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各区县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切实做好四川省、攀枝花市全域旅游推进和服务质量提升活动,促进攀枝花市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 “花城故事•2016攀枝花市旅游行业形象展示及服务提升系列大赛”。现将《“花城故事•2016攀枝花市旅游行业形象展示及服务提升系列大赛”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花城故事•2016攀枝花市旅游行业形象展示及服务提升系列大赛”实施方案
四川省旅游协会
2016年8月19日
附件1:
“花城故事•2016攀枝花市旅游行业形象展示及服务提升系列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2016全国、四川省、攀枝花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攀枝花市全域旅游推进和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更好地挖掘攀枝花休闲度假旅游资源和本土文化内涵,有效提升攀枝花市旅游从业人员综合素养,全面、立体展示攀枝花“阳光花城.康养胜地”的旅游新形象,提升旅游产品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攀枝花市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大赛主题
阳光攀枝花•康养度假地 •寻温馨从容•感暖意融融
三、组织机构
此系列大赛是第七届乡村文化旅游节(冬季)和2016攀枝花欢乐阳光节的配套活动。
(一)指导单位: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攀枝花人民政府(二)主办单位:四川省旅游协会、攀枝花市旅游局
(三)承办单位:攀枝花市旅游协会和攀枝花市总工会。
(四)协办单位:攀枝花市妇联、攀枝花市团委、攀枝花市人社局、攀枝花市精神文明办。
四、大赛项目
(一)“花城之恋•2016攀枝花市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
以大赛促动攀枝市内各饭店从业人员相互学习,促进攀枝花市饭店接待水平挺高。
1.参赛条件
仅限攀枝花市内旅游饭店从业人员。参赛选手应在本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
2.比赛进程
(1)第一阶段:启动(2016年8月下旬至9月10日)
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大赛启动。组织区(县)旅游局、旅游企业、院校学习大赛标准,营造备赛氛围。
(2)第二阶段:初赛(2016年9月至10月20日)
各区(县)旅游局、旅游协会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初赛。各区(县)根据各项目的竞赛情况,择优确定选手组成本地代表队参加决赛。
(3)第三阶段:决赛(11月中旬)
决赛分为三个项目(中式铺床、中餐宴会摆台、西餐宴会摆台)分赛场同时开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决赛地点、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颁奖:2016年12月 15日“四川省第七届乡村文化旅游节” 暨2016年欢乐阳光节开幕式当天。
3.赛事说明
(1)大赛分为初赛、决赛二个阶段。初赛由攀枝花市各区(县)组织实施,分为中式铺床、中餐宴会摆台、西餐宴会摆台三个项目。比赛形式由各区县自行决定。
(2)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决赛项目为中式铺床、中餐宴会摆台、西餐宴会摆台三个项目。
(3)比赛间隙由各企业和院校组织服务礼仪及工装展示。
4.决赛名额
东区:客房6名、中餐6名、西餐6名。(共18名)
西区:客房5名、中餐3名、西餐2名。(共计10名)
仁和区:客房5名、中餐3名、西餐2名。(共计10名)
米易县:客房5名、中餐3名、西餐1名。(共计9名)
盐边县:客房3名、中餐3名、西餐1名。(共计7名)
旅游院校:攀枝花学院、攀枝花市经贸旅游学校各报客房选手2名、中餐选手2名、西餐选手2名,两所院校共计12名。
决赛选手共计66名(其中客房选手28名,中餐选手22名,西餐选手6名)。
5.奖项设置
(1)等级奖
单项奖按选手得分高低排名,3个赛项中每个赛项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若干名。
一等奖选手由攀枝花市欢乐阳光节组委会授予“全市旅游行业技术能手”称号和市精神文明办授予“攀枝花阳光旅游形象大使”荣誉称号。
二等奖选手由市欢乐阳光节组委会授予“全市旅游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三等奖选手由市欢乐阳光节组委会授予“全市旅游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
优胜奖选手由市欢乐阳光节组委会授予“全市旅游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
(2)获奖名额及奖金:
一等奖3名(每项比赛各1名),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9名(每项比赛各3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18名(每项比赛各6名),奖金各1000元
(3)单项奖(每个奖项每个分赛场可各评定1名)
最佳职业气质奖:3名,颁发证书及价值1000元攀枝花景区(点)门票或酒店住宿消费券
最佳比赛风范奖:3名,颁发证书及价值1000元攀枝花景区(点)门票或酒店住宿消费券
(4)其他奖励
1)一等奖中女性选手由攀枝花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2)决赛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获奖选手推荐参加“全国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
3)获奖选手将进入“攀枝花市优秀旅游人才库”。
(5)组织奖:比赛设组织奖若干名。组织奖根据各代表队组织发动范围、初赛情况、赛场纪律、文明礼貌等情况考核确定。
6.要求
2016年攀枝花市旅游行业形象展示及服务提升系列大赛是我市旅游提升计划活动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区旅游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充分发动,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岗位培训、选手选拔及组织报名工作;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并取消所在代表队组织奖评选资格。各旅游饭店企业要积极参与技能大赛,并以此为契机,召开动员大会,办好宣传栏目,大讲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意义,采取以老带新、请进来与走出去、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掀起群众性岗位练兵大热潮,促进我市旅游饭店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请各区县旅游局于2016年10月30日前将代表队成员名单报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谭雪莹,联系电话:0812-3347684,13350541902,QQ:35561246,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街道人民街74号。
(二)“花城之味•2016攀枝花市特色菜品(小吃)大赛”
为了挖掘并展示攀枝花市民间饮食和菜品精华,促进民间烹饪技术的交融与创新,丰富市内外游客餐饮文化生活,促进消费,特制方案如下:
1、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主办单位:四川省旅游协会、攀枝花市旅游局、攀枝花市总工会。
(3)承办单位:攀枝花市旅游协会、攀枝花市烹饪协会。
2、比赛进程
(1)报名阶段(2016年8月下旬至2016年9月30日)
(2)作品现场制作和评审阶段(2016年10月15—10月17日)
(3)公示获奖名单(2016年10月20日)
(4)颁奖:2016年12月 15日“四川省第七届乡村文化旅游节”暨2016年欢乐阳光节开幕式当天。
3、比赛形式
以单位名义的个人赛。全市烹饪企业(含宾馆、酒店、饭店、酒楼、食府、农家乐及有特色的小吃店等)均可报名参赛。
4、比赛指定菜品
热菜:豆花鱼、油底肉;
凉菜:坨坨鸡、拌牛肉
小吃:羊肉米线、牛肉粉
5、比赛实施方案
比赛规则:
(1)每一轮比赛6人,每项菜品各1人,比赛顺序抽鉴决定。
(2)每一轮比赛由7名专业评委以举牌竞分的形式评判(如本轮比赛选手与评委同一家企业,改换其他评委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5名评委分值的合计为专业评委分。
(3)每一轮比赛设20名大众评委(攀枝花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参加评判,每名大众评委每一轮比赛有2票选择权,2票可以投1票,可以分投2票,也可以放弃本轮选择权,每票1分。
(4)专业评委分加上大众评委分就是选手最终成绩。
(5)选手成绩比赛现场张榜公布,比赛一轮公布一次,比赛结束各次菜品分别从最高分到最低分排序,各项菜品前两名获本地特色菜•名特小吃称号。
比赛菜品综合要求
(1)原材料,特殊配料,餐具自备,大众配料。配料由组委会提供。
(2)比赛菜品必须采用攀枝花本地特色原材料或把特色原材料融入成品中,成品要体现各菜品的特色,色、香、味、形、质、养俱佳,以味、质为主,讲究食品卫生,禁止人造色素。
(3)原材料的粗加工,如宰杀、涨发、洗涤可以在场外准备、成型、调味等必须在比赛现场完成。
(4)选择精细,用料配比合理,工艺规范,形态优美自然,口味纯正,主味突出。
(5)火候得当,无糊味、邪味、腥味,因火候造成生、糊不能食用的,整菜不予评分。
(6)成品规格为10人量,每道菜品另配7份小碟供专业评委品评打分。
(7)比赛时间:热菜40分钟,凉菜50分钟,小吃35分钟。
(8)大赛检录:为保证选手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比赛,必须进行严格的检录程序。
①除按规定在场外粗加工外,其他必须在比赛现场完成;
②选手所带的原材料及用品一律经检录后方可带进比赛现场;
③违规的原材料由检录处代管,违规影响比赛后果自负。
6、奖项设置
(1)纳入攀枝花市总工会第四届“百岗万人”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中奖励。
(2)对获奖选手推荐的单位或企业由市旅游协会、市总工会授予“旅游特色小吃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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