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八十周年,倡导多元化全民健身方式,推动野战运动的普及和提高,打造野战运动品牌赛事,综合考虑各申办地情况,决定2016年在北京、天津、黑龙江、四川、陕西、湖北、广西、江西、山东、广东等地举办第三届中国野战运动冠军赛,举办地区周边省市可根据通知精神与举办地承办单位协商报名参加比赛。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亦请比赛举办地各体育主管部门在工作上予以支持。
附件: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16年7月13日
第三届中国野战运动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
华夏新锐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栖霞创建投资中心
天津市定向拓展协会
哈尔滨市野战运动协会
成都博桑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陕西中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尚运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深圳市奥特邦户外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易动华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
江西省无线电定向运动协会
三、比赛时间、地点
(一)各赛区的比赛于2016年8月26日至10月31日分别在黑龙江、四川、陕西、山东、广东、北京、湖北、广西、江西、天津等省市举行。举办地区周边省市可根据通知精神与举办地承办单位协商报名参加比赛。
(二)全国总决赛于2016年11月4日至7日在天津举行。
四、竞赛项目及竞赛组别
(一)竞赛项目
1、单人定点赛
2、双人挑战赛
3、五人对抗赛
(二)竞赛组别
1、社会组26-60岁(1956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出生)。
2、学生组18-25岁(1991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
3、青少年组14-17岁(1999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报名参赛人员性别不限,学生组报名不足6队则并入社会组进行比赛,青少年组不足6队并入学生组或社会组比赛。
五、参加办法
(一)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行业体协为单位组队参赛;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中学、社会团体和野战运动俱乐部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限报8人,其中领队、教练员各1人,运动员6人。运动员在一个年度内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运动员不能冒名顶替,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对于不了解野战运动和竞赛规则的队伍,需参加有关培训后方可报名。
(三)每支代表队单人比赛可报2人,双人比赛可报2对,5人比赛可报1队。
(四)由各承办单位和各赛区组委会,负责审核确认参加各赛区及总决赛的运动员资格。
(五)所有报名人员须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赛队和运动员对自身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六)参赛运动员应具备参加野战运动比赛的能力,报到时须持有保险证明及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并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一并交赛区组委会。
(七)所有参赛队伍需备有一面长3米宽2米的代表队队旗,比赛时带往赛区,各赛区组委会统一配备旗杆。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野战运动竞赛规则(试行)》和比赛组委会有关规定。
(二)运动员比赛出发方式由裁判委员会决定,出发顺序由计算机或人工抽签决定。
(三)各赛区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本赛区的竞赛办法。总决赛预赛采用分组循环,决赛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
(四)单人定点赛:
1、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比赛局数。
2、定点射击在地图上标注的目标,以完成时间短者为胜。
3、比赛设置:1个“弹夹”,8-10个目标点,在长度40米、宽度20米的场地进行。
(五)双人挑战赛:
1、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比赛局数。
2、两名参赛选手须完成规定的障碍赛(匍匐前进穿越匍匐网,匍匐网高度为60厘米,长度为6—8米。行进间跳跃障碍物长度5米及翻越矮墙障碍高度120厘米。本项目起终点距离50米),并在终点合作射击单向“飞碟”目标,以完成全部比赛,时间短者为胜。
3、比赛设置:每局每人1个生命值(器械无3秒保护),1或2个“弹夹”,每局限时5分钟。
(六)五人对抗赛:
1、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比赛局数。
2、比赛设置:每局每人1个生命值(器械无3秒保护),2或3个“弹夹”,每局限时5-7分钟(根据赛时具体情况限定比赛时间)。场地尺寸长度40米、宽度20米,室内场地高度不得低于4米。
3、胜负裁判标准:
(1)在规定时间内,先击中对方目标控制器的一方获胜;
(2)在规定时间内,双方均未击中对方目标控制器,一方人员全部“阵亡”,另一方获胜;双方均未全部“阵亡”,击中中心点控制器一方获胜;
(3)在规定时间内,双方均未击中对方目标控制器、均未全部“阵亡”、均未击中中心点控制器,生命值多者获胜;如双方“阵亡”人数及生命值相等,根据比赛优势情况判定胜负(主动、被动、技术、战术运用等)。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单人定点、双人挑战及五人对抗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
1、单人定点比赛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队)减1名录取。
2、双人挑战比赛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队)减1名录取。
3、五人对抗项目比赛录取前八名,不足8队减1名录取。
4、向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和代表队颁发奖章和证书;向获得第四至八名的代表队和运动员颁发证书。
(二)团体比赛
1、各组别按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八名。
2、向获得团体总分前三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奖章和证书;向获得团体总分第四至八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和证书。
3、团体总分按参赛队3个单项的名次得分之和计算总分,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单人和双人比赛项目的第一至八名按9、7、6、5、4、3、2、1记分,五人对抗赛成绩按单人和双人比赛项目的得分双倍记分)。如总分相等,按参赛队获得各项比赛的名次多少确定,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三)设“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向获奖代表队颁发奖杯或锦旗。
(四)获得各赛区各组别团体总分前三名的代表队可报名参加全国总决赛。前三名的代表队因故不能参加全国总决赛,可由后面名次替补报名参赛。另外,各赛区可推荐本赛区各组别前三名以外的一支优秀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
八、比赛装备
各代表队比赛期间须统一着装,服装由各队自理。赛场比赛装备由各赛区承办单位和组委会统一提供。
单人定点赛使用鹰翼激光发射器HY-16、双人挑战赛使用合鼎激光发射器HD-黑鹰3.0,起倒靶HD-QD3.0,抛靶机HD-FD3.0,移动靶HD-YDB3.0(交流活动);五人对抗赛使用十字线激光发射器VK33型;场地布置使用体科健TM500移动掩体。
九、比赛时间、报名与报到
(一)各赛区比赛时间及联系人:
1、黑龙江(哈尔滨)赛区
比赛时间:2016年8月26日至29日
联 系 人:庞宇
联系电话:13613658888
电子邮箱:13613658888@163.com
2、四川(成都)赛区
比赛时间:2016年9月2日至5日
联 系 人:何智宏
联系电话:13910280138
电子邮箱:453659766@qq.com
3、陕西(西安)赛区
比赛时间:2016年9月9日至12日
联 系 人:刘鹏
联系电话:15229190000
电子邮箱:2383248088@qq.com
4、山东赛区
比赛时间: 2016年9月16日至19日
联 系 人: 刘玮
联系电话:15853111158、18865910726
电子邮箱: 545781755@qq.com
5、湖北赛区
比赛时间: 2016年9月16日至19日
联 系 人: 海胜华
联系电话:13517248108
电子邮箱: 59563366@qq.com
6、广东赛区
比赛时间: 2016年9月23日至26日
联 系 人:仲竹军
联系电话:18665338127
电子邮箱:987955405@qq.com
7.江西赛区
比赛时间:2016年9月23日至26日
联 系 人:张文清
联系电话:13879179266
电子邮箱:13879179266@163.com
8、广西赛区
比赛时间:2016年9月30日至10月2日
联 系 人:蒋士元
联系电话:13481019925
电子邮箱:13401878@qq.com
9、北京赛区
比赛时间:2016年10月14日至17日
联 系 人:甄广敏
联系电话:13521975663
电子邮箱:aotics@126.com
10、天津赛区
比赛时间: 2016年10月21日至24日
联 系 人:陈学斌
联系电话:13902154321
电子邮箱:1599445070@qq.com
11、全国总决赛(天津)
比赛时间:2016年11月4日至6日
联 系 人:吴军生
联系电话: 18610207668
电子邮箱:ejijie@126.com
(二)报名与报到
1、各赛区组委会根据总体日程安排制定本赛区的具体报名报到和竞赛事宜。
2、总决赛各代表队按要求打印填写报名表,加盖组队单位公章,各赛区于10月25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有公章的扫描件)方式报名。
联系人:吴军生18610207668
电 话:(010)67050592
传 真:(010)67051077
邮 箱:ejijie@126.com
(三)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仲裁与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和中国野战运动冠军赛竞委会统一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推荐、考评合格后补充。
(二)设仲裁委员会,比赛中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的队,需在赛后30分钟内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并由申诉方领队交给仲裁委员会,同时交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如申诉被驳回,申诉费上交组委会。如胜诉,申诉费退还申诉方,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比赛结果不得更改。
十一、经费
(一)各代表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二)参赛费 1.社会组每队1200元
(三)仲裁、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用由各赛区承办单位负责。
(四)其他经费由各赛区组委会负责。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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