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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第十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征集标志(LOGO)、吉祥物

黔南州第十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征集标志(LOGO)、吉祥物

黔南州第十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暨罗甸红水河旅游文化周将于2016年12月上旬在罗甸举办,为了充分展示“山水湖城●玉都罗甸”良好对外形象,进一步提升罗甸文化旅游品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黔南州第十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主题、标志(LOGO)、吉祥物。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征集要求

1.主题性与融合性。结合罗甸情况,紧扣罗甸“山水湖城●玉都罗甸”,“山之城、水之城、灵性之城”、“中国长寿之乡”、“中国观赏石宝玉石之乡”、“中国火龙果之乡”等品牌优势,围绕罗甸健康长寿、玉石文化、暖冬旅游等特色,选定几个策划公司提供备选的主题或自主创作。

2.代表性和创意性。作品有鲜明的个性和气质形象,体现罗甸文化特色,有独到创意。不得照搬、仿制、套用、嫁接其他地区的主题、标志和吉祥物。

3.独特性与大众性。大会主题文字一定要结合罗甸独特地理气候优势及品牌优势,形象易记,鲜明突出,独具个性,印象深刻;大会标志(LOGO)设计美观大方,形象,符合本次旅发大会主题,具有艺术审美又有广泛的大众认可度,具有视觉冲击力;本次吉祥物卡通形象创意新颖独特,需有一个通俗、得体、易记的名字,形象可爱,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同。

4.选择性与独创性。应征的作品必须为原创,未曾公开发表,涉嫌抄袭,由责任人自负。

二、征集时间

2016年9月25日起—10月15日止。

三、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四、相关要求

1. 应征作品以个人名义、团体名义参加均可。

2. 应征作品需附主题创意说明,标志LOGO和吉祥物须有设计草图、设计思路、设计说明和运用示范。

3. 应征作品需同时提交应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名称等信息。

4. 应征作品无论是否选用,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5. 投送作品标题请注明“黔南州第十届旅发大会主题、标志、吉祥物”字样。

五、评选办法

对应征的作品,大会筹备工作组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小组对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所有作品进行评审,并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决定是否采用。

六、奖励设置

应征作品一经被本次大会采用,主题征集按5000元给予作者(个人或团队)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LOGO(标志)征集按20000元给予作者(个人或团队)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吉祥物征集按20000元给予作者(个人或团队)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其他参投作者(个人或团队)可获精美纪念品一份。

七、投稿地址

收件地址:贵州省罗甸县旅发大会办公室(文旅局二楼风景管理处)

邮政编码:550199

联 系 人:石朝友

联系电话:0854—7616004  13885429011

电子邮箱:1551669942@qq.com

八、相关声明

1.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大会筹备工作组拥有已采用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

2. 因延误、丢失、误寄等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大会筹备工作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4. 大会筹备工作组在对提交的作品评选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调整;

5.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大会筹备工作组所有。

(想了解更多详情和动态请关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luodian.gov.cn/及官方微信“山水湖城●玉都罗甸”)。

  黔南州第十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

  罗甸筹备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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