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赛事

关于组织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关于组织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根据工信部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大赛举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大赛目的

聚焦16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50条重点产业链,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实现“以赛促创新活力、以赛促供需对接、以赛促‘四链’融合、以赛促大中小融通”的目标,服务我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助力制造强省和网络强省建设。

02 赛事安排

(一)赛事组成及要求

大赛由区域赛、专题赛和总决赛组成。

区域赛。各设区市工信局或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牵头,可联合行(产)业协会、公共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等单位共同举办。区域赛统一命名为第九届“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XX市区域赛。区域赛于8月10日前举办,可采用现场项目路演、网上评审等多种形式进行。报名数量超过100个的地区,可推荐1个总决赛30强直通名额。各市推荐参加专题赛的项目原则上不高于参加区域赛项目数的80%。

专题赛。专题赛可包括但不限于高端装备制造、大健康、新材料、电子信息和创客等专题。由各地工信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行(产)业协会、集群促进组织、高等院校等单位自愿申请举办。专题赛统一命名为第九届“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XXX专题赛。专题赛于8月31日前举办,共甄选出50个项目入围总决赛,产生大赛100强项目。参加路演项目数超过50个的专题赛可推荐3个30强直通名额。

总决赛。从入围总决赛的50个项目中甄选30个项目参加现场总决赛。计划9月底举办。

(二)参赛报名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参赛条件见附件1)均可报名参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参赛者通过“创客中国”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具体流程见附件2)。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三)参赛比选

专题赛和总决赛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总决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颁发获奖证书。

(四)奖项设置

1. 大赛100强项目;

2. 大赛50强项目,其中奖项分别为:

一等奖(5个):企业组3个,创客组2个;

二等奖(11个):企业组8个,创客组3个;

三等奖(14个):企业组9个,创客组5个;

优胜奖(20个):企业组10个,创客组10个。

同时推荐企业组一、二等奖,创客组一等奖获奖项目(企业组前11名、创客组前2名)参选全国500强。

03 政策激励

(一)宣传展示。通过“创客中国”大赛数字展馆、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及有关展会、新闻媒体等渠道,对参赛项目、服务机构和对接成果进行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二)投融资对接。向政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省工信厅合作金融机构等重点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和项目提供多元化服务,报名参赛项目优先推荐参与“金融赋能制造强省行动”相关活动。

(三)专业化服务。提供国家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上的检验检测、技术转移、工业设计、解决方案等技术服务,以及法律、人才、财税、知识产权等综合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等专家进行专业辅导。

(四)专精特新认定支持。“创客中国”全国500强、50强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支持政策,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04 工作要求

(一)赛事组织。本届赛事由省工信厅指导,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主办。各设区市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和产业特色,举办好区域赛。区域赛由各地全权负责,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各市主办单位自行确定。专题赛、总决赛由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联合有意愿的承办单位共同举办,可分别提出申请。按照赛事要求,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和有意承办专题赛、总决赛的单位于6月21前填写《第九届“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见附件3),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大赛联络员,方便工作衔接。

(二)赛事发动。请各地加强协作,整合各类赛事资源,充分调动各类资源,发挥优势,挖掘项目,对接服务,同时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赛前宣传和动员、赛中展示辅导、赛后对接和服务,扩大赛事影响力、参与面和实效性。大赛项目的组织参与推荐工作将作为公共服务机构考核、政策支持等事项重要评价指标。

(三)项目推荐。请各市围绕大赛主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创客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与大赛,指导参赛者按照大赛注册报名流程(附件2)报名,使用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做好本区域内参赛项目组织、推荐工作。

(四)赛事规范。大赛采取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的方式产生奖项。赛事主办单位和参赛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违反大赛要求的主办单位,取消推荐资格。对于重复申报、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取消参赛资格。

(五)赛事总结。各赛事举办单位于赛事结束5天内,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和赛事总结(包括图片资料)上报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05 联系方式

(一)赛事指导

省工信厅

联系人:李淑珍 尹涛

电 话:025-69652792、69652677

(二)赛事组织

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刘运春 韩赟

联系电话:025-51887321

邮箱:793453624@qq.com

(三)赛事支持

1. 大赛官网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8200382、86229586转6202

邮箱:cnmakerfiles@163.cn

2. 赛事现场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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