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书法作品比赛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儿童中心成立40周年贺信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发挥美育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引领作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中国儿童中心将举办第二十七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
本届比赛的主题是“成长·守护·筑梦”。健康快乐成长,守护美丽家园,筑梦美好未来。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生力军。比赛旨在引导少年儿童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以自己的视角,通过绘画、书法、摄影、数字美术、陶艺等艺术形式来表达心中的美丽世界、和谐社会、友好城市、美丽乡村、幸福生活和快乐童年,激发少年儿童争做胸怀远大理想,放眼美好未来,主动向善向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现将活动方案发予各单位,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坚持师生自愿参加的原则,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附件:第二十七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方案
中国儿童中心
2022年12月1日
抄送:《中国校外教育》杂志社有限公司
附件:
第二十七届全国中小学生
绘画书法作品比赛方案
一、比赛主题
成长·守护·筑梦
二、主办单位
中国儿童中心
三、承办单位
《中国校外教育》杂志社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江苏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广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重庆市少年宫
四川省儿童活动中心
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
五、学术支持单位
中央美术学院陶瓷艺术研究院
六、支持单位
北京绚一文化有限公司
长沙拓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甘肃星拓少儿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聊城流金岁月文化艺术传媒有限公司
合肥易术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易刊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湖北艺馨美育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校外宝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媒体支持
《学与玩》杂志
《中国校外教育》杂志
《中华家教》杂志
八、参赛对象
全国中小学生,组别包括:小学低年级组、小学高年级组、初中组、高中组。
九、比赛形式
参赛作品类型包括:绘画、书法、摄影、数字美术、陶艺。
十、比赛流程
1. 第一阶段:2023年1-2月
组织发动比赛
2. 第二阶段:2023年3-7月
全国作品征集
3. 第三阶段:2023年8月
参赛作品专家评选,陆续发放获奖证书
4. 第四阶段:2023年9-12月
举办颁奖仪式。
十一、作品要求
(一)内容
引导少年儿童少年儿童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健康快乐成长、守护美丽家园、筑梦美好未来,用绘画、书法、摄影、数字美术、陶艺等艺术形式展现身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景象、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社会图景、美丽乡村里的幸福生活和快乐童年、科技进步中的未来世界等,在创作过程中发现身边的美、欣赏家乡的美、热爱祖国的美、创造艺术的美。
(二)规格
(1)纸质绘画作品原件不超过 40×60 厘米,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
(2)书法作品原件不超过四尺对开。
(3)摄影作品须附带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文字介绍,另自备五寸(12.7×8.9 厘米)以上扩印片。
(4)数字美术作品须同时提交所使用的电脑软件生成的设计源文件。
(5)陶艺作品须于比赛管理平台提交不同角度的参赛作品照片至少3张,同时提交作品原件至组委会。
(三)版权
1. 作品应符合赛事主题,内容积极向上,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
2. 参赛作品版权归属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展出、宣传、出版、制作衍生品等),不另付稿酬,不退回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
3. 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作品为本人创作,出现下列情况,比赛组委会将在比赛官网、公众号进行公告,取消其参赛资格:
(1)辅导老师或家长直接参与作品创作;
(2)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的作品参赛;
(3)重复使用往届参赛作品参赛(比赛组委会将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往届参赛作品进行识别排查)。
4. 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所提交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或第三方机构的权益(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作品或参赛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十二、参赛报名
本届比赛统一通过线上平台报名并提交作品,线上平台将于2023年2月正式开通。比赛组委会将在微信公众号“学与玩杂志”公布报名平台,具体报名方法请关注“学与玩杂志”公众号通知。
报名方式分为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
方式一:集体报名
通过本地区的赛区组委会集体报名,按照赛区组委会的具体安排报名,严禁跨省参赛。
方式二:个人报名
关注微信公众号“学与玩杂志”,按系统提示分步骤填写信息、提交作品,完成报名,严禁跨省参赛。
十三、作品评选
1. 评选原则
作品评选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求作品符合比赛主题,有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鼓励少年儿童表达自己的真实感悟;鼓励有创意的表现形式。
2. 评选形式
比赛组委会将邀请并选聘相关领域专业人士成立全国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在比赛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根据评审规则开展参赛作品评审及指导工作。
十四、奖励办法
1. 学生奖项设置
分类设置:绘画、书法、摄影、数字美术、陶艺。
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向获奖学生颁发获奖证书。
2. 组织单位及教师奖项设置
比赛组委会特设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向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获奖证书;特设指导教师一、二、三等奖,向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获奖证书。
备注:所有一等奖作品原件须按要求邮寄至全国比赛组委会(北京),凡不按要求送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教师获奖证书按最高奖项发放,不重复发放。
十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3号 中国儿童中心
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组委会
邮编:100035
联系人:张瑜 迟雷 刘滢 付彦棋 于力晗
咨询电话:010-66169389、010-6616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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