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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暨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

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暨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9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的通知》(深人社发〔2016〕36号)、深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职工技术(技能)大赛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和激励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总工会、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决定共同主办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暨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深圳好技师系列活动,以《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提出的走人才引领的发展道路的方针为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技能大师,激发广大劳动者爱岗敬业、钻研技术、勇于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崇尚技能,创业伟大”的理念。

二、赛事性质

2016年深圳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列入2016年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纳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的“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和深圳市总工会主办的“2016年职工技术(技能)大赛”。

三、竞赛宗旨

通过竞赛培养选拔一批在无人机领域具有精湛技艺的应用型技能人才,推进我市无人机技术人才的提升,满足我市无人机行业及应用技术发展的迫切需要。

四、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总工会

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二)承办单位: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

深圳自动化学会

深圳华越无人机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中科大智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三)技术支持单位: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五、组织机构

(一)成立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暨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组织和协调本次竞赛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赵忠良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冯艳玲 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朱 虹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王鸿利 深圳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部长

崔歧平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主任

马 阳 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秘书长

杨金才 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会长

隆仕明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主临宁 深圳自动化学会会长

吴 雁 深圳华越无人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跃平 深圳中科大智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崔歧平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马 阳 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秘书长

孙从争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艾 军 深圳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副部长

吴映霞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副主任

廖学斌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主临宁 深圳自动化学会会长

庞 伟 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秘书长

吴 雁 深圳华越无人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跃平 深圳中科大智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 员:黄志文 王生淋 俞益飞 方少钟 李亚妮 吴义元 刘强黄小燕 何龙辉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地点为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612室。

联系人:何龙辉,联系电话:82997882(三)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设立专家组、裁判组、监督仲裁组、赛务组、设备组和后勤保障组。

六、竞赛项目、标准、内容

       (一)竞赛项目

无人机组装与调试、无人机驾驶

       (二)竞赛标准

本次竞赛根据我市无人机行业发展状况并结合无人机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及考核要求制定竞赛标准,组织专家统一命题。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相关技术文件。

  (三)竞赛内容

  1. 无人机组装与试调竞赛项目

初赛:参赛选手需要完成一台指定机型的无人机组装任务,不要求调试,但是无人机零部件的位置必须安装合理、正确。

决赛:要求参赛选手完成一台指定机型的无人机组装、调试任务,除要求无人机零部件的位置必须安装合理、正确外,还需完成相关调试任务,最后进行起飞、降落飞行测试。

  2. 无人机驾驶竞赛项目

初赛:参赛选手需要按指定赛道完成绕圈飞行、躲避障碍等基础飞行任务,主要考查参赛选手对无人机的操控能力和技巧。

决赛:参赛选手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快递运输”和“电塔架线”两项模拟应用飞行任务,主要考查参赛选手对无人机的精准操控能力和技巧。

七、参赛对象及报名

       (一)参赛对象

年龄18岁以上,在我市从事无人机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无人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学员、无人机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如竞赛项目报名人数少于50人,则该项目竞赛自动取消。

  (二)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可于2016年10月14日前登录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网站报名(网址:http://www.szzx.org.cn/),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报名表,选手需打印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及其他报名资料于报名截止前递交或快递到报名点审核。

  (三)报名资料

1.个人报名表(网站报名后自动生成);

2.选手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选手本人2寸免冠黑白证件照一式5张;

  (四)报名资料审核点及联系人咨询电话:

报名资料审核点: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联系人:刘强 联系电话:82997882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612室

八、赛程安排

        (一)宣传发动(即日起至2016年10月14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比赛项目的要求,组织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并推荐优秀选手报名参加竞赛。

  (二)赛前培训(2016年9月5日至10月20日)。

为使参赛选手能够尽快熟悉设备环境和了解竞赛与技术要求,竞赛组委会将于赛前每周六、周日开放高训大厦2楼无人机实训室,所有报名参赛选手可以参加组委会定期举办的免费培训讲座。

联系人:周济 联系电话:83249529 83240064(三)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0月23日至11月3日)。

  1.无人机组装与试调竞赛项目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二个阶段进行:

(1)初赛进行无人机组装竞赛,赛后根据综合得分排名,前35名的选手进入决赛。

(2)决赛进行无人机组装、调试竞赛,赛后根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决出优胜选手。

 2.无人机驾驶竞赛项目

竞赛分赛前模拟飞行、初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赛前模拟飞行测试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比赛安全,证明参赛选手均已具备独立操控无人机的能力。通过模拟飞行的参赛选手才可参加初赛。

(2)初赛进行无人机基础飞行技能竞赛,赛后根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前30名的选手进入决赛。

(3)决赛进行无人机模拟应用飞行技能竞赛,赛后根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决出优胜选手。

九、奖励办法

      (一)授予荣誉称号

1.荣获无人机组装与调试项目综合成绩第1名的选手,由所在单位工会推荐、按程序申报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总工会授予“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

2.荣获各竞赛项目前3名的参赛选手,由深圳好技师好讲师系列活动组委会授予“深圳好技师”荣誉称号,根据相关条件推荐参加省市“优秀技师”或“技能标兵”等评选活动。

  (二)获得优胜奖

本次竞赛各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由竞赛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三)获得竞赛奖金

获得各竞赛项目前6名的参赛选手,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金。奖金分配如下:

第1名,奖金20000元;第2名,奖金6000元;第3名,奖金3000元;第4至6名,奖金各2000元。

十、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对赛场提供的设备、工具不符合规定或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的均可提出申诉。

(二)现场申诉最迟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以书面形式按规定程序向监督仲裁组提出,由监督仲裁组进行裁决。

(三)监督仲裁组有权对赛场违规选手的违规行为做出查处和裁决,监督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如竞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监督仲裁组商竞赛主办单位后,做出决定。

十一、其他(一)各参赛企业应把参加竞赛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做好本企业参赛人员的组队和选拔工作;

(二)为保证大赛公平公正,本次竞赛聘请社会监督员对竞赛全程予以监督;

(三)各参赛人员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四)竞赛组委会对竞赛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暨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2.《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暨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无人机组装与调试项目技术文件》

3.《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暨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无人驾驶项目技术文件》

  深圳好技师好讲师系列活动组织委会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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