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体广新局:
按照《首届株洲艺术节总体方案》要求,决定举办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专业舞台戏剧、声乐、器乐比赛,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6年7月—10月
二、参赛对象
参赛作品的创作、编导、表演者必须为专业剧团人员及职业从业人员(如音乐教师、音乐专业学生、职业歌手等)。
三、赛事安排
初赛(7—8月):由各县市区在本区域自行组织开展。
复赛(8—9月):由各县市区在本区域自行组织开展。在初赛基础上,选拔优秀作品,并将视频、音频资料上报,市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决赛(10月):市组委会组织复赛审核通过的作品举行决赛。
四、比赛类别及要求
(一)舞台戏剧类
1、大型剧目(含大型歌剧、湘剧、音乐剧、花鼓戏等):作品时间不超过2小时,题材不限,人数不限。
2、小戏(含小歌剧、小花鼓戏等):作品时间不超过25分钟,题材不限,人数不限。
3、小品:作品时间为6—12分钟,题材不限,人数不限。
4、大型剧目及小戏必须是2015年12月后经过整理加工及原创,没有参加过市级以上的赛事。
(二)声乐类
1、分为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分别进行比赛。
2、参赛选手年龄不限、性别不限,演唱时长不超过5分钟,超时者均予以扣分。提倡加入表演元素,以使得艺术更贴近大众审美。
3、进入决赛的选手均采用伴奏带伴奏。伴奏带由参赛选手提供,可由人声伴唱。现场允许人声和特色乐器伴唱、伴奏(伴唱及伴奏人员由参赛选手自行安排)。
(三)器乐类
1、民乐及管弦乐均可参加比赛。可以独奏或乐队等形式参加比赛。
2、独奏:要求自选曲目一首,风格不限,原创、移植、改编均可,时长4分钟以上,不超过10分钟,参赛选手须背谱演奏。
3、乐队:表演形式不限。乐队人员须2人以上,合奏、齐奏、重奏均可。比赛曲目要求自选曲目一首,风格不限,原创、移植、改编均可,时长4分钟以上,不超过十分钟,参赛选手须背谱演奏,每轮比赛需更换曲目。
五、作品报送
各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统一上报推荐选送参加决赛的作品的视频、音频资料。
报送时间:2016年9月1日—15日
报送地址:株洲市芦淞路文化园群艺馆内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综合部(丁春收)
1、舞台戏剧类:大型剧目推荐选送数量不限,小戏、小品各县市区共推荐选送1个作品。
2、声乐类:美声、民乐、通俗分别推荐选送2个作品。
3、器乐类:独奏、乐队分别推荐选送2个作品。
六、奖项设置
1、专业舞台戏剧大型剧目:设剧目综合奖和单项奖。剧目综合奖分设一个“金奖”、两个“银奖”、“新剧目奖”若干。
2、专业舞台戏剧小戏小品:设一个“金奖”、两个“银奖”、三个“铜奖”、“优秀奖”若干。
3、专业舞台声乐类比赛:每个小组各设一个“金奖”、两个“银奖”、三个“铜奖”、“优秀奖”若干。
4、专业舞台器乐类比赛:每个小组各设一个“金奖”、两个“银奖”、三个“铜奖”、“优秀奖”若干。
七、其他要求
1、本次艺术节旨在挑选出一批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并为广大人民喜闻乐见的舞台艺术作品。组委会将从中选出部分优秀作品进行展演,所有演出团队及个人应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
2、参加决赛的团队及个人需认真填写报送表格(见附件),于9月上旬,上报至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综合部。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28686284(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综合部)
联 系 人:丁春13973399377(大型剧目类)
唐农家13707331116(小戏小品类)
魏立彬13973336833(声乐类)
黄志平13973300725(乐器类)
附件: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专业舞台戏剧、声乐、器乐比赛申报表
株洲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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