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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绍兴市第十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的通知

各在绍高校:

为提高大学生在电子商务方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协作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绍兴市第十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协办单位:绍兴文理学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杨汛桥校区、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上虞校区等高校。

本次竞赛设立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和竞赛评审专家组。竞赛评审专家由各校推荐的评审专家和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的评审专家组成。竞赛办公室设在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由教务处处长吴雄喜任办公室主任,商贸学院院长屠雄刚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竞赛的具体工作和日常事务。竞赛联络人:金华飞(电话13105753067;QQ邮箱:158788353@qq.com)。

二、参赛对象

在绍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竞赛分“本科”和“专科”两个组别,本科学生参加本科组,专科学生参加专科组。

三、参赛作品要求

竞赛鼓励参赛团队的创新思维、创意设计和创业实施。参赛作品遵循自由命题的原则,来源可以为国内外企业、行业出题;参赛团队也可以围绕农村电子商务、工业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新媒体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物流与供应链、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金融、数字生活新服务等主题自选题目参加竞赛。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未参加其它竞赛、未公开发表或孵化的原创作品。如果该作品已经参加过其它竞赛,只有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方可参赛:1.先后两个参赛团队的主要成员不变;2.现参赛团队对先后两个作品均拥有知识产权;3.在参加本次比赛前对原参赛作品已经做了明显的再创新(迭代创新)。该团队参赛时必须列明原参加竞赛的名称、奖项和团队成员,对在原参赛作品基础上进行迭代创新的主要内容给予明确的说明,并将原参赛作品文档、参赛证明或获奖证书等一同附上。

参赛作品在内容章节、核心数据、支撑材料等方面存在与其他作品雷同、或弄虚作假,或作品已经参加过其他竞赛,但赛前未有按照前款要求作出声明,一经查实,竞赛委员会将采取取消作品参赛资格、通报批评、取消学生与指导老师今后参赛资格以及酌情减少参赛学校下一年度参赛名额等处理措施。

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元素,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选手参与创作,参赛选手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竞赛委员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四、参赛名额分配

本科院校推荐参赛的作品总数不超过24个,专科院校推荐参赛的作品总数不超过16个。

每位参赛学生只能参与1个参赛作品。每个参赛作品的团队应包括3-5位学生,其中1位为队长。在现场决赛阶段,竞赛委员会最多允许其中3位学生参加答辩。每件参赛作品高校指导老师及企业指导老师各不超过2人。每位指导老师最多可以指导3件参赛作品。

独立学院作为独立参赛单位,其参赛名额分配参照本科院校标准。

同一院校中同时拥有本、专科学生的,应按参赛学生区分组别进行参赛,学校总参赛名额参照本科院校标准。

学生跨校参赛的作品,参赛名额计入组长所在学校。

五、竞赛时间及材料要求

初赛:2021年5月6日16:00之前,各参赛院校以学校为单位完成竞赛报名和作品提交。

决赛:5月22日现场演示答辩。现场演示答辩具体安排由竞赛办公室另行通知。

材料要求:

1.绍兴市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参赛学校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

2.2021年绍兴市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报名表(附件3);

3.2021年绍兴市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4);

4.绍兴市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5);

5.参赛作品刻成光盘:光盘上不得出现参赛单位、学生姓名等信息;

6.每位参赛学生提交2寸正面彩照一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除5、6外)经学校教务处盖章后送至竞赛办公室,电子稿发至竞赛办公室邮箱。

说明:作品提交完毕后,原则上不再修改,如有特殊情况,向竞赛办公室说明情况,同意后允许微调。未及时告知,擅自修改作品,视为作品无效,取消参赛资格。

六、评审规则

1.参赛作品必须有原创承诺。参赛作品提交的电子文档、图片、摘要、简介、链接等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和指导老师姓名,否则视为违规,成绩计零分。

2.对各院校推荐的参赛作品,初赛采用双向匿名评审方式。

对各参赛院校选送的参赛作品,竞赛办公室按照双向匿名和回避原则将作品的文字材料发给初评专家进行评分,每份作品至少由3位专家评分,以平均成绩作为作品的初评成绩,初评成绩占总成绩的30%。竞赛委员会按照作品的初赛成绩从高到低来确定入围决赛的作品。各组别作品参加决赛时如需分组答辩则奖项也相应均分到组,如分两组则按照作品的初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A、B、B、A、A、B、B、A……分为A、B两组。决赛以选手陈述、答辩等形式举行。每个参赛作品的决赛过程约15分钟,其中选手陈述环节不超过8分钟,答辩环节约7分钟。决赛成绩根据现场评审专家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其余评审专家评分的平均值。作品最终成绩为:初赛成绩*30%+决赛成绩*70%。

各参赛作品的最终获奖等级,将由竞赛评审专家组评审,组委会审定后由教育局发文公布。

七、奖项设置

竞赛组委会根据评审结果,高职组和本科组按各组参赛组数比例确定获奖组数。一等奖不超过参赛队的8%,二等奖不超过参赛队的15%,三等奖不超过参赛队的25%(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然后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评选。如遇参赛队出现相同分数或参赛作品数少于预期,组委会可对各奖级数量酌情微调。)

本次竞赛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和团体奖。凡指导学生获得竞赛一等奖的教师即为优秀指导教师,一名教师指导多组学生获奖,只发最高奖,不重复发奖。若参赛单位没有获得一等奖,该参赛单位也可推荐一名(至少获得一项二等奖)教师作为优秀指导教师。团体奖由各参赛单位所得总分确定,按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进行计算。

获奖选手由市教育局发给相应的荣誉证书,进入决赛且符合发证条件的参赛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核发电子商务类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

八、竞赛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151号;

邮    编:312000;

电子邮件:158788353@qq.com;

联系电话:88009094,13105753067;

联 系 人:金华飞。

附件:

附件下载

1.绍兴市第十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组委会名单

2.绍兴市第十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参赛学校联系人信息表

3.绍兴市第十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报名表

4.绍兴市第十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报名汇总表

5.绍兴市第十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评审专家推荐表

6.绍兴市第十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作品评分标准

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7日

本文来源于 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 欧米网 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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