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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举办丽水市第11届中小学“绿谷之光”科技大赛暨丽水市航海模型锦标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团委、科技局、科协、文广旅体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推动中小学生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经研究,决定举办丽水市第11届中小学“绿谷之光”科技大赛暨丽水市航海模型锦标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倡导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动脑能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搭建展示个性的平台,营造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让学生体验科学的魅力,切实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

二、活动组织

本次大赛由丽水市教育局、共青团丽水市委员会、丽水市科学技术局、丽水市科学技术协会、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联合主办,由丽水市青少年宫、丽水第二高级中学承办,丽水市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协办。

三、参加对象与组别

1.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师生(含青少年宫教师)。

2.参赛组别

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教师组四个组别。

四、比赛阶段与时间

1.第一阶段:县级赛

2024年10月前,各县(市、区)应完成县级赛,各县(市、区)以中小学校科技社团为单位组织赛事。具体赛事的组织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安排。市直各组别相应参加莲都赛区比赛。

2.第二阶段:市级赛

2024年10月25日-26日(暂定),各县(市、区)、市本级学校和全市青少年宫共组建11支社团联队参加市级赛。每个社团联队由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教师组组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其中莲都区由小学组、初中组、教师组组成。

市直各组别需参加莲都赛区比赛并取得市直学校组对应名次的方可参加市级赛。全市少年宫系统自行组队参加市级赛,由在全市青少年宫在训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和在岗专职教师组成。

五、比赛内容与项目

比赛项目设4个大项,共20个小项。

(一)趣玩智造

1.创意小发明;

2.童心木玩。

(二)科技四模

1.遥控模型车竞速赛;

2.车辆模型足球赛

3.木制手掷飞机定点赛;

4.遥控滑翔机竞速赛;

5.冲浪纸飞机竞赛;

6.摩托艇水上足球赛;

7.遥控帆船绕标赛;

8.场景模型设计赛;

9.木结构桥梁承重赛;

(三)智能机器人

1.无人驾驶技能赛;

2.萝卜圈综合技能赛;

3.纳英特综合技能赛;

4.机器人投篮;

5.极速华夏行;

6.无人机遥控飞行赛;

7.无人机编程飞行赛。

(四)信息技术知识

1.信息学趣味赛;

2.3D模型设计。

六、参赛要求

(一)学生组

1.参赛队员必须为丽水市在籍学生(学籍上必须附有学生照片)。

2.各项目对应的参赛组别和人数,详见大赛活动指南(指南发钉钉交流群)。

3.报名采取电子表格统一报送,领队需填写清楚,填报后不得更改。如所报项目开赛后发生重合,由本队进行取舍。

(二)教师组

1.参赛人员为全市中小学(含中职)、青少年宫教师。

2.教师组竞赛项目为:遥控滑翔机竞速赛、遥控帆船绕标赛、木结构桥梁承重赛、无人机编程飞行赛、无人驾驶技能赛、3D模型设计赛、信息学趣味赛。

3.各县(市、区)中小学教师、市直学校教师、全市青少年宫专职教师分别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丽水市青少年宫汇总后统一上报。各项目参赛教师人数,详见大赛活动指南。

七、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按照参赛人数的80%设奖,并评出个人一、二、三等奖。不足8名的项目成绩减1录取。

2.团体奖。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教师组比赛设团体奖。计分办法:各单项比赛前8名分别以9、7、6、5、4、3、2、1分计入团体总分,不足8名的项目成绩减1录取;不足4名的项目只颁发个人奖,成绩不计入团体总分。各项比赛成绩均计入团体总分,并按名额分配数计算平均分,进行排名,设一、二、三等奖。

3.优秀指导师奖。学生组比赛各单项一等奖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师奖。

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本级学校、全市青少年宫系统分别推选出2024年度科技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4),其中缙云县、青田县、市本级各5名,莲都区、龙泉市、庆元县、遂昌县、松阳县各4名,云和县、景宁县、全市青少年宫系统各3名,限一线教师,须经县(市、县)教育局审核并予公示后,于2024年10月11日前将推荐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通过浙政钉上交至丽水市青少年宫金灵妙处,联系电话:2075903。

八、其它事项

1.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提交1个科技活动展示宣传片,视频内容为科技活动成果,时长3~5分钟,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视频质量要求图像稳定、构图合理、镜头运用恰当、录制声音清晰。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2024年第11届丽水市中小学绿谷之光科技大赛+县(市、区)科技活动展示》。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活动视频严格把关,作好政治性审查,如发生政治方向性错误等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活动视频需于10月11日前通过浙政钉上报,未上交的代表队各组别团体总分扣10分,联系人:金灵妙,联系电话:2075903。

2.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和市青少年宫于10月10日-11日,由专人将报名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通过浙政钉上交至金灵妙处,联系电话:2075903。报名表不得单独报送,一经上报,不得更改。逾期未填报者视作放弃。

3.具体比赛要求、竞赛规则另行通知。各项比赛结束后成绩统计组将比赛名次进行公示,奖状于大赛结束结果公示后统一发放。

4.各代表队报到时需上交参赛选手的学生基本信息表(附学生照片)、保险公司提供保额不低于15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不能用学平险代替)、安全风险责任书(附件2)以及县级赛比赛获奖说明(市直高中除外),缺一取消比赛资格。

5.各县(市、区)参赛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6.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此项赛事,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努力推进中小学校园科技活动的广泛开展,进一步促进广大中小学生的素质全面发展。

7.要加强安全教育,制订完善安全管理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岗位职责及联系方式,加强全程管控,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8.为进一步解读大赛各个项目及规则,更好地指导学生开展自主探究科学的体验活动,推动学校科技社团的发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详见大赛交流钉钉群。(钉钉群为:32408940)

附件:1.丽水市第11届中小学“绿谷之光”科技大赛报名汇总表

2.丽水市第11届中小学“绿谷之光”科技大赛安全风险责任书

3.2024年丽水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4.2024年丽水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先进工作者汇总表

丽水市教育局             共青团丽水市委员会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丽水市科学技术协会

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7日

丽水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举办丽水市第11届中小学“绿谷之光”科技大赛暨丽水市航海模型锦标赛的通知.pdf

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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