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新居民事务局、新居民和谐促进会:
为营造“欢乐祥和迎新春、携手建设新嘉兴”的良好氛围,展示广大新居民的精神风貌和艺术素养,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嘉兴市新居民迎春书法及绘画作品展。现将有关作品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融入新家园?共创幸福城”为主题,激发广大新居民建设第二故乡的热情,丰富广大新居民的文化生活,展示广大新居民的风采,描绘新年美好前程,共迎祥和新春佳节。
二、参赛人员
在嘉兴生活、居住、工作的新居民。
三、比赛项目
(一)毛笔书法
1.毛笔书法作品的字体由参赛者自选。
2.参赛作品大小不超过四尺整张。
(二)绘画
1.绘画类别不限,素描、版画、水彩画、国画、油画均可。
2.参赛作品大小不超过四尺整张。
(注:书画作品均不需装裱,由市局统一装裱)
四、作品评奖
本次活动将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展出和评奖,其中书法、绘画类作品拟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参赛奖若干名,并对获奖作品予以奖励。
五、活动要求
1.各县(市、区)新居民事务局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新居民参赛。各县(市、区)新居民事务局的书法、绘画参赛作品各不少于8件,单项参赛作品每人不超过2件。
2.各地送交的参赛作品应按比赛要求贴上标签(样式附后),注明参赛作品类别(书法、素描、水彩画、国画、油画、版画)。
3.参赛作者应恪守诚信原则。如发现为非本人创作的参赛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4.征集到的作品除主办单位用于以宣传为目的的发布、展览、出版画册及媒体报道等用途外,不再另付稿酬。其余作品将退还作者。
5.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6.各地的参赛作品于2016年12月15日前送交嘉兴市紫阳街191号嘉禾书画院,统一装裱后展出。
嘉兴市新居民事务局 嘉兴市新居民和谐促进会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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