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经丽水市信用丽水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举办丽水市绿谷分宣传标志(LOGO)征集大赛。
一、活动主题
今年6月份,丽水市在浙里办上线运行“绿谷分”。绿谷分是丽水市个人信用积分,是综合评估浙江省自然人公共信用评价信息和丽水市个人生态信用信息,通过信用评价模型,计算得出的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分数和等级。
为了更好的推广和宣传绿谷分,树立统一鲜明的丽水城市信用品牌传播形象,特举办本次LOGO征集大赛。获奖作品将在信用丽水门户网站、信用丽水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我市诚信宣传活动中使用。
二、主办单位
丽水市信用丽水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 1日— 11 月30日。
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的成果,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凡参赛作品涉及的版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2.绿谷分LOGO要求既能体现丽水作为全国首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城市,致力于打造“生态信用领跑者城市”的定位,突出生态信用特色品牌;又符合城市个人信用分展现市民诚实守信情况的载体特性,富有创造性,表现时代性,兼顾艺术性。参赛者可通过观看绿谷分宣传视频、关注“信用丽水”微信公众号了解情况。(视频详见附件)
3.作品应整体设计美观大方,构思精巧、简洁快明、色彩协调,具有良好的视觉体验。便于识别、记忆,有利于引导、宣传,适用于不同的宣传载体和环境,具有广泛的应用性。
4.作品可以是手绘,也可以是cad、coerlDRAW、photoshop、Adobe Illustrator、3D max等软件制作。
5.应征大赛LOGO设计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大赛LOGO设计申报表,填写创意说明(400字以内),解释LOGO创作理念及内涵,并提交1条绿谷分宣传语。
五、征集作品交稿方式
1.征集主体:以个人或单位形式参加,面向全国范围。
2.交稿方式:参赛作品需填写《丽水市绿谷分标识(LOGO)征集活动申报表》,申报表可以通过公告底部附件进行下载,或通过“信用丽水”网站http://xyls.lishui.gov.cn/首页飘窗“征集令”进行下载。在大赛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完毕的申报表连同参赛作品一并发到邮箱lishuifagaiweixy@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丽水市绿谷分标识(LOGO)应征作品》,并附上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3.文档要求:大赛LOGO设计申报表为word文档,设计稿相关文件格式为JPG,色彩模式CMYK,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注:经组委会选定获奖的最佳logo设计作品须提供设计源文件)
4.征集活动联系人:王露 咨询电话:0578-2070598。
六、竞赛流程
1.作品征集(11月1日至11月15日):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完成申报表填写及LOGO设计后,将表格连同作品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投稿截止日期为征集结束日期,截止日期后将不再接收投稿作品。
2.作品初审(11月16日至11月18日):主办方从所有提交的作品中选出10套优秀设计方案。
3.公开评审(11月19日至11月22日):本活动公开评选期间将在“信用丽水”微信公众号开放投票入口,由市民对10件入选作品进行投票。公开评选阶段结束,微信投票功能将自动关闭。
4.专家评审(11月23日至11月25日):邀请丽水市信用建设重点成员单位、相关专家等成立评审委员会,对10套优秀设计方案进行最终评审,并选出1套最优设计方案作为绿谷分LOGO,选出6套作品作为入围奖。
5.公示阶段(11月26日至11月30日):专家评选结束后,获奖作品将在“信用丽水”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接受大众监督,无异议的将按照评选结果为准发放奖励。有版权投诉异议的,将从入围作品中重新评选,并公示后发放奖励。
七、活动奖项设置
1.本次征集大赛设优胜奖1名、入围奖6名,奖励如下:
优胜奖:奖金6000元,颁发证书;
入围奖:奖金500元,颁发证书。
2.将根据最终获奖作品的投票情况,选取部分参与投票的市民发放纪念品。(具体以微信公众号投票公告为准)
八、特别声明
1.关于知识产权及参赛作品所有权
(1)获奖作品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参赛作品视为认同以上约定。
(2)大赛LOGO设计应征者必须保证对其应征作品所涉及知识产权负完全责任,确保所投稿件是未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原创作品,作品如存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抄袭、复制、盗用或其它侵权行为,一经发现,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获奖证书,并在有关媒体公布其侵权行为。同时,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活动方案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单位对最终采用的大赛优胜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如: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在内的一切权利。主办方有权对大赛作品设计进行后期优化,并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主办单位可以自行或授权相应民事主体使用,并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以用于成果转化、生产、销售、转让等用途。届时,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创作者任何费用。
(4)最终评审选定的大赛LOGO设计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奖项,设计者不得再向其他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2.所有征集到的作品将不退还。请应征大赛LOGO设计者自留备份。
3.应征大赛LOGO设计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大赛LOGO设计作品者,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5.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4.主办方对本次大赛和评奖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附件:
本文来源于 丽水市信用办,由 欧米网 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