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2020〕67号)要求,由大赛组委会提交的《第十七届全省大学生诗文朗诵比赛赛项规程》,经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审定通过,现将赛项规程予以公布。大赛组委会要严格按照规程开展各项竞赛组织工作。请各高校按照规程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师生参赛。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第十七届全省大学生诗文朗诵比赛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第十七届全省大学生诗文朗诵比赛
英文名称:The 17th Poetry recitation contest of college students in Anhui Province
赛项组别:高校组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安徽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安徽师范大学、安徽省朗诵艺术学会
(一)大赛组委会
主任委员:
储常连 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委员:
任 永 安徽师范大学副校长
高 原 安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许北雄 安徽省朗诵艺术学会会长
委 员:
朱永国 安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副处长
李 敏 安徽省教育厅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处副处长
马 梅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执行院长
全省各高校教务处处长
(二)专家委员会
主任委员:
魏 民 安徽省朗诵艺术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
委 员:
安 妮 安徽省朗诵艺术学会副会长
鲍远明 安徽省朗诵艺术学会副会长
姚静云 安徽省朗诵艺术学会副会长
蒋 煜 安徽广播电视台播音指导
杨 锦 安徽广播电视台播音指导
鲍 飞 合肥广播电视台主播
金 山 合肥广播电视台主播
高校相关专家若干
(三)仲裁委员会
主 任:
吴春雷 安徽师范大学纪委副书记
副主任:
万宗久 安徽省朗诵艺术学会副秘书长
朱 洁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江苏省朗诵协会专家委员
(四)秘书处
秘书长:
张师帅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书记
副秘书长:
吴青山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副书记
周 伍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
赵 昊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
秦 枫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
工作人员:
刘成俊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团委书记
汪笑笑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辅导员
李梦圆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辅导员
梁 嘉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辅导员
秘书处办公室设在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三、竞赛目的
本项比赛旨在丰富高校校园文化生活内涵,促进高校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开展,为提高大学生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搭建平台,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拓阵地。
四、竞赛内容
本届比赛以“青春诵祖国,讴歌新时代”为主题。通过诵读方式讲述党的光辉奋斗历程、青年人的爱党爱国信仰、大学生的使命与担当,以诗诵情,以文咏志,展现举世瞩目伟大成就,倡导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及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价值观,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积蓄精神力量。参赛作品应为中华经典诗文以及优秀原创作品,体裁不限。外国作品、网络作品、现代佚名作品不作为选用范围。
朗诵形式为独诵或合诵,每个作品参与人数不超过6人。鼓励通过音乐、服装、道具等形式灵活、丰富多样的辅助手段展现诵读内容。每个节目时长为3-6分钟。
五、竞赛流程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流程
各参赛学校应积极组织开展校内选拔活动,参照比赛评分标准认真做好参赛作品选送工作。确定选手和篇目后,将作品录制成音频文件(MP3格式),连同比赛报名表(word、PDF格式各一份)、朗诵文本电子版(word格式)、校内选拔新闻通稿等(用于优秀组织奖评选,文图齐全)于12月20日前发送至秘书处电子邮箱(dxsswls2023@163.com),音频作品不得出现参赛单位和个人信息。秘书处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入围决赛作品。
(二)决赛流程
决赛及颁奖典礼暂定在安徽师范大学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决赛入围作品及详细安排将1月初在赛事官网公布。
六、竞赛方式
初赛由评委对参赛音频进行评审,遴选出决赛作品;决赛采取现场比赛形式进行,评委现场打分。
七、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
本次比赛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专业组指选手所学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表演等,其他专业选手参加非专业组。
我省在校大学生均可报名参赛,每校每组可报送1-3个节目参加初赛。
(二)报名要求
(三)比赛时间
现场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决赛先进行非专业组比赛,后进行专业组比赛,上场顺序由各参赛代表队领队(或选手)赛前一天彩排时现场抽签确定。
(四)成绩公布
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大赛获奖名单经竞赛组委会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并在高教网(http://jyt.ah.gov.cn/tsdw/gdjyc/index.html)再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安徽省教育厅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八、竞赛环境
安徽师范大学花津大礼堂,现场提供必要的视频、音频和灯光设备,朗诵配乐及LED背景素材由选手提供。
九、决赛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
1.普通话水平:标准规范,自然流畅。(30分)
2.仪态风度:仪表大方,举止得体。(10分)
3.诵读技巧:重音、节奏、停连得当、合理。(20分)
4.思想感情:感情真挚,充沛饱满。(10分)
5.综合效果(30分)
备注:朗读规定时间上限为6分钟,超时10秒扣1分。以参赛选手现场朗诵声开始至朗诵声结束计算时间。
(二)评分方法
遴选七名朗诵及相关领域专家担任评委进行现场评分。满分100分。去掉评委评分的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节目得分。
十、决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以最终入围决赛团队数为基数,对专业组、非专业组2个组别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另设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奖若干。“优秀组织奖”比例不超过参赛高校数的20%。
依据各组决赛作品得分高低,按10%、20%、30%(四舍五入)设定一、二、三等奖。获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
十一、赛项安全
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赛项秘书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所有入围决赛的参赛队伍现场报到时需同时报送参赛选手、指导教师、领队的承诺书签字原件或者扫描件。各参赛学校要给参加现场竞赛的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集体购买保险,确保教师和学生的人身安全。
(一)比赛环境
安徽师范大学花津大礼堂
(二)生活条件
决赛选手、领队统一入住组委会指定酒店,食宿费用自理。
(三)领队责任
各参赛学校领队负责参赛选手的统一管理。
(四)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大赛秘书处,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赛项组委会决定。事后,赛项秘书处应向大赛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十二、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参赛人员必须为本校在读学生。现场决赛,每队设置一位领队。
(二)指导教师须知
每个作品可设置不多于2位的指导教师,具体指导选手赛前训练。组织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及秘书处成员均不得担任参赛团队指导老师。
十三、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四、竞赛观摩
竞赛设置观摩区域,向媒体、企业代表、院校师生等社会公众开放,不允许有大声喧哗等影响参赛选手竞赛的行为发生。领队、指导教师不能进入赛场内指导,可以观摩。为保证大赛顺利进行,在观摩期间应遵循以下规则:
1.除与竞赛直接有关的工作人员、裁判员、参赛选手外,其余人员均为观摩观众。
2.请勿在选手准备或比赛中交谈或欢呼。
3.请勿在观摩比赛时使用相机、摄影机等一切对比赛正常进行造成干扰的带有闪光灯及快门音的设备。
4.请站在现场设定的观摩席或者安全线以外观看比赛,并遵循赛场内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有围攻评委、选手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
5.请务必保持赛场清洁,禁止将无盖饮料带入室内,请勿随手乱扔垃圾等杂物。
6.为确保选手正常比赛,请勿在观众席接打电话,违者除将本人驱逐出观摩场地外。
7.如果对成绩产生质疑的,请通过各参赛队领队向组委会仲裁委员会提出,不得在比赛现场发言。
十五、竞赛录像
比赛现场部署录像设备,全程录制赛场情况,包括裁判专家点评。为宣传、仲裁、资源转化提供全面的信息资料。
十六、赛事联系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https://chm.ahnu.edu.cn/
赛事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553-5910919
QQ工作群:455094309
未尽事宜,将在决赛通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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