事; 鼓励有条件的地市、 县区举办相应赛事。 全国赛之前, 秘书处将根据各地赛事规模及组织情况, 进行晋级名额分配。
时间: 2017 年 8 月 15 日前完成
3. 全国赛:暂定于 2017 年 8 月底前举行互联网组全国赛和APP 专项赛全国赛, 9 月中旬举办主体赛事 (商工组、 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 全国赛。
七、 参赛条件
(一) 参赛者
1. 参赛人员可个人申报, 也可团队申报。
2. 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作为划分年龄的界限。
3. 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的中国公民, 均可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赛项目。
4. 凡团队申报的项目, 团队总人数不多于 5 人, 团队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其他成员年龄应不超过 40 周岁, 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二) 参赛项目
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 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 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经营规范, 社会信誉良好。
4. 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种子轮、 天使轮或 A 轮投资) 。
5. 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 技术或商业模式。
(三) 项目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 (以工商登记为准) 不同, 分设组别。
其中, 商工组赛设初创组、 成长组; 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赛设现代农业初创组、 现代农业成长组和农村电子商务组; 互联网组赛、 APP 专项赛设创意组、 创业(应用) 组。 企业创办年限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界限进行划分。
1. 创意组申报规则: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已研发成型, 具有成熟的商业计划书, 但是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商业计划书、 市场调研报告, 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和可靠的数据支持。 第一申报人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
2. 初创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 2 年 ( 含)的企业创业项目。 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 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 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 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 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 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 (含) 。
3. 成长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 2 至 5 年 ( 含)之间的企业创业项目。 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副本、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 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 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 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 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 且所占股份不低于 30% (含) 。
4. 农村电子商务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 5 年(含) 以内的创业项目。 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副本、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 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 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 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参赛项目须符合国家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方向, 以经营涉农产品及涉农服务项目为主, 如农产品销售和配送、 农技服务、 乡村旅游等。 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 且所 占 股 份 不 低 于 30%(含) 。
5. 互联网组及 APP 专项赛创业 (应用) 组申报规则。 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 5 年 (含) 以内的创业项目。 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副本、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项目计划书等相关文件; APP 专项赛创业组还应提供应用程序 (必须是基于安卓或 IOS 系统设计开发的 APP 应用程序) 。 参赛团队应对项目拥有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八、 奖励及激励
1. 奖金及物质奖励:金奖、 银奖、 铜奖获得者可获得相应的奖金及物质奖励。
2. 金融支持:为入围全国赛的参赛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服务; 金奖、 银奖、 铜奖获奖创业项目享有优先在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中挂牌展示或融资的权利, 并给予 一 定 额 度 的 挂 牌 补 贴支持。
3. 创业服务:入围全国赛决赛的项目可申请入驻大赛合作园区, 享受优惠的创业扶持政策和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 可优先享受法律、 人力资源、 财务管理等专业服务; 对于符合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部、 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要求的项目, 优先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4. 社会荣誉:入围全国赛决赛的参赛者可申报中国青年创业奖、 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九、 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各级主办单位 应 根 据 《 第 四 届“创青春冶 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竞赛规则》 (附件 2、 附件 3、附件 4) 设立地区赛事组织机构, 细化赛事流程和竞赛规则, 积极推荐、 遴选优质青年创业项目参赛。 要积极整合资源, 出台优惠政策, 做好创业扶持工作。
2. 加强宣传, 突出主题: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 创新方式方法, 进一步加强全媒体合作, 采用青年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赛事影响, 大力弘扬 “ 创新引领未来·创业成就梦想冶 的理念,着力塑造 “ 创青春冶 工作品牌, 持续引领青年创新创业、 成就梦想。
3. 汇总情况, 报送信息。 各地要及时汇总整理本地区赛事筹备和开展情况。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团委应于 6 月 30 日前, 将地区赛事组织方案、 赛事细则和宣传方案报至全国大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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