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内容:苏州市宪法主题教育场馆
(相城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概念设计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31日 17:00时之前
作品提交时间:2017年2月6日17:00时之前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而法治文化阵地又是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有力载体,近几年来,苏州市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建设了一批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治体验馆、法治文化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但目前全市尚没有以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场馆。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讲话精神,为了进一步突出宪法宣传教育,苏州市司法局经与有关单位协商,拟于2017年打造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场馆(与相城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合并建设)。现面向社会发起设计竞赛公告,真诚邀请各类设计、文化创意机构和法律教学、宣传从业人员踊跃参加。
一、项目概况:
拟建场馆位于苏州市采莲路东、庆元路北相城区市民活动中心二期4层,面积约1300平方米,其中东、南、西三面均为玻璃幕墙,北侧为公共电梯和走廊,房型大体呈长方形(南北方向净尺寸为53米,东西方向净尺寸为21米),框架结构。
根据房屋所处位置、结构和实际宣传教育工作的需求,主办方拟将其打造成以宣传宪法和有关宪法性法律为主,辅之于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组织有关法治宣传活动的专门场地。
总投资额预估控制在600万元左右。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苏州市司法局
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
三、参赛对象
凡国内具有平面设计、文化创意、广告布展、宣传策划、法学教学宣传等能力和经验的机构、个人均可参加本次竞赛活动。
不同资质、专业背景的机构、个人也可采取联合的方式参赛。
四、参赛方式
1.报名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17:00时。可以下载附件报名表填写后寄送至: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429号,苏州市司法局法治宣传处,收件人:刘阳,联系电话:0512-65230550;也可以通过邮箱报名,邮箱地址:10718282@qq.com。
2.现场踏勘
主办单位组织集中踏勘、答疑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下午1:30,其他时间,由参赛方自行前往踏勘。
3.设计成果提交
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6日17:00时,逾期提交无效,提交地址同上。所有文件均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五、设计成果要求
总体要求是完整表达设计概念,功能分区科学合理,突出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兼顾其他配套功能,宣传、装饰风格适度体现苏州元素和创新特质。
设计成果须全面、清晰、完整,包含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分平面图、主要立面图和效果图(含灯光效果)、宪法宣传部分的具体内容和表达方式。文字说明应准确、完整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涉及模型展出的应有展出模型作品小样,配多媒体设备的应有功能说明和软件方案。
设计成果文件包含纸质文件、相应的电子文件
1、纸质文件
(1)文本标准:统一A3幅面彩打图纸,设计尺寸用毫米(mm)标注,装订成册,一式8份;
(2)确认签字的《所有权及版权说明》;
(3)总造价概算。
2、电子(含演示)文件电子
(含演示)文件一份,内容同纸质文件。以u盘为存储介质保存,文件格式为Word或JPG,图像分辩率不小于600dpi;
六、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等次,并给予奖金,奖金均含税。
一等奖1名:奖金60000元人民币+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30000元人民币+证书
三等奖2名:奖金20000元人民币+证书
优秀奖3名:奖金10000元人民币+证书
七、专家评审
1、主办方定于2017年2月上中旬(具体时间提前7天通知)邀请有关设计布展、法治宣传、宪法教学研究等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2、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采取集体讨论与投票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评出各奖项。
八、相关说明
1、参与竞赛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参赛方自行承担,所获奖金涉及税费由参赛方自行承担。
2、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版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若设计最终成果提交主办方获得奖项的,主办方可以无偿采用或部分采用设计成果。
3、对于提交的方案未达到设计要求的,主办方可以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
4、凡参加本次竞赛的参赛方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告所有条件,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苏州市司法局
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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