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竞体处:
2016年全国青少年女子水球锦标赛将于8月21日至25日在四川乐山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
李向东(游泳中心)、夏学海(湖南)、郭川(四川)
二、裁判员
裁判长:范献华(广西)
副裁判长:李媚春紫(北京)
裁判员:
北京:吕 燕
上海:吴志宇
福建:蒋津海
湖南:仇希望、陈继龙、吴丽婷
广东:蔡志威、蔡树力、王洋
广西:蒙安龙、苏荣均、郭海
四川:胡小朝
成都体院:高唯怡
沈阳体院:梅楠
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三、调研
2人
四、时间
8月19日报到,8月20日训练、技术会议、身体素质测验、文化课考试,8月21日至25日比赛,8月26日离会。
五、文化测试
8月20日上午9点至11点将组织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水球专项常识,所有处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运动员必须参加。
六、身体素质测验
8月20日下午将进行身体素质测验(具体测验项目见2016年全国青少年水球锦标赛规程)。
七、要求
(一)裁判员须自带规则和裁判工作指南。
(二)裁判员须自备裁判服(白色T恤、长裤、皮带、皮鞋),服装不合要求者不得上岗。
八、报名
青年组运动员须为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少年组运动员须为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赛时必须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以验证参赛资格。请各参赛单位在7月30日前将报名表(用电脑打印,否则不予受理)传真到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水球花泳部(传真:010-67170595),同时,发电子版报名表到chinawaterpolo@163.com。报名表和竞赛规程请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网址:swimming.sport.org.cn。
九、报到
裁判员及参赛队伍8月19日报到,仲裁、调研人员8月20日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十、经费
上述点名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火车硬卧,不得绕道)由大会负担。运动队编内人员住宿费用由大会负担,伙食费自理,超编人员食宿费用自理。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十一、请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做好比赛的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
1、竞赛规程
2、报名表
3、文化测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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