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溧阳创新设计与产业融合发展,搭建创新设计对接交流平台,打造一批“最溧阳特色文创(系列)产品”,进一步激发溧阳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根据中共溧阳市委、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溧阳市重点工程》的要求,举办2020中国(溧阳)天目湖创新设计大赛,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主办单位
江苏省工业设计协会、溧阳市人民政府、新华报业传媒集团
(三)承办单位
溧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溧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新华日报传媒有限公司
二、参赛作品范围
(一)工业产品组
制造企业工业产品。
(二)文创作品组
与溧阳元素相关的文创作品,作品类别包括城市伴手礼、生活文创、农副产品包装等。
三、参赛对象
(一)工业产品组
在溧阳市注册的制造业企业。
(二)文创作品组
全国范围内从事设计、艺术类及相关专业的个人或团队均可报名参赛,个人或团队送交作品数量不得超过五件。
四、申报材料与申报方式
参赛者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jslygysj.com进行注册登记,2020年10月28日前上传如下材料:
(一)工业产品组
2020中国(溧阳)天目湖创新设计大赛工业产品组申报书。
(二)文创作品组
2020中国(溧阳)天目湖创新设计大赛文创作品组申报书。
五、参赛说明
(一)工业产品组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
2.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情形;
3.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4.同一件作品只能由一个单位申报;
5.申报产品设计奖的产品须是上市两年内的产品;
6.提交方式:
a.申报产品图片说明(pdf/gif/jpg格式,尺寸大小为600mm*800mm,精度大于200dpi,图片单张不超过5MB)产品视频说明(编码avc/h.264,720p,存储格式为mp4,文件大小不超过1G),文件命名规则为:参赛作品类别—报送单位名称—产品全称(图片和视频形式二选一即可);
b.3张产品图片,文件命名规则为:参赛作品类别—报送单位名称—产品全称—序号;
c.产品视频文件,文件命名规则为:参赛作品类别—报送单位名称—产品全称;
d.入围产品需寄送实物至指定地点,参赛企业需自制外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贴统一标签(产品登记表)。
7.参加过2016-2019年天目湖设计大赛的产品不得参加本届大赛。
(二)文创作品组
1.参赛作品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健康;
2.参赛的作品必须是与溧阳元素相关的文创作品。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他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的作品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人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利内容;参赛作品不涉及任何法律纠纷,如涉及到相关法律问题,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负;
4.每件设计作品需附上设计说明。明确阐述作品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每件设计作品表现形式不限。最终作品需上传设计图及细节图,效果图或照片均可,体现作品的整体,局部或组合效果,可以打包上传。所有提交内容请备注“参赛作品类别+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以便信息核对和评选,文件名称务必要与作品名称一致,如果是系列作品务必打包并且标注所属系列名称。
5.上传图片限5张,尺寸不限,RGB模式,pdf/gif/jpg格式,300dpi,A3纸尺寸大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MB。
6.动态设计作品或动态演示视频,上传视频限1条,编码avc/h.264,720p,存储格式为mp4,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B。
7. 参加过2016-2019年天目湖设计大赛的产品不得参加本届大赛。
六、奖项设置
(一)工业产品组
设金奖1名,颁发奖金30000元及证书;银奖2名,各颁发奖金10000元及证书;铜奖5名,各颁发奖金5000元及证书;优秀奖若干名,各颁发2000元及证书。
(二)文创作品组
设金奖1名,颁发奖金60000元及证书;银奖2名,各颁发奖金30000元及证书;铜奖5名,各颁发奖金20000元及证书;优秀奖若干名,各颁发2000元及证书。
以上奖项根据实际情况,金奖可空缺。
七、评比流程
初评:工业产品需提供产品实物参加评比;初评专家组依据评审办法,对参赛产品(作品)进行初评,确定入围名单。
终评:终评专家组依据评审办法,对获得入围名单资格的产品(作品)进行终评,确定获奖名单。
八、评奖标准
(一)工业产品组
综合考评参赛作品的创新性、实用性、先导性、品质、环保性、经济性、美学效果。
(二)文创作品组
充分体现绿色、环保、生态的发展方向;体现地域文化传承,并注重设计理念和设计方案的创新;作品符合实际,能落地转化,有较强的经济效益。
九、赛程安排
(一)10月28日前,参赛作品征集截止;
(二)11月上旬,组织赛事评审工作;
(三)11月下旬,举办大赛颁奖典礼。
十、主办方权力
(一)有选择参赛企业、团体及个人的权利。
(二)根据大赛进程与参赛作品的实际情况,有调整奖项数量、等级,取消或添加奖项的权利。
(三)享有对参赛作品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非营利性宣传推广权利。
(四)对本次大赛和评奖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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