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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壳牌杯”大亚湾生态文明建设文学作品征集大赛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宣传大亚湾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保护舆论氛围,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合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区作家协会,举办“中海壳牌杯”大亚湾生态文明建设文学作品征集大赛。

  一、征文主题

  大美大亚湾、生态文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区作家协会、惠州市惠亚媒体广告有限公司

  三、时间安排

  (一)征文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

  (二)评选时间:2025年4月20日至4月30日;

  (三)颁奖时间:2025年6月初;

  (四)出版时间:2025年6月初。

  四、征稿对象

  惠州地区文学爱好者、群众、干部职工、大亚湾中小学师生等。

  五、征文内容

  本次征文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讲好生态环保故事,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品主要围绕:

  (一)赞美大亚湾生态环境之美,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反映大亚湾生态环境建设成果。

  (二)展示新时代生态文明内涵和时代价值。

  (三)展示各部门各单位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的经验。

  六、征文要求

  (一)作品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逻辑严谨、语言流畅,内容紧密联系实际,具有思想价值和启迪意义。

  (二)题目自拟,文体不限,包括小说、散文、诗歌(含古诗词)、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等。小说、报告文学字数不超过5000字,散文不超过3000字,诗歌一般不超过50行。

  (三)作品必须是原创,文责自负(一经发现抄袭或AI行为,一律取消作品评选资格);需注重作品的艺术品位、题材风格的多样化,以及作品的社会影响力。来稿须附作者简介及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微信号码等。

  (四)作者须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著作权、版权、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有权取消相关作者的参赛资格并追回相关奖项。

  (五)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费、不退稿,主办单位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展示、媒体发表、出版书籍等)在微信公众号平台、书刊、网站等相关宣传活动中的永久使用权,著作权归作者所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六)为确保公平公正,作品参赛者均不担任评委。

  七、奖项设置

  (一)邀请惠州市作家协会、大亚湾区作家协会相关专业人员作为评审人员,组成评委会进行作品评选工作。具体设置奖项:

  成人组(共30名):

  一等奖:2名(奖金8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4名(奖金6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8名(奖金3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16名(奖金200元+荣誉证书)。

  学生组(共50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33名(颁发对应奖品和荣誉证书)。

  (二)评审结果将于2025年5月初在网站“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大亚湾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链接:http://www.dayawan.gov.cn/hzdywbhj/gkmlpt/index)、公众号“惠州大亚湾区作家协会”及“惠亚媒体”公布。

  (三)主办方将特邀若干作品与获奖作品结集出版,特邀作品将获得一定稿费。

  八、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13610443809@163.com(作品发送到邮箱时,文档标题请以“中海壳牌杯”投稿+姓名标注)。

  联系人:潘新艳,电话:13610443809。

  2025年3月11日

本文来源于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由 欧米网 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