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决赛将于5月29日至31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根据工作安排,大赛组委会活动指导组(以下简称活动指导组)负责组织报名工作。为保障大赛决赛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队人员组成及名额
全国决赛以省(区、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单位组队参赛。每支参赛队包括领队1名、副领队3名、每个赛项参赛选手2名、教练员10名(每名选手可配置1名教练)、随队记者1名、赛项模特候选人2名(假肢装配工赛项1名,矫形器装配工赛项1名)。
二、报名条件
(一)领队。由各省(区、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二)副领队。由各省(区、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事处或业务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参赛选手。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国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3.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的在职职工(注:全日制学习时间不算作工作年限);
4.原则上全国决赛参赛选手应通过省级选拔赛产生。
(注: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及已取得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参赛。)
(四)赛项模特候选人。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赛项模特候选人须满足规定条件(附件4)。
三、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日(星期三)至4月12日(星期五)。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系统和邮箱相结合的形式。
(一) 系统报名。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www.mca.gov.cn/zt/n2815/各参赛队组织全体成员按照报名指南(附件1)完成系统报名。选手和教练员由个人自行填报;领队人员和随队记者可由各参赛队联络人填报。
(二) 邮箱报名。系统报名完成后,由参赛队联络人统一汇总材料并于4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minzhengdasai002@163.com(邮件命名为“xx省(区、市)大赛报名信息”)完成报名。邮箱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信息登记表》(附件2)盖章扫描件;
2.《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盖章扫描件;
3.《假肢装配工赛项模特候选人信息表》(附件5)和《假肢装配工赛项模特候选人知情同意书》(附件6)扫描件;
4.《矫形器装配工赛项模特候选人信息表》(附件7)和《矫形器装配工赛项模特候选人知情同意书》(附件8)扫描件。
(注:《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信息登记表》可在报名系统后台下载;以上所有文件均需要发送盖章前的WORD版和盖章扫描后的PDF版各一份。)
五、资格审核
(一)各省级民政厅(局)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报名人员进行初审,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审核选手资格。
(二)活动指导组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对存在身份、从业年限等方面虚报或造假的选手,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公开通报。经专家审核后,不符合遴选要求的赛项模特候选人,由其参赛队依据遴选条件进行递补。
(三) 报名结束后,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将对参赛选手资格进行终审,报名结果由活动指导组在大赛专题网页公示。
六、 其他事项
(一) 各参赛队须为参赛选手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 参赛住宿酒店由大赛执委会统一安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 各参赛队赴南京参赛往返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覃 敏 010-61595400
田 松 010-61595415
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活动指导组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代章]
2024年4月3日
本文来源于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由 欧米网 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