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更多的人加入到科普宣传的大军中传递科学正能量,为让科学知识惠及更多人群,为让人人参与科普的涓涓细流,汇成社会精神文明的汪洋大海......2017“山东科协星”杯科普动画公益广告大赛又如期而至。
自2012年至今,大赛已成功举办5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取得了积极成效。
今年,我们仍将为科普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机会。我们继续寻找“有款有型”的科普作品、最具“言值”的科普达人和能够直达人心的科普传播路径。不管是科普动画、科普公益广告还是科普文学作品,只要你敢于“亮剑”,向我们讲述属于你的科普故事,我们也定不负你的创意。不仅奖项众多,最高奖金更可达六千元哦,想想是不是很诱惑?而且优秀作品还可入选山东数字科普资源库,你的作品将有机会在全省数字科普平台上进行推送播放,想想是不是倍儿有面?
大奖我们已经备好,现在向各位发出英雄帖!我们期待在这届“科普武林大会”上,各路英雄豪杰能用创意和作品笑傲江湖!江湖召集令已出,不问英雄出处,只待英雄归来!
主办单位: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山东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山东科技报社 齐鲁网 山东省科普创作协会
协办单位:山东省网络视听协会
活动流程
(一)活动启动:2017年8月5日由山东科技网设立大赛官方网站,作为报名、投票、作品展示、直播、录播、信息发布、图文视频汇集展示的整体平台,正式上线发布,大赛正式启动。
(二)宣传推广:自大赛启动至大赛结束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媒体宣传,网络推广,在高校、演播室访谈、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参赛作品及实时播报大赛进程。
(三)作品征集:2017年8月5日至2017年10月30日为作品征集阶段。各参赛团体及个人通过在山东科技网大赛官方网站填写注册信息,按提示要求上传作品。
(四)作品展示投票:2017年11月5日至2017年11月15日合格作品将统一在大赛活动平台展示,接受公众投票。
(五)评审阶段:2017年11月下旬进行作品评审。
(1)初评:结合公众投票与高校相关影视专业代表在线评出所有入围作品中的10%入围作品,进入终评。
(2)终评:由权威专家评审团(著名微电影导演、高校著名影视相关专业教师)从入围作品中评出各大奖项得主。
(六)发奖阶段:2017年12月上旬对获奖选手或单位进行颁奖,颁发奖金、奖杯和证书。
参赛指南
(一)参赛项目
大赛主要征集科普动画、科普公益广告、科普漫画作品、科普文学作品。
(二)参赛范围
自然科学、低碳生活、防灾减灾、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生命健康、食品安全、航空航天、农业发展等。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不限作者单位、年龄、专业。凡高校、科研单位、动漫基地、影视企业、出版机构等,以及其他各类单位及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围绕科普主题,立意积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体裁不限。
2.每人投送作品数量不限。文件大小格式不限。同一条原创作品只能提交一次。
3.动画含二维、三维、影视动画等,片长为1分钟~5分钟,公益广告片长为10秒~3分钟。画面无闪烁和变色,无跳帧、漏帧现象。画面稳定、清晰、层次分明,声音和画面同步。
4.科普文学作品体裁包括:科普小说(4000~20000字);科普剧(含科普漫画、小品、相声、小舞台剧、音乐剧等)(10000字以内)。
5.科普漫画作品类:电子稿作品或手绘稿作品均可参加评选,单幅漫画,四格漫画,剧情漫画(连环漫画)作品均可。原作尺寸规格不小于480*720像素,按照画布长宽比2:3的比例绘制,电子稿作品必须为jpg或gif格式,分辨率为300像素;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可以手绘,亦可电脑绘制,参赛作品需附主题文字说明。按要求填写作者姓名、联系方式、20字以内的作品标题、300字以内的作品描述。
6.所有优秀作品将被纳入到山东科普资源库。
(五)大赛奖项、奖金及其他奖励
(一)科普动画
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证书。
(二)科普公益广告
一等奖:1名,奖金4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证书。
(三)科普文学作品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各800元,颁发证书。
(四)火爆人气奖
3名,奖金各500元,颁发证书。
(五)优秀组织奖
5名,颁发证书。
(六)版权声明
所有参加征集活动的选手在提交作品之前,请认真阅读本协议。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条件下,参赛者将获得参选资格并可提交作品。作品一经上传,即表示作品原创作者同意发表该作品,愿意接受本协议并遵守本协议之约定。
1.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全著作权,同时保证提交作品中所采用的音乐及剧本创意等已获得作品版权,或取得该作品版权人授权使用,参赛作品个人或组织须负起该作品一切版权责任,主办单位及合作组织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因参赛作品版权存在纠纷或争议,主办单位及合作组织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金的权利。
2.如参赛者违反上一条约定导致主办单位使用参选作品造成了对第三方著作权或任何其他合法权利的侵权,由参赛者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给大赛造成损失的,参赛者应予以全部赔偿,且主办单位有权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后,本条款中规定的参赛者的赔偿责任仍然有效。
3.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4.在赛事活动中,所有参赛作品可供主办方在与本活动相关的一切宣传推广活动中进行无偿使用。主办单位拥有将该参赛作品编制成录像带、光盘或任何形式专辑,用于公益性科普宣传予以推广的权利。
5.本协议构成主办单位与参赛者之间关于版权事项的重要约定。参赛者通过征集活动指定的官方网站(http://www.kejiwang.cn/zt/2017kxstar/)报名上传的作品,即视为已同意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并受其约束。
6.浏览征集活动官方网站所发布作品的选手,未经主办单位书面许可,不得随意下载他人作品并用于任何商业活动,否则,原作者及主办单位均有权依法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7.选手应如实填写参赛者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否则相关参赛权利将会受到影响。
8.参赛者保证主办单位及合作组织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参选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无需向参赛者或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
9.参赛者对上述各项声明及约定,均无任何异议,参赛和评审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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