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赛事

2017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2017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的通知

闽经信函服务〔2017〕432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集团、控股公司),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54号),引导我省制造业企业对接境内外工业设计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设计引领 智造融合

二、 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晋江市人民政府、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江市工业设计与时尚创意协会

(三)协办单位:台湾设计学会、福建省工业设计协会、泉州市工业设计协会、海峡国际设计网

三、参赛范围和对象

参赛范围包括时尚服装、运动鞋服、智能产品、家居用品以及其他轻工产品行业具有前瞻性、实用性的工业设计产品或作品。

境内外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机构、专业院校师生以及对工业设计有兴趣和热情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企业、机构、团队或个人名义报名提交作品参赛。

四、赛制及赛程安排

大赛按行业分设时尚服装组、运动鞋服组、智能产品组、家居用品组、综合组等5个组别进行,分别评选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和优秀奖10项(综合组12项),并从5个组别的金奖作品中评选出大赛特别奖1项,并设立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

大赛按申报、初评、布展、终评四个阶段设置赛程。其中,大赛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15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集团、控股公司)、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省有关行业协会分别组织本地区、所属单位及其个人按本通知相关要求申报,并经认真审核后,提出推荐申报作品名单,在《申报表》上填写推荐单位意见,正式行文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随附推荐作品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省外及境外个人或单位可参照上述申报程序由主管单位推荐申报;无主管单位的个人或企业可直接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

(二)参赛单位或团体通过登录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fjcid.com)获取大赛信息、要求及大赛申报表。

(三)各单位对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优秀项目要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及时了解项目“落地”实现产业化情况,加快成果的对接转化,积极推动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丽瓶、鲍莲花;

联系电话:0595-82682939;

电子邮箱:hxbfjjj@126.com;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洪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国际工业设计园1号楼505室。

附件:2017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

活动方案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

2017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

(晋江)大赛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54号),引导我省制造业企业对接境内外工业设计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工业设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决定举办2017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

一、大赛主题

设计引领,智造融合

二、大赛宗旨

1.搭建工业设计与制造业对接交流平台。

2.推动全省制造业与工业设计融合发展。

3.激发海峡两岸工业设计协同创新意识。

4.集聚境内外优秀工业设计机构和人才。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2.承办单位:晋江市人民政府、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江市工业设计与时尚创意协会

3.协办单位:台湾设计学会、福建省工业设计协会、泉州市工业设计协会、海峡国际设计网

4.支持单位:中国工业报社、台湾感性学会、中意设计协会、葡中文化协会、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建筑学院、意大利LABA美术学院、葡萄牙ESAD艺术与设计学院、土耳其恰纳卡莱大学、罗马尼亚蒂米什瓦拉西部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浙江省工业设计协会、中关村工业设计产业协会、福建省工业设计与服务制造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福建省工业设计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战略联盟、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厦门市工业设计协会、漳州市工业设计协会、穿针引线网络公司、设计在线网、CFW服装设计网等。

5.组委会:设立2017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泉州市政府分管领导、晋江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晋江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生产服务业处负责人、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福建省工业设计协会、泉州市工业设计协会、晋江市工业设计与时尚创意协会、福建省工业设计与服务制造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有关人员组成。

四、参赛范围

时尚服装、运动鞋服、智能产品、家居用品以及其他轻工产品行业具有前瞻性、实用性的工业设计产品或作品。

五、参赛对象

境内外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机构、专业院校师生以及对工业设计有兴趣和热情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企业、机构、团队或个人名义报名提交作品参赛。

六、奖项设置及政策配套

(一)大赛主要奖项

大赛按行业设时尚服装组、运动鞋服组、智能产品组、家居用品组、综合组等5个组别,分别评选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和优秀奖10项(综合组12项),并从5个组别的金奖作品中评选出大赛特别奖1项。各个级别奖项均由组委会分别颁发奖金、证书和奖杯(优秀奖仅颁发奖金、证书),其中大赛特别奖奖金30万元(其中,大赛奖金20万元,落地奖金10万元)、金奖奖金10万元(其中,大赛奖金7万元,落地奖金3万元)、银奖奖金5万元(其中,大赛奖金3万元,落地奖金2万元)、铜奖奖金3万元(其中,大赛奖金2万元,落地奖金1万元)、优秀奖奖金0.8万元(其中,大赛奖金0.5万元,落地奖金0.3万元)。大赛奖金在颁奖仪式结束后直接兑现,落地奖金在获奖作品两年内落地福建并实现量产后兑现。

时尚服装组、运动鞋服组、智能产品组、家居用品组中任何一组收到的参赛作品数量在300件以下的,将取消对该组别进行单独评奖,该组别收到的参赛作品统一归并综合组进行评奖。大赛下设食品包装、体育装备两个专场,专场赛事作品可同时提交大赛综合组参与评审,同时两个专场赛事评出的单个最高奖项作品直接作为大赛综合组入围作品参与终评。

(二)大赛附加奖项

对受托组团参赛且提交作品参赛主创人数达40人以上的境内外社团组织、院校,由组委会颁发组织奖证书,并给予1.5万元组团参赛费用补助。同时,设立3项优秀组织奖,对积极组织参赛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团体,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并给予每个获奖团体3万元奖金。

(三)大赛配套政策

1.初评入围参赛者向组委会提供作品实物或手板模型,按3000元/件套由组委会给予制作费用补贴。原则上时尚服装组和运动鞋服组必须由参赛者自行提供,其他组别入围参赛者无法提供作品实物或手板模型的,须发送作品3D源文件委托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入围作品手板模型。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供入围作品实物、模型或3D源文件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入围作品实物或模型将长期放置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公开展示,不予退还入围参赛者。

2.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特别奖、金、银、铜奖获奖者到晋江创业、就业,可凭获奖证书向晋江市人社局申请认定为晋江市优秀人才,享受晋江市向优秀人才提供的人才津贴和补贴、住房保障、创业扶持等扶持政策。

3.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获奖者入驻晋江市相关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创业的,可凭获奖证书,享受晋江市鼓励文化创意领军人物或优秀团队入驻晋江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政策。

4.福建省制造企业购买对接大赛入围作品进行产品转化开发的,优先列入省、市、县三级工业设计成果转化专项并予以支持。

七、参赛要求

(一)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符合上述参赛范围,应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权利;参赛者必须承诺参赛作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发生纠纷,一概由参赛者承担责任,且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组委会将在大赛官方网站对入围参赛作品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知识产权有异议,可将相关证据发送到组委会邮箱(hxbfjjj@126.com),经组委会核实无误后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作品如与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近似、曾经在其他工业设计大赛上获奖的不予评选;参赛作品如在获奖后发现并核实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组委会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奖杯证书奖金,同时不再递补相关奖项。

参赛作品应具有市场价值和可实现性,创意类作品应以实物或图形、文档、模型体现创意设计,可以是面向未来生产方式的概念性创意,也可以是对传统产品革命性的替代解决方案。产品类作品应以有形、有使用价值的工业产品和消费品参赛,在产品的外观、结构、材料、功能、色彩或其结合上体现创意设计点,并具有实用性。

(二)申报材料

1.《2017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申报表》(请在官方网站http://www.fjcid.com下载)。

2.参赛作品需提交1~5页的A3尺寸竖式版面(高420mm×宽291mm,分辨率300dpi,JPG格式),内容含参赛作品名称、设计主题、设计构思、结构图、效果图、实物照片、工艺说明等(作品名称需中英文注释,字号不限;竖式版面内文采用12号字号,文字清晰可读;需标注页码和总页数);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不得出现参赛企业名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参赛作品视频由申报者自行决定是否提供,视频文件最长60秒钟、最大10MB,格式限MOV、WMV、AVI、SWF、MPEG、MPG)。

时尚服装组鼓励以同一主题系列创作作为参赛作品提交。

八、成果管理

(一)对于所有的参赛产品或作品,大赛组委会享有对作品进行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对参赛作品,除组委会和作者(或参赛企业)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组委会及作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届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获奖作品将在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长期公开展示。

(二)对于具有产业化前景的设计方案或产品,组委会可组织参赛者与本省制造业企业对接,推动设计成果产业化。

(三)组委会可编制获奖作品集,在国内外展会上展示、推介,扩大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的影响力。

九、赛程安排

(一)大赛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15日。

(二)作品初评。8月下旬,组委会组织初评专家组和企业评审组对5个组别的参赛作品分别进行评选,各选出16件入围作品,并在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官网上公示。食品包装、体育装备两个专场赛事评出的单个最高奖项作品直接作为大赛综合组入围作品参与终评。

(三)作品布展。9月中旬,组委会通知初评入围参赛者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供实物、模型或发送3D源文件委托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入围作品模型,并在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公开展示。对不予配合提供实物、模型或发送3D源文件委托组委会办公室制作入围作品模型的,取消入围资格,所缺名额由对应组别的其他未入围参赛作品初评最高分者替补入围。

(四)作品终评。10月中下旬,组委会组织终评专家组对入围作品实物或模型进行现场评审,提出答辩名单,并结合答辩情况,分别确定5个组别的金、银、铜奖获奖作品,最终从5个组别参赛作品的金奖作品中推荐产生大赛特别奖。同时,组委会评奖工作委员会对组团参赛单位提交的参赛作品提交量、参赛作品入围量进行计分排序,确定参赛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

(五)颁奖及相关活动。10月中下旬,组委会举办2017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颁奖仪式及相关配套活动,邀请获奖单位或个人、省内制造业企业出席。

十、联系方式

2017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洪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国际工业设计园1号楼505室;

联 系 人:陈丽瓶、鲍莲花;

联系电话:0595-82682939;

E-mail: hxbfjj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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