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深入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长效机制的要求,培育优质公益项目落地海南的决策部署,根据《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公益海南”海南省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民通﹝2025﹞11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公益海南”海南省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儋州赛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社会组织积极动员宣传,根据方案结合自身业务范围积极谋划项目报名参赛。
儋州市民政局
2025年3月28日
“公益海南”海南省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
创投大赛儋州赛区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力争当新时代改革开放示范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长效机制的要求,培育优质公益项目落地儋州。根据海南省民政厅印发《海南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开展“公益海南”海南省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儋州赛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资源联动、社区生根、持续深化”为战略主轴,培育发展优质公益项目,形成覆盖我市的公益创新网络,建立公益资源链接新平台,打造自贸港公益新名片。多元主体协同赋能,跨区域链接资源,面向全国各地社会组织开放项目征集,加强对社会力量的链接,推动公益项目从单一资助向跨界资源整合升级。深耕社区微公益,利用社区慈善基金精准赋能基层治理和社区建设,宣传“微小而具体,人人可参与”的公益理念,推动基层治理从“政府主导”向“全民共建”转型,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生态。构建公益创投可持续发展体系,对优秀品牌公益项目提供持续性跟踪资助及能力建设,推动成熟项目迭代升级,强化公益价值长效辐射。
二、大赛主题
众智创益,善行致远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海南省民政厅
主办单位:儋州市民政局
承办单位:海南闻道社会组织服务发展中心
四、申报主体及条件
1.已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且近1年度年检合格的组织;或2024年在儋州辖区内成立的社会组织且财务报表净资产为正数的社会组织无需提供年度报告书。
2.单位和法人代表、项目实施者无不良记录;
3.具备独立银行账户,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制度,依法纳税;
4.具有专门团队负责项目运作且项目负责人具有开展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具有良好的信誉,有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参与项目实施的优先。
5.各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实施地点必须位于儋州市内,服务对象仅限儋州市城乡社区居民,每个入围且实施的项目间接受益人数300人以上。
五、申报的项目分类
1.为老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送餐助餐、居家养老、文娱教育、权益保障等服务;为失独、空巢、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帮扶等服务;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等养老护理人员培养培训;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银龄行动”老年志愿服务等。
2.关爱儿童类。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困境儿童结对帮扶、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孤独症儿童关爱康复、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等。
3.助残服务类。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等服务。
4.社会救助类。流浪乞讨人员慈善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帮困,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综合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
5.其他公益类。地名文化挖掘保护宣传、婚姻家庭服务、心理疏导服务、临终关怀服务、流动人口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弘扬志愿者精神、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的服务。
六、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主体应按照《海南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同一家社会组织在同一年度接受政府资助的公益创投项目累计不超过两个”(含省级层面和市县层面)之规定,择优申报项目。鼓励社会组织自筹资金,对自筹比例高的项目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资助。
(一)创新性:项目设计理念新颖、解决社会问题的模式具有突破性。
(二)可行性:有清晰的实施方案和预算安排,具备落地执行的条件和能力。
(三)可持续性:项目结束后能形成长效运作机制。
(四)社会效益:目标人群明确,能产生可衡量的社会影响力。
七、资金支持
大赛共安排种子资金23.75万元,并筛选出10个项目进入路演环节,其中一、二、三等奖项目共计5个(即入围路演且最终能够落地实施的项目5个),鼓励奖5个(即入围路演但最终未能够落地实施的项目5个),每个项目给予1500元的鼓励奖。最终支持的项目数量以实际申报情况为准,申报总金额不超过种子资金总额。具体资金支持如下:
项目分类 |
支持金额 (万元/个) |
数量 (个) |
小计 (万元) |
一等奖 |
7 |
1 |
7 |
二等奖 |
5 |
2 |
10 |
三等奖 |
3 |
2 |
6 |
鼓励奖 |
0.15 |
5 |
0.75 |
合计 |
10 |
23.75 |
八、组织实施
(一)活动征集(2025年3月24日—4月24日) 。
通过网络媒体广泛宣传动员,鼓励社会组织积极报名参赛,同时建立创投咨询群,在群内进行答疑解惑。承办单位负责收集申报主体提交的创投项目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并组织开展赛前培训(计划项目征集公告发布后一周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时间微调),为申报主体提供项目书撰写培训、财务培训、路演技巧等培训课程(课程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项目初审(2025年4月25日—4月30日)。
承办单位根据指标对申报主体的资质、项目设计及服务需求等内容进行初步评估,挑选出可持续、可落地、创新性、符合条件的项目,确定10个征集项目进入路演评审会,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项目路演与评审(2025年5月5日—5月9日)。
开展项目路演评审会。组织初审通过的申报主体对其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解说;邀请财务和公益行业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一般由单数(3-5人)组成。根据评审标准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从高到低的情况评选出优胜项目,并进行复核后,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项目优化(2025年5月10日—5月16日)。
承办单位汇总评审专家、主办单位的意见与建议,据此对优胜项目内容进行细化、调整与完善,实现项目的进一步优化升级。同时,指导申报主体制定项目预算资金的详细安排及进度表,确保项目计划书更加合理严谨,项目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准确。
(五)协议签订及资金拨付(2025年5月16日—6月15日)。
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协助儋州市民政局与获得支持的项目申报主体逐一正式签订委托协议,明确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地域、金额、资金支付方式、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根据签订的委托协议,将支持资金拨付到项目申报主体。支持资金需在项目实施周期内使用完毕。
(六)组织实施(签订协议后截止至10月31日)。
项目实施周期为3—5个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承办单位负责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对获得支持的项目执行进行指导,督促项目申报主体严格按照协议组织实施,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
(七)终期评估(2025年11月1日—11月15日)。
项目团队在项目结束后一周内向承办单位提交项目总结报告、服务对象签到表等资料及财务管理情况(电子版和纸质版),总体汇报项目执行情况。承办单位负责对整体公益创投活动进行项目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八)优秀品牌项目甄选(2025年11月15日—11月30日)。
市民政局根据各项目实施情况,甄选出1-3个优秀项目报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并对优秀项目进行颁奖。
九、资金管理
(一)项目资金管理。申报主体要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支持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所申报的创投服务项目,不得用于提高项目执行团队工作人员待遇、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租赁办公场所、购置固定资产和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申报经费预算构成。项目的运营和管理费用,即用于项目工作人员的人力成本、通讯费、办公行政费、机构管理费、税费等其他费用,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项目自筹资金不受此比例限制。
(三)资金拨付。项目资金分2次拨付给申报主体,签订项目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金额的50%,项目终期评估通过后拨付尾款。
十、项目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
(二)申报方式
1.扫描下方报名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文件资料。
十一、注意事项
1.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微公益创投的,以及曾经存在因行业违规并受到处罚的社会组织,在项目征集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在项目实施阶段,一经发现须退出创投活动,终止合同中的合作条款,并追回所付资金。同时,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任何公益创投或其它类似活动。
2.存在单位或个人挪用或通过其它非法手段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未经市民政局同意,不得擅自向其它组织和个人转让签订的服务项目。项目实施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3.存在项目实施机构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将不再为其申请服务项目后续资金的拨付,同时追缴已拨付但尚未使用的资金,并取消下一年度公益创投项目参赛资格。
附件列表:
附件一(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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