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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青少年及大学生掷球锦标赛

2016年全国青少年及大学生掷球锦标赛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河南省体育局、中国掷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鹤壁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浙江瑞达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2016年7月23—31日,在河南省鹤壁市举行。

比赛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7月24日—27日上午,举行女子塑质球、男子大小金属球比赛;第二阶段:7月27日下午—30日,举行男子塑质球、女子大小金属球比赛。

五、参赛单位:各省、自治区、市及行业体协、地掷球协会,中国掷球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各高校运动队等。

六、竞赛项目:

1、塑 质 球:男、女三人赛、双人赛、单人赛,团体赛(单项积分之和)。

2、大金属球:男、女双人赛、单人准确抛击、单人连续抛击、双人连续抛击。

3、小金属球:男、女三人赛、双人赛、单人准确抛击。

七、参赛资格:

  (一)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必须符合《地掷球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男、女各一支队伍,其中:

1、领队1名,教练2名。

2、塑质球:男、女运动员各4名。

3、大金属球:男、女运动员各4名。

4、小金属球:男、女运动员各4名。

5、参加塑质球比赛的运动员均能兼项大金属球或小金属球比赛,大、小金属球比赛不能兼项。

6、每名运动员只能报名参加每个大项中的2个小项比赛。

7、年龄要求:各单项可报26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队员1名,23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队员1名,其余队员必须是199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规定在资格审查时以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为准。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队员所有成绩。

8、相关人员需经正规医务部门体检,证明身体健康并携带人身意外保险方可报名参赛。

(三)承办单位所在地最多可报2支队伍参赛,其它地级市原则上限报一支队伍(多参加的队需经主办单位批准,所在地的大专院校可单独报名)参赛;享受体育加分政策单位报名参赛,必需经所在市体育部门盖章生效。

(四)中小学生只能代表户口所在地和学籍所在学校参赛。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运动队所有比赛成绩。

(五)比赛中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否则,将取消该运动队所有比赛成绩。

八、竞赛办法:

  (一)塑质球:

  1、三人赛:

(1)种子队:预赛分组时,按分组数及2015年全国青少年及大学生掷球锦标赛团体赛名次设定种子队,抽签入组进位;其余各队亦按2015年名次(新参加的队按报名先后列于2015年有名次的队后)分别抽签入组进位。

  (2)分组及比赛办法:

如参赛队少于3队,取消比赛。如参赛队少于8队(含8队),采取单循环比赛决出名次。

如参赛队为9队至12队,分两组进行单循环预赛。预赛各组前两名采取交叉淘汰赛形式进行复赛,胜者决冠、亚军,负者决三、四名;两组前两名之后的队进行同名次比赛,决出最后名次。

如参赛队为13队至20队,分四组进行小组循环赛;预赛各小组的第1名以抽签方式分别对阵各小组的第2名进行复赛;复赛阶段的胜队为E组决一至四名,负队为F组决五至八名。各组均以抽签进位单淘汰的方式决出名次。

参赛队为21队及以上根据情况分组,比赛办法另定。

(3)决定名次办法:在各单循环比赛中,按胜负积分排列名次(即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弃权的队或人每局得分为0分,其对手得该局的最高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积分相等,两队间相互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

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相等各队间净胜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其中两队净胜分相等,则该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如净胜分亦相等,则相等各队间总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其中两队总得分相等,则该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如三队或三队以上总得分仍相等,则进行滚击小球比赛。

按下列方法掷球九次以决胜负:各队选1人掷球,分三次掷完;抽签决定掷球顺序。小球的位置:第一次在E线中点,掷三个球;第二次在开球点,掷三个球;第三次在B线中点,掷三个球。如果再次平局,小球再放到开球点上,各掷一球,直至决出胜负。

(4) 比赛一局决胜负,预赛每局9分,前四名的决赛每局12分。控球时间30秒。

  2、双人赛、单人赛:

(1) 根据报名情况,采用单循环或单败淘汰加附加赛的方式进行。

(2) 比赛一局决胜负,每局9分,前四名的决赛每局12分。控球时间30秒。

  3、团体赛:

按三人赛、双人赛和单人赛三项成绩得分之和排列团体名次,单项比赛按9、7、6、5、4、3、2、1计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即:第一名得9分、第二名得7分、第三名得6分,依次类推;如弃权其中一项比赛,则不计团体名次;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累计得分相等,则三人赛名次列前者团体名次列前;如三人赛均未取得名次,则双人赛名次列前者团体名次列前。

  4、竞赛规则:采用2010年最新审定的《塑质地掷球竞赛规则》。

  (二)大金属球:

  1、单人准确抛击、单人连续抛击赛、双人连续抛击赛:

(1)参赛队按2015年全国青少年及大学生锦标赛名次(新参加的队按报名先后列于2015年有名次的队后)抽签决定上场顺序进行预赛,预赛前8名进入复赛(“0”分不予录取);复赛前4名的队进入决赛,决一至四名,其余的队按复赛成绩排出五、六名。

(2)同分裁决:如分数相同,均加赛决出名次。

  2、双人赛:

(1)根据报名情况,采用单循环或单败淘汰加附加赛的方式进行。

(2)每场比赛9分,限时40分钟,前四名的决赛每场11分,限时50分钟。控球时间30秒。

(3)先得规定分者获胜;比赛时间到双方均未得到规定分,得分多者获胜;如分数相等,加赛一轮。规定时间到,正在进行的该轮比赛继续进行,决出胜负。

3、竞赛规则:采用2010年最新审定的《大金属地掷球竞赛规则》。

  (三)小金属球:

  1、三人赛:

(1)种子队:三人赛预赛分组时,按分组数及2015年全国青少年及大学生掷球锦标赛团体赛名次设定种子队,抽签入组进位;其余各队亦按2015年名次(新参加的队按报名先后列于2015年有名次的队后)分别抽签入组进位。

(2)分组及比赛办法:

如参赛队少于3队,取消比赛。如参赛队少于8队(含8队),采取单循环比赛决出名次。

如参赛队为9队至12队,分两组进行小组单循环预赛;预赛各组前两名的队采取交叉淘汰赛的形式进行复赛;胜者决冠、亚军,负者决三、四名;两组中的第三名进行同名次赛,决五、六名。

如参赛队为13队至20队,分四组进行小组循环赛;预赛各小组的第1名以抽签方式分别对阵各小组的第2名进行复赛;复赛阶段的胜队为E组决一至四名,负队为F组决五至八名。各组均以抽签进位单淘汰的方式决出名次。

参赛队为21队及以上根据情况分组,比赛办法另定。

(3)决定名次办法:在各单循环比赛中,按胜负积分排列名次(即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者为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积分相等,以两队之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

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积分相等各队间净胜分多者列前;如净胜分再相等以得分多者列前;如得分仍相等以失分少者列前;如失分还相等,以抛击小球的方法决定胜负。

(4) 比赛一局决定胜负,每局11分,限时1小时。时间到未满11分或分数相等,加赛2轮,如比分仍相等则逐轮加赛决出胜负。

        2、双人赛

根据报名情况,采用单循环或单败淘汰加附加赛的方式进行。

      3、单人准确抛击赛:按抽签序号进行预赛,预赛前四名的队直接进入复赛,预赛五至至十二名的队再进行一轮复活赛,复活赛前四名的队进入复赛;按复赛成绩排定决赛次序,决赛采取单败淘汰赛的方式进行。

同分裁决:如积分相等,则加赛决出名次。

        4、竞赛规则:采用2010年最新审定的《小金属地掷球竞赛规则》。

  (四)比赛服装:

各队应按照竞赛规则的相关规定,着统一服装参加比赛。

九、技术官员:

(一) 仲裁、赛事总监、正副裁判长、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掷球协会指派,人选另行通知。

(二)如裁判人员不足,由承办单位调派。

(三)裁判员人身意外保险由承办单位负责购买。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分别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不足6队减1录取。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赛队将参赛报名表电子版按竞赛规程要求一式两份,于7月10日前分别发送至邮箱:ygtwcj@163.com,联系人:崔敬13606356002。hbtyjxk@163.com,联系人:张松山18639200933

2、比赛一经报名,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予接受。为避免遗漏,7月15日,中国掷球协会在官网公布报名统计结果,请各单位进行确认。

  (二)报到:

1、各队报到时,请带齐运动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健康证明、个人保险,以备检查。

2、参赛队于7月22日到赛区报到,23日场地练习并召开组委会和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议,24日开始比赛,31日离会。

3、提前报到需经赛区同意,经费自理。

4、报名后未按时参加比赛的队,按弃权论。

5、报到地点:河南省鹤壁市科达国际学校,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湘江路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联系人:周林胜15139261586。

乘车路线:

鹤壁高铁站至科达学校公交线路:在高铁站乘坐102路公交车至黄山路“科达学校站”下车,向东50米即到。

鹤壁火车站至科达学校公交线路:在火车站乘坐23路公交车至九洲农贸站下车,换乘29路公交车至黄山路湘江路站下车,向东320米即到。

鹤壁汽车站至科达学校公交线路:在汽车站乘坐105路公交车至住建局站下车,步行330米至审计局站上车,至黄山路湘江路站下车,向东320米即到。

驾车路线:

京珠高速到鹤壁站下高速沿淇滨大道向西到兴鹤大街,顺兴鹤大街向南直行到湘江路(见转盘)向西100米即到。

十二、器材和经费:

(一)器材:塑质球由赛会提供,大金属球、小金属球由参赛队自备。

(二)经费:各队全部参赛经费自理。赛区食宿标准:160元/人/天。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掷球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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