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发掘西乌珠穆沁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文创旅游产品,打造一批“看得上、带得走、送得出”的文化旅游商品,打造文化旅游品牌体系,提升全旗的经济文化实力,决定于2021年11月启动首届“创意西乌”文创产品设计大赛,面向全盟征集创意作品。
一、组委会
主办方:西乌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西乌旗文化旅游协会
协办方:西乌珠穆沁旗商务局、西乌珠穆沁旗文化旅游发展中心、西乌珠穆沁旗工商联、西乌珠穆沁旗维力斯旅游产业发展公司
承办方:锡林郭勒盟风华鑫业旅游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二、征集要求:
本次文创商品设计大赛分设计类和实物类两大类别进行征集。以赛事为纽带,汇聚创意设计资源,提升文创产品设计水平,激发文旅商品制作设计和文旅融合搭建交流协作平台,发掘更多可产品化的传统文化作品,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努力提高我旗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
三、目标人群:
全盟院校、设计公司、工作室和设计师,发明人、专利持有人、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特色畜产品加工主体、非遗传承人、学生等均以单位和个人的名义参赛,也可以共同创作、联名参赛。
四、征集时间:2021年11月5日—2021年12月7日
五、作品标准
1.设计类:(文化旅游商品、产品包装、纪念品、家居用品、手工制品等)
(1)主题鲜明,充分展现西乌旗文化特色,围绕西乌珠穆沁旗历史文化、民俗文化、人文风情、非遗文化等元素;
(2)寓意贴切,信息传达清晰,具有鲜明的符号象征力;
(3)作品附创作思路、设计理念及市场应用可行性说明(工艺用材、目标人群等),不超过200字;
(4)作品必须为原创,无版权、知识产权争议;
(5)投稿文件为JPG格式预览图(分辨率不低于300dpi),A3纸尺寸大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M。如入围,需提供作品矢量文件;
2.实物类:(旅游纪念品、家居生活用品、文化用品、文创产品、特色畜产品等)
(1)体现“中国白马之乡”西乌珠穆沁旗文化底蕴,结合自然景观、人文风情、非遗文化、历史文物、居住环境等元素;
(2)形象生动,色彩和谐,具有较高的观赏性和艺术性,能满足市场的审美需求;
(3)工艺用材合理,适应人性化需求,能满足市场需要,具有较高的开发价值;
(4)作品必须为原创,同时附作品创作说明,无版权知识产权争议;
(5)特色畜产品类作品必须有新颖的创意,对配料、工艺流程、风味、营养等方面有明显的改进,具有商业特点和文化特点;
(6)投稿文件为电子版照片,单件作品照片不超过三张,系列作品照片数量不超过8张。应完全体现作品特点。如入围,需提供实物作品。
六、参与方式:
邮箱回复“收到”即为成功。
联系人:乌日罕
监督电话:0479—3522236
七、作品评选
本次大赛采取网络投票和线下专家评审两个步骤,所有参赛作品进行网络评选,作品总数量的80%入围线下评审。同时邀请国内著名文创产品研发专家和自治区、盟、旗行业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
网络投票评选占总成绩的40%,专家评审占总成绩的60%。
八、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共22名,入围奖若干。
一等奖(2名):设计类1名,奖金10000元;实物类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4名):设计类2名,奖金5000元/人;实物类2名,奖金5000元/人。
三等奖(6名):设计类3名,奖金2000元/人;实物类3名,奖金2000元/人。
优秀奖(10名):设计类5名,奖金500元/人;实物类5名,奖金500元/人。
注:所有奖金均为税前,由获奖者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缴纳税金。参与评选的作品,经大赛专家组评审后如无符合条件的,各奖项均可空缺。
九、注意事项:
1.获奖作品,作者对参赛作品拥有署名权,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版权,可行使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其他版权权利。未获奖作品,作者依版权法对参赛作品拥有版权,主办方对作品拥有展示和宣传的权利。后续签订合作生产开发的作品,其知识产权由主办方和作者在签订的协议中具体约定。
2.作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
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参赛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参评商品须具有品牌性、地域性、市场性、创新性、实用性、示范性,且知识产权清晰、特色鲜明、市场前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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