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戏曲

2017中国梦(浙江)网络视频大赛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精神,进一步繁荣网络视听节目和网络文化,大力弘扬中国精神,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继续联合举办2017中国梦(浙江)网络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主办单位: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承办单位: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新蓝网)、杭州米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网络视听节目建设和管理协会。

协办单位:浙江省电影家协会、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负责组织、指导大赛各项活动。组委会成员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并邀请网络视听业界知名人士参加评审。

二、活动主题

大赛以“梦想、创新、融合、发展”为主题,通过精彩感人的影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最美”时代主旋律,传递社会正能量。

本次大赛鼓励国内外优秀网络短视频参赛,发现和扶持各类影视创作人才,孵化优质网络影视项目,促进视频新媒体产业发展。

三、奖项和奖金设置

(一)作品奖

 1.微电影:

一等奖1个   奖金5万元

二等奖3个   奖金各2万元

三等奖5个   奖金各1万元

2.“最美浙江人”微纪录片:

一等奖3个     奖金各1万元

二等奖10个    奖金各8000元

三等奖20个    奖金各5000元

3.最佳网络剧 3部  奖金各2万元

4.最佳动画片(动漫) 3部  奖金各1万元

(二)单项奖

最佳导演1人      奖金1万元

最佳摄影1人      奖金1万元

最佳编剧1人      奖金1万元

最佳男主角1人  奖金1万元

最佳女主角1人  奖金1万元

(三)新锐导演奖若干 扶植基金10万元

(四)最佳手机短视频奖10个 奖金各1000元

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本人或团队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参赛作品应主题鲜明、构思巧妙、传递正能量,体现互联网创新思维。

具体要求:

1.微电影:作品具有完整故事情节,题材与类型、拍摄工具与手法不限。时间在30分钟以内。

2.“最美浙江人”微纪录片:作品以反映当代浙江人优秀道德品格和精神风貌为主线,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为内核,用镜头真实还原、记录浙江大地涌现的优秀代表人物、群体(行业)及感人事迹,诠释“最美浙江人”至美人性和高尚情怀。用作品礼赞浙江最美人物,传递社会正能量,激励更多的人加入最美行列,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浙江落地生根。时间在10分钟以内。

3.网络剧:作品包括网络连续剧、叙事上没有固定主线或人物关系的系列视频等,题材与类型、拍摄工具与手法不限。每集时间在20-25分钟左右。

4.动画片(动漫) :作品以Flash或3D拍摄制作,题材与类型不限。时间在30分钟以内。

5.手机短视频:手机拍摄作品,题材不限。时间在5分钟以内。

其他要求:

(1)原创作品需在2017年8月31日之前完成;

(2)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版权有关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拍摄及制作设备不限,专业摄像机、DV、数码相机、手机等均可拍摄,要求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中对话应标注中文字幕;

(4)个人或团体报送参赛作品数额不限;

(5)所有申报参赛的作品均需原创,且原创人拥有本片的版权。凡作品只选送给本次大赛,评选中将优先考虑。

五、活动安排

1.大赛启动仪式(5月中旬)

2.报名征集期及作品展示期(5月中旬~8月31日)

3.作品评选期(9月~11月)

(1)初评及投票(9月初)

(2)中评(9月底)

(3)定评(10月中旬)

4.颁奖典礼(11月)

六、报名方法

1.登陆新蓝网(http://www.cztv.com),在本次大赛的专题页面在线填写报名表格并上传参赛作品;或在专题页面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作品和报名表发送至大赛公邮(zgmwdy2017@126.com)。

2.手机短视频作品参赛下载中国蓝TVapp,在大赛专区上传参赛作品。(成片规格:720×576像素以上。网络上传为rmvb、mov、MP4、mpeg格式。)

3.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七、作品展示和宣传

本次大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将通过网络、电视、影院等各种平台进行展播宣传,并发动组织网友开展影评、评选等活动;邀请获奖者、专业人士和网友一起进行相关业务交流。

八、版权归属

1、参赛者保证其参赛作品为参赛者原创,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等),并保证大赛主办方、承办方及协办方合法拥有其参赛作品使用权。

2、本次大赛主办方、承办方及协办方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媒体播映权。展播不局限于网络平台(例如影院/电视台展播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本文来源于 大赛官网,由 欧米网 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