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现和培养优秀民族器乐演奏人才及民族舞蹈表演人才,促进甘肃省音乐、舞蹈表演水平的全面提高,推动甘肃省文化事业高质量持续发展,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定于2024年1月—2024年2月举办“交响丝路·如意甘肃”甘肃省民族器乐、民族舞蹈大赛及云上展播活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推动全省各地民族器乐、民族舞蹈长远发展。以“交响丝路·如意甘肃”为主题,鼓励各地创作推广具有甘肃文化特色的优秀艺术作品,促进全省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酒泉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中共敦煌市委宣传部
敦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敦煌市文化馆
承办单位
酒泉市音乐家协会
酒泉市舞蹈家协会
敦煌市音乐家协会
敦煌市舞蹈家协会
本次活动由酒泉市文旅局邀请省内外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音乐、舞蹈艺术类专家组成,负责初评、复评人员成绩评定与奖项。同时,将邀请公证人员参与,确保活动的公平性。
三、参赛资格
全国各地非专业音乐、舞蹈艺术院校、院团、社会文艺团体、文艺爱好者和从事群众文化工作的器乐演奏和舞蹈表演人员均可报名参赛,民族器乐组参赛选手年龄要求12—50周岁,民族舞蹈组参赛选手年龄要求16—45周岁。
四、赛事分组
本次大赛分民族器乐组和民族舞蹈组两个组别,分别进行评选。
1、民族器乐组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民族乐器:
(1)拉弦乐器:二胡、板胡、高胡、京胡、马头琴
(2)吹管乐器:唢呐、竹笛、笙
(3)弹拨乐器:琵琶、扬琴、古筝、古琴、三弦、阮、柳琴、箜篌
2、民族舞蹈组
(1)参赛形式可为独舞、双人舞、群舞;
(2)表演服装自定,服装服饰要与表演内容相符,美观大方,突出本地民族服饰特点;
(3)内容要求紧扣大赛“交响丝路·如意甘肃”主题,贴近生活、贴近时代要求,鼓励原创作品。
五、大赛赛制
1、初评
即日起至1月25日。参赛选手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及参赛作品视频,发送至大赛邮箱,由评审委员会对报名人员提交的参赛视频进行初步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确定进入复赛选手名单。
2、复评
1月26日至2月6日。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进入复赛的参赛视频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最终确定各组别获奖作品名单。
3、颁奖晚会
拟定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甘肃省敦煌市举办“交响丝路·如意甘肃”甘肃省民族器乐、民族舞蹈大赛及云上展播活动颁奖晚会,组织各组别获奖作品进行成果展演,并进行颁奖,同时开展线上网络直播,在今日头条、腾讯新闻、抖音等各大媒体平台同步宣传推广。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民族器乐组、民族舞蹈组各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颁发奖杯、证书);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颁发奖杯、证书);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颁发奖杯、证书)及网络人气奖各1名(奖金1000元、颁发奖杯、证书),优秀奖各15名(颁发证书)。另设优秀组织奖5个、活动先进个人10个。
一、二、三等奖:由大赛组委会打分评定;
网络人气奖:每个组别进入复赛的作品,在活动专题页面进行展示及点赞,获得点赞数最多的作品,颁发网络人气奖。
七、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将报名表(详见附件)及参赛作品视频,发送至大赛邮箱。
大赛邮箱:support@kadadx.com
联系人:朱老师,0937-886018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
八、有关要求
1、作品要求
(1)视频文件报送,视频格式为MP4,高清,分辨率1080P以上。时长3-6分钟;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视频文件中显示选送单位名称和选手信息;参赛视频必须由参评选手本人表演,不得伪造或由他人替代,如发现伪造或替代,立即取消参赛资格;视频一律用单机中全景拍摄,禁止使用多机位的后期剪辑。
(2)每位选手只能选择一个组别参加比赛。参赛作品不可含有任何违法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内容。选手提供的作品因涉及他人作品版权、表演者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而引起的纠纷由选手独自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如有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其法律责任自负。
2、参赛费用
本大赛不设任何分支机构,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凡参加颁奖晚会的选手,在敦期间的食、宿等费用一律自理。
3、赛事纪律
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赛事纪律。如发现有营私舞弊现象,可向大赛组委会举报,违纪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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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民族器乐组报名表
附件2:民族舞蹈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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