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体广新局:
根据首届株洲艺术节总体方案要求,决定于2016年举办首届株洲艺术节——微电影大赛,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大赛时间
2016年6月—12月
二、参赛对象
市内各企事业单位、大学、文化(广告)公司以及在株洲生活、学习、工作的微电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2015年10月以后拍摄的原创作品。
2、纪录片、专题片、故事片、电视散文、MTV、动画片等各类影像作品均可参赛。
3、作品格式不限,清晰度必须达到高清。
4、作品时长为3到12分钟。
四、赛事安排
此次微电影大赛分为初选征集(即初赛)、决赛评选和作品巡展等阶段。
1、初选征集(6月—8月):此阶段即大赛初赛阶段,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最终每个县市区统一推荐选送3—5个优秀作品参加决赛评选。
2、决赛评选(9月):首届株洲艺术节组委会将组建评委会对各县市区推荐选送的优秀作品进行集中评选,同时,进入决赛的优秀作品将上传到网络平台接受大众投票。
3、作品巡展(10—12月):首届株洲艺术节组委会将组织大赛优秀作品在各网站、电视台、电影院展播,并在市内各机关、社区、学校进行巡展。
五、评审工作
1、活动组委会将组建评委会进行评审工作。评委会由专家评审、媒体评审和网络投票三部分组成,分别占比40%、30%、30%。其中,专家评审由省、市影视、文化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媒体评审由省、市相关媒体代表组成;网络投票将在大赛指定网站进行。
2、本次大赛将设最佳故事片金奖、最佳故事片银奖、最佳纪实片金奖、最佳纪实片银奖、最受大众欢迎作品奖(网络奖)。另设最佳创意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导演奖、最佳表演奖等若干单项奖。
六、作品报送
1、截止日期:2016年8月31日。
2、各县市区文体广新局初选作品后,填写表格、刻制碟片或者存储U盘,统一报送活动株洲艺术节组委会微电影大赛组。
联 系 人: 龚 琳 尹德胜
联系电话:28686261 28686263
邮 箱:605836365@qq.com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鼎诚大厦B803室
株洲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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