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聚焦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引导广大青年投身创新创业实践,提振广大青年干事创业信心,在全社会弘扬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创新创业精神,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福建篇章贡献青春力量,团省委、省委网信办、省委台港澳办、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广播影视集团、漳州市人民政府、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决定,共同举办第八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福建省第三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新创业创青春 实学实干跟党走
二、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建省委、中共福建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共福建省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漳州市人民政府、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
2.承办单位。共青团漳州市委、中共漳州市长泰区委、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
3.协办单位。福建金融团工委、福建海西青年创业基金会、福建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福建省青年商会、福建省青年闽商服务中心、福建省青年创业促进会、福建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福建青年杂志社有限公司,漳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漳州市青年创业促进会、漳州市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共青团漳州市长泰区委。
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活动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2.组织委员会。活动成立组织委员会,领导活动的整体规划和统筹组织,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团省委青年发展部(详见附件1)。
3.评审委员会。活动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创业导师、专家学者、投资人、创业园区负责人等组成。
4.市级赛组织机构。各设区市举办市级赛时,应在各设区市团委牵头下,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四、赛事设置
本届大赛结合疫情防控情况,以线上或线下方式举办,大赛集中进行项目审查、初赛、决赛,各专项、各组别单独进行评比。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参赛。
(一)第八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采用整体赛制,具体设科技创新、互联网、社会企业、台湾青年创业四个专项。
1.科技创新专项。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特别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
2.互联网专项。重点关注移动互联网、互联网设备、共享经济、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相关产业,以及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产业的项目。
3.社会企业专项。重点关注在教科文卫体、生态环境、扶贫济困、社区发展、慈善金融等领域,能够运用商业化手段规模化、系统化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企业。
4.台湾青年创业专项。重点关注台湾青年在闽创业项目,着重对有利于两岸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予以倾斜。
(二)福建省第三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采用整体赛制,具体设乡村振兴和民宿设计两个专项。
1.乡村振兴专项。重点关注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旅游等领域相关产业,尤其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项目。
2.民宿设计专项。重点关注在地文化主题、艺术特色、新型建筑材料、景观设计、生态环保建筑、乡村美学、儿童友好、银发友好、参与城乡社区互动等,可运营且成本合理,建设风格和体量不破坏乡村的自然美感,不造成环境负担。
(三)项目分组
科技创新、互联网、社会企业专项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为准)不同,分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乡村振兴专项分设初创组、成长组、电商组。台湾青年创业、民宿设计专项各单设一组。企业创办年限划分以2021年6月30日为界。
1.创新组为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
2.初创组为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含)的创业项目。
3.成长组为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含)之间的创业项目。
4.电商组、民宿设计组为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含)以内的创业项目。
5.台湾青年创业组为具有台湾户籍青年已在福建经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含)以内的创业项目。
五、参赛条件
(一)参赛对象
1.中国公民;
2.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其中由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30周岁(含),年龄划分以2021年6月30日为界;
3.科技创新初创组、乡村振兴初创组、互联网初创组、社会企业初创组申报人员为福建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包括在校生、毕业三年以内含三年的毕业生)和福建省外普通高校毕业三年以内含三年的闽籍全日制毕业生,且在福建行政区域内创业。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毕业生为毕业三年以内含三年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团队成员均须符合参赛人员条件)。毕业年限划分以2021年6月30日为界。
(二)参赛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轮、天使轮或A轮投资);
5.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6.科技创新初创组、乡村振兴初创组、互联网初创组、社会企业初创组申报项目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形式,且作为大学生自主创业典型的项目。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自2021年6月30日至大赛项目奖励金拨付前,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不得变动。
(三)项目申报
1.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有详细介绍。可同时出具专利、获奖、技术等级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与相关证书或证明一致。
2.已进行企业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企业股份。科技创新初创组、乡村振兴初创组、互联网初创组、社会企业初创组的参赛项目,还需提供团队成员毕业证书或学生证电子扫描件。台湾青年创业组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并作为项目主导人的台湾青年,且持有该企业股份。
六、赛事安排
大赛分报名、项目审查、初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一)报名(9月)
1.报名截止时间:9月30日(具体视“创青春”报名系统截止时间)。
2.参赛者须登录“创青春”网站(cqc.casicloud.com)注册报名,并选择“参赛地区”为“福建省”或“台湾省”,同时须通过各有关单位汇总后提交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报名(一个项目只能由一个推荐单位推报),其中台湾青年创业组、民宿设计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科技创新、乡村振兴、互联网、社会企业等相应组别(不含创新组)进入系统注册报名,该组赛的申报项目以有关单位汇总后提交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的报名材料为准。
3.大赛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社会报名两种方式,以组织推荐为主,各有关单位应积极组织动员青年、企业参赛。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至少需推荐参赛项目80个以上(重点推荐非在校生项目,比例需达80%。在校生项目重点由团省委学校部推荐);团省委学校部推荐参赛项目500个以上;福建省青年创业促进会推荐参赛项目80个以上;团省委统战部、福建省青年闽商服务中心推荐参赛50个以上。同一项目不重复报送,有条件的单位可举行初赛,没有条件的单位择优推荐。
(二)项目审查(10月上旬)
各有关单位分别对所推荐的项目进行初审后,将各项目参赛报名表、汇总表等有关材料汇总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根据要求,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将最后审核结果通知各有关单位。
初赛由评审委员会审核,评选210个项目晋级,其中126个项目进入决赛角逐一、二、三等奖,84个晋级但未进入决赛的项目授予优秀奖。
在承办地漳州市长泰区举行第八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福建省第三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颁奖仪式暨大赛闭幕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决赛按科技创新创新组、科技创新初创组、科技创新成长组,互联网创新组、互联网初创组、互联网成长组,社会企业创新组、社会企业初创组、社会企业成长组,台湾青年创业组,乡村振兴初创组、乡村振兴成长组、乡村振兴电商组,民宿设计组分成14组进行决赛。计划评选产生第八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福建省第三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14个(每组各1个)、二等奖28个(每组各2个)、三等奖84个(每组各6个)、优秀奖84个(每组各6个)。具体名额根据进入各组决赛的实际项目数量而定。赛后根据全国组委会所分配的晋级名额,按照比赛结果排名,挑选优秀项目参加全国赛。根据各市级赛组织机构(含设区市、直属高校团委)推荐参赛项目获奖情况评选产生优秀组织奖6个。
七、奖励及激励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获奖项目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相应等次的证书,并获得各主办单位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获奖单位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相应证书。
1.省级决赛获奖项目。科技创新成长组、台湾青年创业组一等奖奖金20万元,其他组一等奖奖金10万元。科技创新成长组、台湾青年创业组二等奖奖金5万元,其他组二等奖奖金3万元。科技创新成长组、台湾青年创业组三等奖奖金2万元,其他组三等奖奖金1万元。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科技创新初创组、乡村振兴初创组、互联网初创组、社会企业初创组奖金发放,根据《福建省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专项资金实行按项目受理和审核的工作机制,对于已获得2021年度省级以上(含省级)奖补资金扶持的项目所在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不再发放奖金。
2.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市级赛组织机构(含设区市、直属高校团委)推荐参赛项目数量(需完成推荐项目任务数)和项目获奖情况评选产生优秀组织奖6个,每个奖金2万元。
(二)政策支持。在符合省委网信办、省委台港澳办、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等政策要求的条件下,可优先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三)资金支持。根据创业青年主体和创业项目类型,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获推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科技创新攀登计划”“乡村振兴头雁计划”“青创先锋培养计划”等公益计划给予资金支持。
(四)培育孵化。在申请我省共青团组织提供的园区入驻、培训辅导、资金扶持等方面政策时,给予优先支持。
(五)社会荣誉。优先推荐一等奖项目负责人参与评选“福建青年创业奖”、福建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六)会员推荐。可申请加入福建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福建省青年商会、福建省青年创业促进会、福建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会员,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七)展示交流。有条件的全国获奖项目,可优先推荐在“创青春云平台”对优质项目进行长期展示和宣传。可获推参加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等相关活动。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网信办、台港澳办、教育局、工信局、人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力合作,按照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产业导向,细化赛事流程和竞赛规则,共同组织好本届大赛,积极动员创业青年参赛,遴选、推荐优秀创业项目参加省赛、全国赛。要积极整合社会资金资源,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帮助青年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
2.强化宣传发动。各有关单位要增强赛事品牌宣传意识,加大与新闻媒体合作力度,强化新媒体宣传,扩大赛事吸引力和影响力,着力塑造“创青春”工作品牌,持续引领青年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成就梦想。
3.及时报送材料。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应及时报送本地区赛事筹备和开展情况(有开展地方赛事的要报送地方赛事的组织方案、宣传方案等),并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对接工作,工作人员名单请于9月10日前报送至团省委青年发展部。请各有关单位于10月12日前,将报名表、汇总表等(附件2、3、4、5、6、7、8)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九、其他事项
台港澳地区的合作机构相关人员和参加现场决赛的项目代表信息须报当地台港澳办进行审核。
全省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联 系 人:汤建红、林 宁
联系电话:0591-87557932
电子邮箱:fjtswcsb@163.com
地 址:福州市东街83号中庚青年广场1112室
漳州团市委
联 系 人:陈 皓、戴建军
联系电话:0596-6170165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市政府5号楼团市委青年发展部
附件:
1.第八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福建省第三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机构
2.第八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福建省第三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成长组、电商组、台湾青年创业组、民宿设计组)
3.第八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福建省第三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项目汇总表(成长组、电商组、民宿设计组)
4.第八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福建省第三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项目汇总表(台湾青年创业组)
5.第八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福建省第三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初创组)
6.第八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福建省第三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项目汇总表(初创组)
7.第八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福建省第三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创新组)
8.第八届“创青春”福建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福建省第三届返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项目汇总表(创新组)
共青团福建省委 中共福建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福建省委台港澳 福建省教育厅工作办公室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漳州市人民政府
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
2021年9月7日
本文来源于 共青团福建省委,由 欧米网 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