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开展前夕,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决定举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摄影、短视频大赛,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
二、作品类型
(一)摄影作品
(二)短视频作品
三、作品内容
(一)展现信阳市绿水青山等自然景色的摄影作品,直观反映信阳市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的作品。
(二)反映信阳市在美丽中国建设过程中社会各界所采取的积极环保行动及背后的故事。
(三)从不同视角表达人民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不断创造并享受美好自然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作品。
四、作品要求
(一)摄影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电子文件须为JPG格式,作品长边像素不低于3000,图片大小不小于2M。
2.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的图片数量应在4至12幅之间。照片须保留其原始信息,对于不能提供原始照片信息的参赛照片,视为无效作品。
3.投稿作品须投稿者本人拍摄,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有抄袭、雷同等情况,视为无效投稿,相关责任由投稿者承担。
4.不得对参赛作品原始影像删改、添加、技术合成等。可适当调整参赛作品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及构图剪裁等必要的后期处理。
5.不接受翻拍作品投稿。
6.投稿作品将视为作者默认同意主办单位用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宣传。
(二)短视频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要求为MP4格式,可通过各类APP制作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分辨率在720p以上。
2.视频画面要求清晰稳定,色彩自然,无明显背景噪音,声音与画面要同步。
3.内容思想积极向上,没有任何涉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观点正确,逻辑严谨,角度自选,并鼓励各种形式的创新。
4.投稿作品须投稿者本人拍摄,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有抄袭、雷同等情况,视为无效投稿,相关责任由投稿者承担。
5.不接受翻拍作品投稿。
6.投稿作品将视为作者默认同意主办单位用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宣传。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退稿。所有征集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本机构组织开展的展览、画册、报刊、视频等主题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并不再支付报酬,同时有义务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和版权所有者的署名权。
2.参赛者一旦提交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通知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者需保持通讯畅通,主办单位将通过电话与入围作品参评者联系,要求参评者在指定日期内提供相关资料,逾期者视为自愿放弃。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五、作品评定
(一)为保证作品质量,本次活动设置初选环节,凡不符合通知要求的作品均在初选环节直接淘汰,符合通知要求的作品均可进入信阳环保微信公众号线上投票环节。
(二)本次活动作品评定采取线上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线上投票占30%,专家评审占70%。
六、参赛方式
本次活动作品收集采用邮箱发送方式,参赛者于2021年5月25日前将参赛作品发送到xyhb0001@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及作品名称统一修改为"创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七、时间安排
(一)作品征集
2021年5月15日至5月25日
(二)作品初选
2021年5月26日
(三)线上投票
2021年5月27日至5月31日
(四)专家评审
2021年6月1日
(五)结果公示
2021年6月2日
八、奖项设置
(一)摄影作品
一等奖2名
二等奖5名
三等奖10名
(二)短视频作品
一等奖2名
二等奖5名
三等奖10名
(三)奖品
以电话费形式发放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劲峰曹继宗
电话:0376-6530001
邮 箱:xyhb0001@163.com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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