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赛事

郑州高新区关于举行“魅力高新”摄影大赛的通知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郑州高新区建区3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展示记录郑州高新区30年的创业历程和各领域发生的巨大变化,展示高新区人团结向上、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充分彰显高新区独特的生态优势、产业发展、人文魅力和区域特色,激励全区上下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统揽,以千亿级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为目标,全面开启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新征程,让党的十九大精神在高新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经研究决定,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与郑州报业集团联合举行“魅力高新”摄影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魅力高新”为摄影主题,广泛征集反映30年来区域发展、历史变迁、开发建设、人文景观等内容的摄影作品。通过摄影者的视角,用镜头语言记录高新区的景与物、人与事,展现郑州高新区建设发展新风貌,以小见大,定格美好生活瞬间,刻录真情实感世界,充分反映对魅力高新区的热爱。摄影图片可以从记忆高新、人文高新、科技高新、建设高新、今日高新等多方位、全角度地展示高新区30年来建设发展难忘历程和丰硕成果。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郑州高新区管委会  郑州报业集团

承办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三、活动安排

(一)征稿时间

2018年4月16日至5月16日

(二)参赛对象

所有关注及支持郑州高新区建设发展的专业摄影家及广大摄影爱好者。

四、参赛规则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在郑州高新区规划区域范围内拍摄,作品风格不限,作者可围绕产业发展、创新成果、创业风貌、人文景观、和谐社会等方面,全方位、多视角地进行拍摄创作,突出展示建区30周年以来在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新成就,发生的新变化;真实记录高新区建设发展进程中发生的重大事件、重要场景、重点人物;宣传高新区百姓在建区30年以来,共享发展成果,生产生活中的巨大改善。

(二)作品要求主题鲜明、角度新颖、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有时代感和独创精神,能给人以有力的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三)摄影参赛作品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作品的内容应当真实,不得通过PS软件增、减原来图片中根本不存在的事物,但可允许对色调、反差等做适当调整,不得改变作品原貌。所有作品上不要添加LOGO、水印、修饰性的边框等。

(四)每位参赛者发送作品数量以三组为限(组照不超过6幅)。作品应以电子文件形式投稿,作品要求以“作品题目 +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相机拍摄或手机拍摄”。同时可配以文字描述。

(五)投稿作品为jpg格式(需保留拍摄的原始参数),图片文件不得小于3M,以便影像放大展出。胶片拍摄作品最好自己扫描成电子文件提交。

(六)本次比赛不收取参赛费。

五、参赛方式

(一)参赛作者请将作品传至邮箱gwhxwxck@163.com,主题标明“魅力高新”摄影大赛投稿字样,恕不接受其它形式投稿。参赛事宜联系电话:0371-67983566 /67987066。

(二)参赛入选作品将在郑州高新微信平台和郑州高新区门户网站上集中展示,同时人民网、新华网、大河网、中原网、高新时报等中央、省、市级媒体也将做相应发布与转载。

六、评选方式

(一)大赛评委会成员将由知名媒体人和摄影家协会成员等组成。

(二)大赛评委会成员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名单将在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和“郑州高新”微信公众号同时公布,入围作品也将于“郑州高新”微信公众号投票栏目展出,展出同时即网络投票通道开启。(具体详情关注“郑州高新”微信公众号)。

(三)本次影赛评选方式将采用线下评审和网络评审两种方式。

线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均由评委会成员综合打分评出,以得分高低评选出本届影赛各奖项获奖作品。各奖项获得名单将在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和“郑州高新”微信公众号同时公布并展出。

线上:最具网络人气作品奖由“郑州高新”微信订阅号投票系统评选产生,以作品在投票系统得票数量高低评选出前20名作品。最终获奖作品名单将在“郑州高新”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四)各项奖项计划于2018年6月中旬公布

七、奖项设置

(一)特等奖:1名,价值8000元左右单反相机机身一部。

(二)一等奖:3名,价值4000元左右单反镜头一件。

(三)二等奖:5名,价值3000元左右的卡片相机一台。

(四)三等奖:10名,价值1000元左右的摄影三脚架一件。

(五)优秀奖:20名,价值500元摄影包一个。

(六)最具网络人气作品奖20名,价值600元左右的精美礼品一份。

以上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

获奖作品可根据活动安排制作摄影展进行展览。

八、特别声明

(一)所有获奖及入围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的展览、陈列、媒体报道中使用,不另付酬。

(二)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影赛主办方无关。

(三)参赛者上传的作品内容不得包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四)主办方视所有参赛者均为同意并承诺遵守本规则。

(五)主办方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魅力高新”摄影大赛参赛作品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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